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嘉绒藏族婚俗文化中女性地位的变化
摘 要:嘉绒藏族婚俗文化是具有独特民族特色的文化,它既与其它族群有共同点,同时又有其自身的独特性 。婚俗中女性地位历来是人们所关注的焦点,对嘉绒藏族这个特殊群体来说,研究女性地位更是具有特殊的民族意义。本文主要是通过对历史上和当今嘉绒藏族婚俗文化中的完婚前的准备阶段、成亲阶段、完婚后的表现三个阶段女性在其中的地位的变化作比较,从而可以看出在该地区婚俗文化的演变过程中,女性地位的提高。究其原因,是因为嘉绒藏族女性的地位是由特殊的社会决定的,社会的变迁必然会影响到她们的地位。通过对历史上嘉绒藏族婚俗文化与现今情况的了解,我们从中可以知道,导致民族地区妇女地位提高主要有、经济、文化和信息方面的原因,当然民族地区女性自身的努力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
从文化人类学上来讲,女性的“地位”是指女性在社会中的职位或身份,意味着这一身份的价值、与影响。故而婚俗中的女性地位是指其在婚俗中的价值、和影响。同时,又具有模糊性和相对性。如果没有比较,很难用量化指标来衡量其地位的高低。因此,本文在写作的过程中,主要是运用嘉绒藏族历史上与现代婚俗中女性在其中的地位作比较,从而可以看到其地位的提高。
学界对于嘉绒藏族的研究,始于上个世纪30年代,最早进行嘉绒研究的是庄学本先生,写出《嘉绒民族社会史》,40年代,马长寿先生、林耀华先生分别前往嘉绒藏族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写出《川康北界的嘉戎土司》,《川康嘉戎的家族与婚姻》等著作, 西南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50年代前往嘉绒地区调查,调查以《嘉绒藏族调查材料》内部出版。以上调查均是从宏观角度介绍该地区的民族状况。其他学者如李绍明先生,格勒先生等也对嘉绒藏族进行过研究。另外,在研究的过程中,也有学者专门针对婚俗的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例如,兰卡斯甲先生写了《嘉绒藏族婚俗撷趣》,李涯女士写了一篇《嘉绒藏族婚俗中教活动的教育功能》,肖举梅女士写的《丹巴县嘉绒藏族的人生礼仪及择偶习俗》等等。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学者写出专门的关于嘉绒藏族婚俗文化中女性地位的变化的文章。笔者经过搜集多方面的材料,略作讨论,以期增补。
藏族是我国古老而又神奇的少数民族之一,其悠久的民族文化,精深的藏传佛教教义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历年来人们对藏族的认识仅局限在认为它只是一个单一的民族群。实际上,藏族也有很多的分支,包括木雅、尔苏、白马、嘉绒等等,嘉绒藏族不仅因为其历史上著名的嘉绒十八土司,还因为其文化内涵的深厚,受到了不少人的关注。生活在“藏彝走廊”的嘉绒藏族是藏族的一支。
“嘉绒”一名因嘉莫墨尔多神山而得名,意指墨尔多神山四周地区。“嘉绒藏族”是指居住在嘉绒地区的藏族。嘉绒地区是我国大西南藏汉结合部的一个片区名称,东起四川省成都市的都江堰和阿坝州汶川县、雅安地区的宝兴县,西至甘孜藏族自治州的炉霍县、雅砻江一带地区,南起四川雅安地区的石棉县和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冕宁县一带,北至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红原县界,与青海省班玛县接壤,总面积为16万多平方
公里[1]。如今的嘉绒藏族,从地理跨度来看,最南分布到北纬30.5°,最北到北纬32°左右,西起东经101.5°.东至东经103°20′[2]。从具体的区域来看主要包括今天甘孜州东部的康定、泸定、丹巴,雅安地区的宝兴,阿坝州的金川、小金、壤塘、理县、黑水、汶川等县境内的藏族,约40万人左右。其中,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是嘉绒藏族的主要聚居区域[3]。
