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藏族的婚俗
舟曲县是甘南藏族自治州的一个县,位于南部。居住着汉、藏等民族,总人口13.4万,其中藏族人口5万。白龙江由西向东横穿县境,藏语称白龙江为“vbrug ?hu”,舟曲由此得名。舟曲自古为多民族聚居区,先秦时为白马羌、武都羌、参狼羌等诸羌所据,秦昭王二十八年(公元前279年)秦在舟曲置“羌道县”,这是舟曲建置的起始。此后还有宕昌羌、党项羌、氐等族群活跃在舟曲境内。唐“安史之乱”后,舟曲先后为吐蕃、“浑末军”“唃斯啰”等占领,并驻扎有相当数量的军队,在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中,这些军队的逐渐与当地土著诸羌相融合,形成了具有浓郁古羌遗风的藏族,繁衍至今,其古老质朴的古风习俗,至今在舟曲藏族中相沿传袭。新中国成立后,在对舟曲少数民族的民族识别过程中先定为羌族,后改为藏族,这也充分说明了舟曲藏族与古羌人之间的确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血缘关系。 因此,对舟曲藏族丰富的民俗文化进行研究就具有探寻古羌文化的历史意义,现在,在国家大力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过程中,西北少数民族在大力发展地方经济的同时,其历史悠久的民俗文化正在强劲的现代化浪潮中着越来越大的,随时都有被的,舟曲藏族作为西北少数民族的一,所面临的情况也非常严峻,从这点上来说,对舟曲藏族民俗文化的研究又具有抢救民族文化遗产的意味,常必要和紧迫的。
舟曲藏族聚居在舟曲的上河、南山、山后和博峪等四个地方, 由于山大沟深,交通不便,缺少交流,这四个地方的藏族在长期的历史演进过程中又形成了各自不同的民俗文化,出现了“文化孤岛”现象,即四个地方的藏族都以各自的聚居地为活动区域,相互之间没有多少联系,因此在文化上出现了同质不同形的独特现象。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的大力支持下,当地积极组织人力、物力,修桥铺、兴修水利,使当地藏族人民的生产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同时也为四个聚居区的藏族群众之间的交流创造了条件,舟曲藏族的民俗文化也因此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
历史上,舟曲藏族的男女结婚,都是父母包办,子女没有选择的,即使在今天,父母包办仍然占有很大的比例,但也出现了男女双方恋爱而结婚的现象,主要是通过上学、工作、务工等形式恋爱后结婚的,绝大多数藏族青年人仍然是以父母之命行事。
舟曲藏族男方在结婚过程中始终居于主动地位。一般男子长到16岁,女子到14岁,父母就认为孩子已经到了结婚年龄,男方就开始给孩子物色合适的姑娘,这中间包括打听对方的生辰八字,请或者“贡巴” 掐算男女双方的相术是否相配,门户好不好 ,家人的素质高低等。值得一提的是舟曲藏族所谓的相术相合不能单纯地与汉族的相合等同起来,而是有着藏族自己独特的一套推算方法,两者是有差别的。男方有了初步的意向以后就要找媒人,在整个婚礼中,找媒人最为关键,直接关系到婚姻的成败。找媒人时要找为人、品德,在当地具有一定的中年男子,要求媒人能说会道,具有随机应变的能力,除对媒人本人有所要求外,还对媒人的家庭也有,要求媒人家庭和睦、夫妻健在、儿女双全、妻贤子孝,当然也有妇女当媒人的,但由于媒人要上台面,而藏族妇女一般不能上桌子,因此,很多,所以还是男子当媒人的为多。
