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婚职工婚假可达10天 不包括假期
天津网讯网上帮办杨旸 即时播报翟先生今年26周岁,在刚刚过去的“”那天与媳妇领了结婚证。关于婚假问题,他曾向单位咨询,但被告知工作未满一年,无法享受正常婚假。如此一来,翟先生计划的蜜月行也泡汤了。
据了解,翟先生到现在单位工作不过三个月的时间,根据公司,还在考核期。但因为今年是2014年,月日又是特别的日子,为了图“爱你一生一世”的吉利,翟先生与女友特别选在那一天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并计划在六月中旬出境蜜月游。
回到单位请假的翟先生遇到了困难,人事部门工作人员说,六月份公司需要统一考核,无法给翟先生婚假,并表示况且翟先生入职不到一年,没有婚假可请。翟先生对公司的表示不满:“我今年都26岁了,应该算晚婚,法律不是有晚婚假吗?”
记者联系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复,根据政策,职工结婚,应由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天婚假;国家工作人员和企事业组织职工晚婚的,即初婚的男女双方均达到晚婚年龄的,男周岁以上,女周岁以上,除享受的婚假外,再增加日。所说婚假不包括节假日和公休日。另外,职工在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市民遇到这种情况,可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