“婚俗作为男女结合,组建家庭的一种习俗,不仅包括成亲阶段,而且包括完婚前的准备和完婚后的表现阶段,是一种能够贯穿人生全过程的重要习俗”[4]。每个民族的习俗都具有其独特的文化特色,嘉绒藏族的婚俗文化历史悠久,包括的内容也比较广,嘉绒婚俗也因地区不同而稍有差异,它深受周围民族婚俗文化的影响较大,这里论述的主要是嘉绒本土的婚俗文化。结婚过程主要以下几个程序:
历史上,嘉绒藏族地区由十八土司,社会阶级划分十分严格。因此,在婚姻上也受到了阶级的。阶级与普通百姓之间互不通婚,阶级内部也因阶层不同而受。一般情况是土司与土司,守备与守备或头人与头人之间,才能保持着婚姻关系
[5]。嘉绒藏族大部分地区都由著名的嘉绒十八土司,有着严格的阶级划分,所以通婚也是有的。即使偶尔发生有土司或头人娶了低于自己等级的女子为妻,不仅被瞧不起,其所生子女也会受轻视,甚至被连司、头人的继承权也会会被。据丹巴人讲,曾经有一位巴底土司,因看上了一位民间,最后他只得把土司之位让给了自己的弟弟。由此可见
一般的老百姓中,女性的地位也是很低,男女当事人对于自己的终身大事并无决定权。一般的女性在结婚之前甚至有根本没见过男方面,那也是很正常的。在包办婚姻制度下的婚姻大事完全父母之命,根本谈不上个人的选择和。婚姻的缔结基本上由父母安排,是出于经济利益考虑的权衡利弊得失的事情,是一种以家庭为本位的家族主义婚恋观。女性作为婚姻当事人并非婚姻的缔结主体,自始至终都以服从家庭的利益和需要为本,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最高准则,女性在婚恋上的自主意识根本无从谈起。她们从小被养在深闺,被了与异性的接触,无法与某个异性了解和爱慕。而她们的父母则待她们成年后,从家族利益出发,为她们择定婚姻对象。即使是有幸与某位青年
历史上嘉绒藏族的择偶方式比较独特,其中一种就是所谓的“抢婚”。在历史上,当某男子对某一女子产生好感并了解到她的基本情况后,决定她为意中人,想要马上和她成婚,但没有时间与她进行婚前的恋爱活动。于是就与几个要好的男子相约去女方家抢婚,这是一种强制性的婚配方式,曾在嘉绒藏族历史上存在过一段时间[6]。例如,解放前,在大金县(现在金川县)一嘉绒藏族男子正准备抢婚,因解放而停止[7]。抢婚是原始群婚制的遗俗,对女性心灵的很大,没有尊重女性的择婚的。由此体现了当时女性地位的低下,女性就像物品一样被争来争去,失去了作为人应该有的。
嘉绒藏族历史上近亲通婚,其它亲属在原则上可以通婚。特别是堂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舅表兄弟姐妹、姑表兄弟姐妹婚等还比较盛行。例如当时的小金川沃日土司杨全忠无子,只有一个女儿配与其三弟的儿子杨春辅为妻,杨全忠去世后,杨春辅就以赘婿地位继承土司位,这是堂兄妹婚姻的一个例子。关于姨表兄妹婚姻也有一个例子,当时在卓克基有一家房名为沙恒的人家,户主突特儿当时二十八岁,就娶了其母亲妹妹的二十五岁的女儿为妻子。不过,当时最盛行的还是姑舅表婚,例如,当时的黑水土司苏永和与高羊平原为姑舅表兄弟,苏娶了高的姐姐高丽华为妻,而高则取了苏的姐姐益斯根为妻,这是一个典型的姑舅表婚。另外在亲属联姻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就是所谓的妻兄弟妇,即兄弟娶其嫂或弟兄娶其弟妇的婚姻形式,不过在嘉绒社会中一般是单面的实行,那就是兄弟娶其嫂[8]。除了以上几种婚姻形式外,还存在一夫多妻这种制度,但主要存在于上层社会中。以上几种婚制都不利于女性的择婚,没有选择对象的而是必须遵循这些。
嘉绒藏族婚期的确定也是很重要的,一般在男方第一次向女方家送聘礼时,取回女方的生辰八字,请占卜和婚。这有点类似于买卖婚的性质,向女方送了聘礼才能拿到生辰八字去和婚。如八字相符,即向女家送第二次聘礼,并告诉选择的结婚期,藏民大都佛教,因此,选定的婚期是不可改变的。
正式的结婚仪式需在男女定亲后的一年或两年之后举行,嘉绒藏族的婚礼是最能体现嘉绒藏族民俗民风的活动之一。过去的结婚仪式比较繁杂,嘉绒藏族的婚礼也因其所处
