结婚后户口迁移问题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袁,我是大足区的村民。我老婆是荣昌县的村民。我们于2013年10月28日在大足区民政局登记结婚。按照国家的户口迁移政策。我老婆的户口可以在结婚以后迁移到我这里来。(我和我老婆的户口都是农村户口)。但是因为我们小河村是待拆迁的村。所以大足区出了一个让结婚一年才可以过户的政策。所以我们等到2014年11月去办理过户。但是现在都2015年2月了。大足区都不给我们办理过户。给我们退了申请。其实我也明白。因为我们是待拆迁的地方。卡得严。但是我的情况确实属实。而且现在我们的小孩都快6个月了。不管我们这里是不是拆迁地。我都想把孩子母亲的户口转到一起来。所以希望各位领导能够给我解决一下我们的难题。
谢谢!各位领导!
祝: 您们新年快乐!!
袁先生:
您好!您来信咨询夫妻投靠迁移户口问题的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治安支队进行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户籍管理,申办结婚迁移户口的,需提供以下手续到辖区:1、夫妻双方的书面申请(须双方本人签字和捺指印);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被投靠人或与被投靠人同户直系亲属的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迁入开发区的,必须符合《国土房管局、关于农转员与住房安置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1〕595号)文件的相关,即迁入开发区农业户口的,结婚迁入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的条件。
如仍有疑问,请电话咨询大足区:。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