一旦男方找好了媒人,就请他去女方家提亲,媒人拿一瓶男方自家酿的青稞酒到女方家去说亲,如果女方接受了这瓶酒,就表示可以考虑,两家人有做亲的可能,若女方托词接受这瓶酒,就意味着回绝。如果女方家同意婚事,媒人就会将准备好的男子的生辰八字交给女方父母,女方拿到男子的生辰八字后也会找或“贡巴”掐算,看男女二人的相术是否相配。
过一段时间,男方估计女方家已经请或“贡巴”掐算过了,就和媒人一起去女方家正式提亲,主要人员有:男子的父辈,一般是叔父带头,带领相亲的男子和其他侄儿、侄女3∽5人,这次要拿两瓶酒,女方家就召集本家亲房十几人,两家人坐在一起,媒人向双方介绍两家概的情况,既要对两家的基本情况进行翔实的说明,还要赞美两家人都是,这门亲事是多么美满幸福,姑娘美貌善良,男子英俊能干等,意思是要让女方家的亲戚都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并希望能促成这门亲事,然后由女方家向男方家提问,女方家一般要求女儿嫁到男方家后,男方家一定要她,否则女方家是不会答应的等等,相亲男子的叔父要一口答应,男子也要同意女方家的话。看着双方都没有了,媒人就会说:“今天是个好日子,正是办好事的时候,趁着日子好我们就把酒喝了吧。”然后让相亲男子在叔父的带领下向女方家人一一敬酒,通过男子的行为动作、语言让女方家对未来的女婿作进一步的观察。
再过一段时间,(时间没有,根据各自的情况决定)男方家就和媒人一起再次来到女方家举行订婚仪式,这次要拿比较多的酒,4∽8瓶不等。女方家要提前做准备,请村中的老者和亲戚们一起商量成亲的日子,一般女方家要花费不少财物,但是不向男方家索要任何彩礼,到结婚的时候还要陪很多的嫁妆。喝了酒,定了婚,这门亲事就算成了,女方家是不能够的。否则要受到人们的,女方再嫁就比较困难了。
舟曲藏族的婚期一般都定在农历腊月到正月之间,具体的结婚日期由双方分别找或“贡巴”根据双方的生辰八字掐算后再商量决定,一般以男方提出的日期为准。从订婚到结婚一般要1∽3年不等,这期间,男子要到女方家帮忙干活,出劳力,女子也经常到男方家做家务,双方互相熟悉,培养感情。现在随着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这个时间已经大大缩短了。
等两人相处到一定的时间后,男女双方的父母都觉得应该办事了,就开始举行婚礼。到时候男方家要派人去女方家接亲,接亲人一般以女性为主,其中2个年长的主要人员带着3∽4名随从,男方在挑选接亲人时要考虑很多因素,要求父母健在、儿女双全、家庭和睦,还要和一对新人的相术相合,先在自家亲戚中找,实在找不下了才在朋友中找。接亲人带着青稞酒来到女方家,女方家要向她们每人敬3“龙碗”酒,再设席招待她们。女方家在姑娘出嫁的头天晚上要请和姑娘相好的姐妹作陪,同吃同睡,一直到出嫁为止,并且要给姑娘和作陪的姐妹梳妆打扮,全穿本民族的新衣服,同时筛选女方家的送亲人,一般为2男2女,最多8个人,也要求父母健在、儿女双全、家庭和睦,并且和新人的相术相合,年长的男子为正客,是代表女方家说话的,年轻一点的男子是副正客,与正客相配合,女性则是陪伴出嫁姑娘的。男方家要猪、烤酒,做好物质上的准备,同时选出总执客、执客等服务人员,做事上的准备,在人员的选择上也要考虑到很多良好的象征意义,在此不赘。这天晚上,女方要再次设席款待男方家的接亲人,并且再次要求男方家承诺一定要女儿,并有着一套固定的说辞:“我的女儿在我家,不穿针来不拉线,如今嫁到你们家,三年之内要,不会做活要原谅,好言好语要宽慰。三年之后跟你姓,从此变为你家人,随便打来随便骂。”从这套说辞中我们可以看出,娘家人在三年之内保留对女儿的权,不允许男方家随便女儿,三年之后才“放弃”这种,这是因为,舟曲藏族妇女初嫁到一个新的家庭中,有一个跟新的家庭磨合的过程,而且她们多在婚后一年中产子,可以说在这期间,她们的地位是不稳固的,在男方家随时有受气的可能,娘家人所说的话就可以对男方起到警示作用,对男方家的行为构成监督,尽可能地对刚出嫁的女儿进行,这里面也隐含了对外孙的权,如果男方对女儿和外孙不好的话,娘家人就要出面为她们,一般是女方家族集体出动,对男方家进行劫掠,对男子进行惩罚,给男方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男方一般都不敢在结婚初期媳妇,这也使得舟曲藏族历史上几乎没有溺女婴的现象发生,了妇女儿童的权益,客观上也使舟曲藏族的男女比例达到一种平衡,有利于本民族的繁衍生息。