在男女双方确定婚期以后,婚期当日男方请红爷大人(媒人)和亲戚数人去女方家迎亲,若男女双方相距较远,迎亲队伍则需提前一天或数天出门去女方家。到时女方家人员站在门口,紧闭大门,男方迎亲队伍到达时,便向其泼水。等男方送上一些酒后,方才开门请人入屋。女方亲人赠送茶、豆类、手帕之类,表示庆贺和给姑娘“添箱’。女方在送亲的前晚要为新娘举行的“”仪式。到了第二天该出发时,新娘要放声大哭,俗称“哭嫁”,表示要与亲人离别,心里难过,之后便随迎亲队伍去男家。嘉绒藏族的新娘由其哥哥背出寨子大门,有些地方会选择新娘骑白马,尤其是怀孕的白马出嫁,意取婚后多子多孙。另外,女家也要有亲戚送亲,大概就几十人,但迎亲或送亲的人数均不能为单数[9]。
队伍到达男家时,如果预先择定的进门时间未到,就不能进门,在门外等待好时刻的到来,待时间到了再进门。等吉时到时,由女方的亲戚围着新娘的兄弟背进屋,不让他人看见,进屋后先不拜堂,新娘跪在火塘的左边,新郎跪在右边,为二人祝福,并为二人各束长约5尺的哈达,然后新娘随新郎进入新房,共坐片刻。当夜不,由伴娘陪新娘住宿。青年们跳锅庄,边跳边饮咂酒,到天亮才散去。
新娘进门的时候必须由亲人背进屋里,不能让别人看见,为什么不能让人看见呢?结婚本来是很正常的事情,这样以来就很明显忽视了女性的。。另外,从进门之后男女在火塘边的座次看,女的跪左边,男的跪右边,在藏族的观念里左边为下位。 [10]女方只能跪左边,说明当时的女性还是被看作是低人一等。入赘的婚礼过程变化不大,主要在于有些地方的男性有无继承财产的。
至于这个习俗的由来,我们已无从考证,但这是一个独特的习俗。一般是在婚礼后的第三天,新娘由送亲的人陪同回娘家,然后,新娘在娘家住三四个月至一两年方才回男家。俗称“坐家”,坐家回男家之后,一般过几月泡一次酒,请亲邻跳锅庄才。之后才陆续将女方的妆奁送至男家,一般有“三脚架”锅、碗,也有少数陪嫁土地的。
历史上的嘉绒藏族妇女,生子时一个人躲到廐猪圈里生,他们认为妇女能生孩子才好,例如,在当时的来苏沟在订婚后只有生了小孩才正式结婚,否则就不要。所以女家总是等女儿生了孩子才送嫁妆到男家,有了孩子夫妇关系才能稳定下来。但是女性的生育被认为是不净的,所以只能到住所的房屋的最低层去完成,可见女性在当时所受的不公。另外。当时是否有生育能力已经成为了婚姻关系是否稳定的重要因素。女性被看作是传接待的工具。有些没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可能面临解除婚姻的困境。
在婚后,一般都是遵从“男主外,女主内”的方式,妇女的生活很辛苦,地位很低。女性只需要做好一切家务活,对重大的是事情没有决策的。当时流行这样一些俗语,家中的座位,男女有别,不能乱坐,上方坐贵宾,头人家上方连头人太太都不能坐。客人坐在柴对面,女性只能坐在左下角。看来从座次来看,多数场合女性只能坐在被认为是下位的左边。
在家庭观念方面,因为嘉绒藏族是没有姓的,一般是每一家有个房名,而当妇女嫁到某一男人家后,女性原来的房名不能再用,必须使用男方家的房名。相当于要从夫姓,隶属于夫家。在历史上。理县比较靠近羌族聚居地区,他们属于处在羌中的嘉绒人,薛城水沟等地的女性一般是不作家长的(除非这家没有男性后代)且绝对没有继承遗产的,所以也没有供养父母的义务,有姓氏观念。
总的来说,在“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社会分工模式下,女性将生命的全部意义局限于家庭。婚姻由此被视为女人最后的归宿和最大的幸福所在,这样形成了女性对男性的极大依赖。男人是女人生命的中心,女性“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从子”。这既是男人对女人的要求,也是女性对自己的要求。女性结婚后,不仅要从夫居,而且有的还要从夫姓,女性的命运,女性的希望全部由男性掌控。
离婚要受很多约束,并且再嫁女性要受到众人的嘲笑,不能举行正式的结婚仪式。一般的寡妇需在守寡三年后才能嫁人。并且嫁人是在晚上接至夫家。
在历史上,离婚必须经土司头人的允许,而且离婚的时候要赔偿对方一笔遮羞钱,小金是十几两银子,卓克基是三四十到一百两不等。有时可能因离婚而让自己变为科巴。在当时的汶川,由父母包办的婚姻则完全反对离婚,当地流行着一句俗话“嫁猪跟猪,嫁牛
跟牛,嫁给树疙瘩就坐一辈子”[10]。可见,当时的离婚比较困难,女性完全没有婚姻,据说在当时的汶川县草坡乡有一位叫黄德珍的妇女,解放前嫁给了一个不务正业的人,解放后经由区人民判决离婚,同时许多青年妇女也提出离婚,当时的老年人和男人都很不满,说黄德珍不仅自己坏把别人也带坏了。
