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长假期间查处4家销售烟花爆竹的婚庆公司
法制晚报讯 (记者唐宁)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晚上从警方获悉,市于“十一小长假”期间联合安监、工商等部门先后对、门头沟、通州、顺义等地区易制爆化学品、烟花爆竹售卖点进行了专项检查,对4家销售烟花爆竹的婚庆公司、销售点进行了停业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10月2日13时许,检查组到门头沟永定地区检查时发现,该地区一鲜花婚庆门店存在销售烟花爆竹的情况,立即对该鲜花婚庆店经营人员李某进行传唤,经查,李某(女,39岁,本市区人)于今年4月租下这店,对外售卖鲜花。其为了获利,将储存在暂住地内的5箱伪劣烟花爆竹出售。现李某因储存物质被门头沟警方依法行政。同时,工商部门对该店进行了查封并予以依法。
10月3日21时许,密云巡警大队武装巡逻车组巡逻至云光口时,发现一辆灰色面包车见到警车后加速行驶,急于。见车辆形迹可疑,立即对其拦截进行检查,并在该车车箱内查获劣质烟花爆竹23箱,经查,司机张某(男,35岁,本市密云县人)对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现该人因运输物质被密云警方依法行政。
警方在此提示大家,购买烟花爆竹要从正规销售点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等商贩处购买。如若发现违法买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情况,请立即向警方举报。(记者 唐宁)
作者: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