第二天天一亮,送迎队伍开始启程,女方家带着丰厚的嫁妆在男方接亲人的带领下向男方家出发,由于舟曲是山区,新娘多乘马,如果新郎新娘都在一个村子里,步行就行了,没有其他讲究。女方一到男方家大门口,男方家就燃放鞭炮,将女方迎到新房中休息,在堂屋中招待送亲人,亲戚朋友们纷纷前来庆贺,酒席正式开始,酒足饭饱后客人们离去,男方要留客三天,亲戚朋友们轮流招待女方家送亲人,然后送亲人返回女方家。
由于舟曲藏族内部独特的“文化孤岛”现象的影响,舟曲藏族各聚居区在婚俗上还有一些差别,以上是笔者对各地结婚时共同流程的叙述。除此之外,在舟曲最值得一提的当属博峪藏族的婚礼。在博峪地方,迎亲时新郎要亲自去,还保留着新郎给新娘娘家人敬酒的古老习俗,新郎不但要给新娘的父母敬酒,还要到新娘的亲戚家中给所有的长辈敬酒,在拜见新娘的长辈时,新娘是不的,只有新郎一个人,新娘只是作陪,在接受了新郎的叩拜后,新娘的长辈要象征性地给新郎一些钱,但是不给新娘给。换过来,到了新郎家里,就该新娘给新郎家所有的长辈敬酒了,新郎不跪,长辈们也只给新娘给钱。现在在博峪藏族与舟曲其他地方的藏族通婚的过程中还因为这个礼节而发生过争执,有个上河藏族新郎的父亲地说:“我的儿子给我都没有过,哪能给你们。”当然生气归生气,在这个时候胜利的永远是新娘家,新郎的父亲最终只能选择。
舟曲藏族“重不重婚”,与礼仪繁多的葬礼相比,婚礼就显得非常简单,花费也相对少得多。就男方而言,结婚所费不多,只要提前养1∽2只猪、烤几缸青稞酒就能把婚事办下来,从来没有给女方给彩礼的习惯。对女方家而言,出嫁一个女儿可不容易,不管男方家家庭条件再好,女方也不能向其彩礼,否则不但招致男方家的不满,而且会受到社会的强烈,因此,到目前为止在舟曲藏族中还没有出现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的事情。女方出嫁女儿却要花费很多钱物,女儿的所有嫁妆都由娘家单独筹办,从头到脚,各种装饰品齐全的一套新衣服价值不菲,而且还要给男方家很多陪嫁,嫁妆根据男方家的需求决定,有陪牲畜的、陪农具的、还有陪田地的,陪得越多,姑娘在婆家的地位越高,也显得娘家人很有颜面。舟曲藏族最接近汉族地区的南山藏族地方出现了女方向男方索要羊、鸡等小型家畜家禽的现象,用于招待客人,由于最后还是让男方家吃上了,因此男方家也只是埋怨几句,最终还是给了东西,就目前来说,其他藏族聚居区还没有索要家畜家禽的现象,其轻男贵女的古俗基本没有改变。
由于舟曲地处陇南山地,属于暖温带湿润区,气候温暖,冬无严寒,夏无酷暑,与当地的气候条件相适应,舟曲藏族妇女的民族服装多采用布料制成,而且比较单薄,显得简单大方,轻便舒适,适于从事农事劳作,与牧区藏族妇女首饰多用黄金不同,舟曲藏族妇女的首饰以银子打造的居多,其中最贵重的是“欧”,是直径20—30厘米的圆形银盘,表面饰法兰瓷图案,银盘中心铸有6厘米高的银柱,柱顶镶有一颗红珊瑚或玛瑙珠,柱底紧贴柱身嵌有8颗银珠,呈花状,在一圈蓝道外铸有佛教八宝吉祥图案,还有一些图案至今无人能解。这是藏族的传家宝,传女不传男,母亲将自己从娘家带来的嫁妆首饰按照女儿的人数分为数份,到女儿出嫁的时候就把其中的一份送给女儿当嫁妆,到这些女儿的女儿出嫁的时候,女儿又将自己的首饰按照她的女儿的人数分为数份,因此,首饰是以逐层递减的形式在女儿中传递的。为了能使女儿在出嫁时有足够的首饰来打扮自己,养女儿的家庭有了积蓄就要请工匠打造首饰,往往要打造好几套,这也成为舟曲藏族的一个较为沉重的经济负担。