如今的嘉绒藏族择偶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人们的婚恋观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不再有男尊女卑的思想。除了一些非常偏远的地方外,大多提倡恋爱。父母大多不再过多的子女的选择,女性有了自主选择伴侣的。另外,基本上也不存在抢婚的习俗。提亲方面,基本都是婆婆亲自或者由男方家的有名望的亲戚拿上哈达、酒等礼物上女方家提亲,而不是选择用媒人作为中介。他们与汉人的想法不一样,自己亲自上门,即使遭到,也不会有太多的尴尬,因为没有其它人知道。占卜婚期基本还是有来完成。如今的女性有了自主选择婚姻的,定亲的对象大多是自己选择的,是自己所了解的而不是完全由父母做主。通婚的范围明显比以前扩大了,有些甚至远嫁国外。例如,在笔者的家乡丹巴县的聂呷乡喀卡一村的有一位叫丹萍的女孩就远嫁到了日本。
在嘉绒藏区现今流行一些恋爱的活动,比如在笔者的家乡丹巴地区比较流行的是顶毪衫的习俗,这是一种流行于丹巴中、梭坡、边古、纳顶、斯交、格、蒲各顶一带的风俗,是一种表达恋爱的方式。这种求爱的习俗,因其过程中以头顶一件宽大、厚重的毪衫为特征,故被俗称为“顶毪衫”。通常是男性常顶着毪衫去找自己比较中意的女孩的方式。通常是在某户人家举行婚礼的时候或其它大型活动的时候,一般是在夜晚,小伙子们三五成群,每人披上一件毪衫到中意的姑娘家里去对歌,姑娘们也是一群,同坐在锅庄边,等待小伙子们的到来。小伙子用毪衫遮住脸,躲在隐蔽的角落里,变换嗓音把一首首情歌唱给姑娘们听,姑娘们也会对唱。对得上的就会根据对歌情况选出自己中意的小伙去约会,当然有些姑娘,是不轻许终身的,在对歌时若碰上不顺心的小伙子,她们会泼水撒灰,这时候小伙子们用毪衫来抵挡。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通过这种活动碰到自己满意的对象。 [11]
在甘孜州丹巴县中乡和梭坡乡及岳扎乡纳顶境内,至今流传着被称为“几萨”(藏语意为“穿成年新装”)的女性成年礼仪。这一仪式充分体现了嘉绒藏族关注后辈、尊重女性的一种民间习俗、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此外,丹巴婚俗中的择偶相对而言是较为和的,成年男女青年可以求婚择偶,而成年的界定是男性18岁,女性17岁。礼则可以说是女性成年的公示方式。
丹巴嘉绒藏族女子的成年礼一般以自然村落为单位,举行的时间一是需请或贡巴择吉日,二是在农事有闲的时候。参加成年礼的成年女性人数不定,可集体、也可以单独举行,其原则是女子须满17岁;若已满17岁,如遇农事繁忙,也可适当延期。[12]其主要内容是换上成年女性的服饰,表示自己已经,能分担一些家庭的责任,更重要的是想其他人宣布,女性的成熟。此习俗充分体现了对于女性的重视,
迎亲队伍由男方选出一位有的长辈,带几个男方的亲属提前一天赶去住在女方家。当前,传统的送亲仪式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通常都由汽车替代。在第二天,送亲队伍一般由新娘的娘舅、兄弟、姐妹等组成。当吉时到,送亲队伍就向男方家出发。这天,当地村民都会在自前摆上一桶或一盆清水,洒上格桑花并铺上树枝叶。当队伍到达新郎的村子时,新娘的舅舅就会用柏树枝蘸清水敬天、敬地、敬山神。在新娘进男方之前,新娘还要接受高僧的颂辞、哈达、敬酒等,然后围绕男方家早已布置好的“新娘魂树”转三圈,才能被迎请进入。进门后,新郎的母亲早已备好了一炉烧得正旺的炉火,并亲手将一把木柴交给新娘,新娘围火炉转三圈,每圈添一次柴。这表示婆婆欢迎媳妇的到来,并将操持家庭的重任交给媳妇。首先,女方进门后再也没有像历史上那样跪在左边的了,而是直接和新郎一起进入大门,让众人都能看见新娘的样子。这说明女性的地位提高了,受到了人们的尊重,没有了男尊女卑的思想。其次,在婚礼的过程中,新娘要与新郎一起向客人敬酒,让众人都认识。以笔者的家乡丹巴县为例,在婚礼的过程中,新娘都要和新郎一起向客人敬酒,笔者在假期里参加了三场婚礼都是如此。再次,去掉了过去的拜堂之类的繁杂礼节,不受到过多的拘束。如今,在婚礼进行的过程中,女性也受到了尊重。从婚礼的策划到举行,相关的细节都要与新娘商量,要得到对方的同意。今天的新娘在新婚的时候也不用与新郎进行跪拜仪式,免去了那些繁杂的礼节,有利于女
在如今的嘉绒藏区,婚礼前不能少的一项就是男家在婚礼前的一天要迎请一位高僧诵“吉祥经”、“财富经”,目的在于祈求山神、各方神灵将吉福气都引到这家来,在诵经时他们会准备一组泥塑的小塑像:中间是大象,代表即将到来的新娘;周围四方摆上很多圆锥形泥塑代表四方神灵。第二天一早,即在新娘进男方家之前,高僧还要诵“干净经”,表示新娘从未到过此家,在诵经后新娘来到这家前带来的一切病痛、厄运都将消除,并且新娘在接收诵经后,高僧还将在她头上洒上清水,献上哈达,用松柏枝燃烧的烟围着她熏一圈。嘉绒藏族举办婚礼,是全村子共同的节日,全村的人都会来帮忙,男方家要几只大肥猪,办几十桌酒席,且他们的任何庆祝活动通常都是在村子里的公共场所进行,在酒席后,所有来参加婚礼的人都会跳藏族锅庄,婚礼锅庄的不同之处在于它的每支锅庄领舞者是有一定要求和顺序的,通常首先由老者领舞,新娘娘舅次之,婚礼客人领第三曲,而来宾都可以参加到锅庄中[13]。嘉绒藏族的婚礼中没有拜天地等仪式,也有少数地方新郎在新婚之夜亦不可入住洞房,新娘由伴娘陪伴直至回门,再次从娘家返回男家才能算是真正的新媳妇,生儿育女,生命进一步延续[14]。
现今的嘉绒藏族,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民族政策的实施。妇女的地位也有了很大的提高,在婚俗当中也是如此,晚婚后主要有生育和离婚等习俗。
如今在此地区的人们思想有了很大的变化,人们对于女性在生育方面比较重视,由于医疗水平的提高、卫生机构的建立,女性的生育有了更多的安全保障。
现今的嘉绒藏族妇女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生育的习俗与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如今的大多数乡镇都有卫生院,对于妇女的生育也比较重视。有条件的女性在怀孕阶段就能做一些基本的检查,以确保安全。当然几乎也看不到在牛厩生育的习俗了。
在此地区,女性的离婚也不再受到人们过多的如今已经没有这种习俗了,一般在婚后的三天随新郎回娘家,称为“回门”,只是一种礼节。
非议,他们认为女性离婚也是正常的,女性也有对于再婚的女性,与初婚的女性仪式一样,如今再婚的女性与初婚女性拥有同等的地位,不再受到人们的嘲笑,再婚的女性也
可以与初婚女性举行一样的婚礼。人们的思想意识有了很大的变化,对于很多的事情看法也与过去不一样,看到人们思想上的变化。追活的。女性的婚礼虽然不想正式的婚礼那么隆重,但是也是正大的。
过去的男性都有强烈的大男子主义观念,一般不在家庭中干家务活,一般被认为是女人才干的活,过去的有些男性一般要求女性同自己姓,结婚以后就要女人必须以男人的房名为姓,完全忽略掉了女性的存在。如今,这一情况是有所改观的。
另外,女性当家的情况在有些地方也比较普遍。例如在嘉绒马尔康地区,一个家庭子女再多,也只留一个当家,其它都要单立门户,上门或者建立一个新家庭。留在家中的,继承遗产,供养父母,其它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凭能力、靠自愿,没有义务,为了避免婆媳关系,现在多为女性当家,女性在家中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遇大事都要有女性参与,充分尊重其意见。
婚后家庭生活中有自主的决策权,在婚后的家庭生活中,女性的地位也有了改变。历史上一般遵从的都是“男主外,女主内”和“三从四德”的模式,女性只需要做好家务活。如今,这种模式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女性有时也要外出挣钱,对也有了支配权。女性同男性一样,对于家庭中的很多事情也有了决策。在丹巴的历史上也存在为男性举行仪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消失,而女性的仪式则越来越受到重视,体现了女性地位的提高。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跨入了文明时代,人们的思想意识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变化主要可以体现在两者的比较,从整个社会来看,女性的地位都有了明显的提高。由于受到大众的冲击,嘉绒藏族婚俗文化中女性地位与过去相比也有了很大的变化。