比较独特的是这些首饰从来不会传到儿媳妇的手里,即使这家人没有女儿,也要留着给未来的孙女,就这样一直等下去,直到有了女儿为止。舟曲藏族从来不认为这样做会使自己的家庭经济受到损失,而是认为这是家庭荣誉的象征,体现了自家女儿的高贵身份,同时,自己的儿子娶媳妇的时候,儿媳妇也会带着嫁妆过来,因此舟曲藏族的首饰就永远在女性构成的封闭的流动圈中以女性为负载者流传,并且通过只传给女儿的形式在家庭财富上达到一种相对的均衡。在这个流动过程中,只有母亲对首饰有绝对的分配权,父亲是没有的,他的唯一任务就是尽可能多地赚钱,买来银子,然后他的任务就完成了。从请工匠为女儿们打造首饰开始,接下的事情全部由母亲单独完成,舟曲藏族妇女通过这种形式保留着自己占有财富的,这些财富是以首饰的“固态”形式存在的,是舟曲藏族先民母权制度的遗留,它杜绝了父亲参与的可能,也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儿媳得到首饰的可能,母亲通过对首饰的占有和分配的掌握来体现自己作为一家之母的,通过对家庭财产独特的“固态”掌控,提高并保持了自己的家庭地位。
舟曲藏族盛行表亲婚配,即表兄妹结婚,亲上加亲,认为表妹嫁给表哥,公婆也是媳妇的舅舅和舅母,好相处,便于孝敬老人,因此具有优先权,现在这种婚姻形式在农村还很流行。
舟曲藏族特别是山后地方还盛行同村婚,有“好女不出庄”的俗语,认为只有不好的女子才嫁到外村,好女子是不会嫁到外村的。由于这种婚姻制度的婚配对象仅限于本村,因此青年男女们择偶时可供选择的范围很小,发展到今天,就出现了一个村庄里的人们全是亲戚,而且辈分很乱,甚至出现了祖辈娶孙辈、叔辈娶侄辈的现象,近亲结婚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了人口素质的严重低下,残疾呆傻不断增多,这严重影响了当地藏族群众的身心健康和民族发展。
笔者认为,这种婚俗的形成与山后藏族所处的特殊地理密不可分。山后地方森林资源非常丰富,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先后在这里设有4个大型林场,分别隶属于白龙江林管局下属的舟曲林业局和县属的舟曲县林业局,由于自然条件优越,自古以来舟曲就盛产虫草、猪苓、铁棒槌、大黄、天麻、三七、黄连、贝母、西辛、红芪、黄芪等中草药和木耳、蕨菜、乌兰头等野菜,其数量远远超出了当地藏族的实际需要,于是他们就要想办法出售这些山货,以换取生活用品。与山后地方毗邻的陇南市(原陇南地区)两水镇地处212国道,人口众多,是汉族聚居地,历史上一直是陇南地区的经济、文化重镇,山后藏族出山后的第一站就是两水镇,这里也就成为他们出售山货、采购生活用品的固定场所,成为汉、藏两个民族经济、文化交融碰撞的前沿。长期以来,山后藏族与两水镇的汉族形成了一种牢固的经济依附关系,通过交易,藏族售出采集来的各种山货,购买一些生活必需品,汉族则得到上好的山货。清末民初,由于山后藏族起义,两水镇又成为清王朝和地方军阀藏族起义的桥头堡,被赋予了、军事意义,今天,两水的水泥大桥仍沿用着“贼桥”的古称。
当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好女不出庄”这种婚姻制度在防止藏族家庭财产的流失,防止被强势的汉族,增强民族向心力等方面发挥过一定作用,对于相对弱势的藏族的和发展产生过积极作用。它是特定历史时期的衍生物,是当地藏族人民为了自己的血统和财产而不得已采用的婚姻制度,在其形成初期具有被动性,后来渐渐成为一种风俗习惯,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山后藏族的婚姻生活,具有了一定的稳定性和约束力,一直流传到了现在,新中国成立后,经过社会主义,我国各个民族之间已经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互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并且受到我国和法律的。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来分析,这种婚姻形式在历史上的特定时期客观上起到了增强民族内部的凝聚力、抵御民族的积极作用,但是现在这种婚姻形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了,反而成为人口发展的桎梏,非常不利于舟曲藏族人民人口素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当地应该在对当地藏族群众进行广泛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依据自觉自愿的原则逐步加以改善。
舟曲四个聚居地的藏族分别以各自的聚居地为婚姻圈,在其内部世代通婚,由于各地藏族人口基数小,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出现了一个地方的藏族群众相互之间都是亲戚的现象,当地人形象的称之为“串串亲”,意思就是藏族之间形成了交错的蜘蛛网式的婚姻圈,非常复杂,在此基础上,舟曲藏族也就形成了一个相对牢固的、封闭的社会关系网,具有了很强的内聚力和排外性,这对于当地各民族之间的相互融合、共同发展常不利的,也大大延缓了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速度。
一直到新中国成立初期,舟曲藏族还保留着抢婚的古俗,一般都是男方得不到女方父母的同意,无法和自己的意中人婚配时才采用这种激进的方法,然后请媒人从中调解,但不举行婚礼。往往是女方父母到男方家要人,男方家不给,但是好好招待女方父母,要做到打不、骂不还口,这样反复很多次,直到女方家同意为止。也有的女方家不同意,无论如何也要把女儿夺回来才,这时,青年人往往双双翻山逃到相邻的四川省阿坝州境内,等生下孩子后再返回家乡,这时,女方父母的气也消了,看在孙儿的面子上也就不了了之了。现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完善,这种习俗已经消失了。
笔者认为,舟曲藏族的“好女不出庄”婚姻习俗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至少应该打破舟曲藏族四个地方之间的地理,在全县的藏族范围内广泛通婚,扩大舟曲藏族通婚的人口基数,这样才能缓解人口素质逐年下降的压力。但由于舟曲藏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伴随着“文化孤岛”而形成了“语言孤岛”,四个聚居区藏族之间的藏语都不一样,相互之间甚至无法进行日常交流,平时他们的交流只能依靠共同语言——汉语来实现,这又无形中增加了四个地方的藏族之间的通婚难度。
现在居住在舟曲农村的绝大多数藏族群众的婚姻形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从仅在藏族之间的同族婚配向藏汉通婚的族外婚转变,主要以求学、工作、务工为主要途径来实现,自从1978年国家恢复高考以来,舟曲藏族由于长期处在汉文化的熏陶下,学生的高考升学率一直在甘南藏族自治州各县中处于领跑地位,舟曲也因此有了“甘南状元县”的美誉。很多藏族孩子大学毕业后往往留在外面工作,这就存在一个择偶的问题,在外面工作往往不能找到合适的本民族对象,就只好另找其他民族的青年结婚,这就打破了同族婚配的惯例。