总的说来,嘉绒藏族婚俗文化中女性的地位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第一,从方面来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制度之一,自1949年正式执行以来,对于民族地区的发展有重要的作用。促进了民族地区民的生活,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婚俗向现代化的转变。例如,近年来,就是由于国家对藏区的扶持,许多偏远地区没办法读书的女孩子有了机会接受教育,无疑会提高她们的认识能力,让她们懂得一些婚姻的知识。
第二,从经济方面来看,随着经济的发展, 全球形成了经济全球化的格局,在这种格局下人们必然受到其它国家的影响。婚俗也不例外,嘉绒藏族地区也间接的受到文化的影响。例如,如今在嘉绒藏族地区许多年轻人也要举行类似的活动,订做婚礼蛋糕、开晚会等等。
第三,从文化方面来看,近年来,随着民族文化融合程度的日益加深,嘉绒藏族也吸收了一些其它民族的先进文化。例如,她们的婚礼就受了汉文化很大的影响,现在的婚礼有些就是吸收了汉族的一些习俗。在有些地方她们已经不再举行传统的藏族婚礼,而是像汉族一样到县城里的酒店里办酒席。另外,婚俗文化自身的发展,在发展的过程寻求自身的创新。在创新的过程中,不断的寻求与社会的融合,自然会有一些变化。
第四,从信息方面来说,如今的世界是一个信息化的时代,网络、电视、电影是信息的重要媒介,这些媒介所的内容严重的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在嘉绒藏区的人们同样也受到了这些媒介的影响,思想也变化很大,开始接受一些外来的先进文化。
除了以上几方面的原因外。嘉绒地区女性自身的努力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由于社会的进步,女性认识到需要不断的提高自身的素质,所以,愿意参加一些活动,不断的充实自身,以便适应社会的需要。这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女性作为组成社会的一个重要部分,在社会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地位的提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对家庭的积极影响:有利于家庭之间的和睦相处、团结、有利于家庭的稳定。女性有了自主的后,有利于更好的参加社会活动,可以得到更好的教育
对社会的积极影响:有利于整个民族地区的进一步发展,民族地区历来是人们关心的焦点之一,民族地区的女性地位更是应该关注的。历史上民族地区女性地位很低,如今有了一定的提高,便于对地区的管理。如今,在大家都提倡民族团结的今天,女性地位的提高有利于民族地区更好的发展,并且有利于国家对这些地区的管理。
通过以上几个部分对嘉绒藏族婚俗文化中女性地位变化的探讨,可以看出,在嘉绒藏族婚俗文化不断变迁的过程中,无论是从完婚前准备阶段、正式的成亲阶段或是完婚后的表现阶段看,女性的地位都是有所提高的。长期以来,由于社会和自然条件的制约及女性自身的生理结构特征的,女性都被认为是第二性的,甚至也有女性自己认为她们也是第二性的。其实不然,女性与男性应该享有同等的地位,女性地位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女性地位提高不仅有利于单个家庭的稳定,同时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民族地区的女性地位更是大家所关注的,通过对此地区婚俗文化中女性地位的古今比较,我们可以看出,此地区女性地位的提高不仅有利于该地区女性的进一步解放提供理论及事实依据,而且有利于此地区女性地位的进一步提高。笔者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思想的不断解放,此地区女性的地位将会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