山后、上河汉藏群众通婚的很多,很多村子都是汉藏杂居,随着县妇联组织妇女外出务度的不断加强,外出务工的藏族女青年数量激增,她们在外面开了眼界,增长了知识,意识到仅限于一个村庄内的同族婚配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加上外面的生活条件比舟曲要好得多,因此纷纷在外面寻找情投意合的配偶,这些配偶几乎全是外族人,这对于民族融合、人口素质的提高都大有裨益。藏族青年通过这两种形式实现了同族婚向外族婚、庄内婚向跨地区婚姻的转变,而实现这两种婚姻形式转变的前提条件是离开舟曲本地到外面工作、生活,即只有离开具有深厚民族文化积淀的故乡,才能摆脱固有民俗的影响,才能置诸多于不顾,真正达到婚姻自主,也才能最终实现这种婚姻形式的转变。与这些在外工作、务工的舟曲藏族青年相比,在回舟曲工作的藏族青年中却出现了强调同族婚配的现象,他们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都会得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而且往往是以当地民族精英的身份出现的,是国家民族自治政策的直接受惠者,又处在父母的监督之下,强大的民族、家族压力他们必须找本民族的青年婚配,以藏族精英数量的相对稳定,进而藏族在地方上享受少数民族自治权的延续性,因此,在县城中,藏族对同族婚姻的强调就具有了争夺地方资源,扩大藏族在当地生活中的作用和影响的意义。至此,同族婚配的民族意识由农村向城镇转移,并在城镇中得到强化。
当然,大量藏族女青年在外务工、在外婚配,提高人口素质的同时也造成了舟曲当地相当的社会现象,那就是农村大量藏族光棍汉的出现,例如舟曲山后的一个180多人的藏族村子就有19个光棍汉,而且全是年龄在25——40岁之间的青壮年, 随着藏族女青年外出务工规模的不断扩大,光棍汉的数量还在不断增加。笔者认为,这应该引起当地的重视和,不能为了短期的经济效益一味地向外输送青壮年劳力特别是藏族女性劳力,这些人的一去不返延续下去,一旦突破社会的调节能力,将会出现很严重的社会危机,这对于当地的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都常不利的。
稳定性和变异性是民俗的基本特点之一,舟曲藏族和汉族共同生活在一块土地上,在长期的交往过程中必然发生关系,取长补短,各取所需,其中又以民俗的相互影响最为持久和稳定。藏族民俗和汉族民俗在相互碰撞和影响的过程中,就会对两个民族的原有民俗进行整合,冲击双方的思想观念,影响人们的行为,甚至改变人们的思想意识,这种糅合了两个民族的民俗精华的“新”民俗一旦在两个民族中产生共鸣,使两个民族的人都认为是先进的,是符合自己民族习惯的,并在他们的思想和行为上达到一种契合的地步,就会逐渐稳定并传承下来。这种特性也表现在舟曲藏汉民族的婚俗中。长期以来,在藏族的影响下,舟曲汉族从提亲到结婚,有一样礼品必不可少,那就是酒,在舟曲藏汉民族中,烤酒是两个民族共有的日常行为。汉族也有个俗语:“今儿喝酒明儿娶亲。”意思就是和藏族一样,双方家长一旦喝了酒就不能,为防止夜长梦多,就要速战速决,赶紧把事情办了。酒在汉族婚礼中发挥的作用与在藏族婚礼中的作用如出一辙。
舟曲藏族轻男贵女的习俗对舟曲汉族的影响很大,在汉族看来,这种习俗具有很大的合,使男女比例保持一种持久地平衡,对于人口繁衍和民族发展大有裨益,在藏族的影响下,舟曲汉族极其重视女儿的成长,改变了以往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这点在农村汉族中表现的格外突出。其次,舟曲藏族订婚不要彩礼的行为对汉族的影响最大,这固然是古羌古风的遗留,同时又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舟曲汉族认为,藏族充分考虑到了男方家的利益,一切行事作风以不损害儿女的幸福为前提条件,用舟曲藏族自己的话说,养女儿不是用来赚钱的,要让孩子们有后劲过上好日子,不能因为结婚而背债,更不能因为结婚而致贫,给子女以后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也让父母们担心。因此,藏族往往对汉族订婚要彩礼的做法表示反对,甚至。在他们的影响下,汉族也意识到了自己婚俗中的不合理因素,于是也开始时兴不要彩礼的婚礼,很多女方家长在女儿订婚那天,往往要当着众人的面从男方家长的手里接过彩礼,放入自己的怀里,然后再在背后趁没人注意时还给女婿。这样做有两层含义,当着众人的面接受彩礼的意思是我的女儿不是白嫁出去的,我收了男方家的彩礼,表明女儿的身价,也就是图个好名声。而把彩礼交还女婿则表示对女儿的关爱,还要嘱托女婿一定要女儿,好好过日子,否则不答应等等,总之要做到恩威并重。这样,女方家既有了好名声,又了女儿以后的幸福生活,真可谓一举两得。于是舟曲汉族里就出现了借钱给彩礼的现象,男子在订婚那天早上借点钱,凑够丈人要的数目,下午等仪式结束后再把钱还给人家,大家一听是借钱订婚都愿意帮忙,因为有的保障,又落个好名声,何乐而不为呢?这已经成为舟曲一种比较稳定的习俗。在汉藏杂居最集中的上河地方巴藏乡,汉族出嫁女儿时不但不要彩礼,还像藏族一样给很多陪嫁,甚至连女儿的金银首饰都准备好了,使女婿家乐不可支。至此,在藏族的影响下,订婚时要不要彩礼也就成为汉族评价女方父母是否的首要标志,承载了更多的荣誉和名声,甚至是社会地位高低的象征。
如前所述,纵观舟曲藏族的婚姻过程,可以看出,追求简单、大方,不尚繁华,这固然与历史上舟曲地方贫苦有关,但可贵的是即使在生活条件优越的今天,舟曲藏族人民仍然恪守古俗,有多大能力办多大的事情,互相之间从不攀比,更不追求奢华,这在经济发达,人们的思想意识非常活跃的今天是难能可贵的,即使在汉藏通婚时也没有丝毫改变,藏族优良的民俗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当地汉族的思想行为,对于遏制当地汉族结婚时可能出现的互相攀比的奢华之风起到了很好的遏制作用,应该大力发扬和提倡。
舟曲藏族婚姻形式由同族婚向外族婚、庄内婚向跨地区婚姻的转变是一件可喜的事情,是婚姻形式的良性变化,这大大减轻了当地的计划生育工作量,使当地有更多的精力和财力去做更多的事情。同时了舟曲藏族人口素质的普遍提高,发挥了优生优育的积极作用。
3、新的不确定因素的出现是对舟曲藏族婚俗调节能力的,也应该引起当地的注意,应该采用一些合理的来进行调控。
如前所述,随着时代的发展,舟曲藏族婚俗中出现了一些新的不确定因素,对舟曲藏族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其中又以农村藏族女青年的流失危害最大,这直接关系到舟曲藏族的和发展,也是对舟曲藏族婚俗调节能力的严峻。笔者认为,当地应该充分发挥行政调控作用,积极引导当地藏族女青年既能走得出去,也能收得回来,尽可能地满足当地藏族群众的婚配需求,使藏族光棍汉的数量先保持稳定,再逐步减少,一定要控制在舟曲藏族婚俗的可调节能力的范围之内,绝对不能超出这个底线,否则将严重影响当地的社会稳定,阻碍当地的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的顺利实施。
总之,婚姻是关系到舟曲藏族发展的大事,对舟曲藏族的未来影响很大,必须要重视,在我国藏学界,对它的研究尚属空白,笔者拙成此文,旨在抛砖引玉,希望引起藏学界对舟曲藏族研究的关注,给后人留下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同时也希望当地能够因势利导,在进行广泛社会调查的基础上继承和发扬舟曲藏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更好地促进当地社会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