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水流域藏族婚仪礼俗中的汉文化影响[图文
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仅是实现我国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新型民族关系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加强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本质要求。本文以生活在青海湟水流域的两个藏族族群,即东科藏人和贡本藏人为研究对象,以其媒俗仪礼为视角,探讨民族杂居地区藏族习俗文化变迁中的汉文化影响。
婚俗文化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人类婚姻家庭发展历程中逐渐衍生而来的一种规范化的礼俗文化。可以说, 每个地区每个民族的婚俗文化都不同程度地反映了该民族所处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本文拟通过对生活在青海东部农业区湟水(藏语称之为“曲”tsong-chu)流域的两个藏族族群, 即东科藏人和贡本藏人婚姻习俗的田野调查, 试图以民族学的文化整体观人手, 探讨汉藏边界藏族习俗文化变迁中的汉文化影响。
湟水是黄河上游最大的一个支流。据《通典部州》条注称:“古西羌所居,谓之湟中地”。古代所谓“湟中地”,就是指今天湟水流经的地区,即青海东北部地区的西宁、湟中、湟源、大通、互助、平安、乐都、民和等地。这个区域基本以山地农耕为主,自古以来生活在这一流域的各民族在文化上彼此影响,形成了今天这样一个各民族共生共荣的文化带。作为一个大的区域,这里是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接处, 历史上这里的汉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相互兼容、相互调适,各民族在“和而不同”文化观的影响下形成了和谐共处的民族关系, 为当代中国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例。
”东科儿“(dung-dkar)即今青海省西宁市徨源地区,因该地有著名的格鲁派东科寺而得名。该地处于青海省东部温水上游,是农业区和牧业区之交接处,同时也是历史上著名的“唐蕃古道”。关于东科藏人的来源,据《丹噶尔厅志》卷六记载,丹噶尔城(即徨源)在唐肃宝应年间陷于吐蕃。五代至宋元,为唃厮啰所据,号为西番。明正德四年(1509),东蒙古亦不剌等南侵,随居青海游牧,“番人多远徙,其留者反为役属。以丹噶尔地原为东科尔旧寺,自明末商贾渐集,与蒙番贸易,有因而世居者。番族亦渐次开垦,牧而兼耕,各就水土之便,筑室家,成村落焉。”由此可推断,明时将驻牧于湟源的藏族称为“西番”,渐次开垦,牧而兼耕。清代称为东科尔佃户,亦称“家西番”。[1]东科藏人在其发展过程中与汉族、蒙古族长期杂居,互通婚姻。他们使用汉语文,多用汉姓,在长期的生产和生活过程中逐步融合为一个群体,形成了今天独具特色的藏族群体。
“贡本”(skubum是藏语对塔尔寺的简称)即今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地区,因该地曾诞生著名的格鲁派大师喀巴及其圣寺塔尔寺而得名。该地亦处于青海省东部农业区、湟水上游。贡本形成的区域性政教合一制度曾使其一度成为安多地区文化、经济、、教的中心。这里既是内地和联系的中间站,又是通向内地和卫藏的黄金交通要塞, 历史上的诸多战争、人口流动、贸易往来都发生在这一地区。贡本藏人特指“ 贡本六族”藏人。“贡本六族”的主体民族成份是藏族, 另有部分蒙古族、土族和汉族等其他民族融合其中,大致分布在塔尔寺周围, 遍及今青海省的湟中、平安、大通、化隆、贵德、互助等县,生计方式以农耕为主,以少量畜牧业为辅。
仪式是“通常被界定为象征性的、表演性的、由文化传统所的一整套行为方式。”“作为一个社会或族群状态与逻辑的凝聚点而存在,它本身处于变化之中,同时也是表现和参与社会文化变迁的重要变量。”[2]过去,东科尔藏人和贡本藏人婚嫁全部实行内婚制,即在“本族群内部通婚”,所以基本上形成了“ 亲戚套亲戚”的格局,尤其在婚姻禁忌中,东科尔藏人和贡本藏人也极为看重“日巴”(ruspa即有无狐臭体味),“顺玛”(srungma家神)是否一致,属相是否相合等。但是由于东科尔藏人、贡本藏人长期处于汉、藏文化和农、牧文化的交汇地,因此多民族文化的融合性特点表现得较为突出。在东科尔藏人的婚俗中,有一项习俗是新娘子娶进来的头一天,不让婆家人看见,等到第二天行敬茶礼仪时才会正式见婆家人。对此习俗的解释,据东科尔地区日月藏族乡的一位老人说,这是因为他们原先是蒙古人,结婚当天害怕别人知道自己是蒙古人,就把辫筒戴在前面。等到第二天时,新娘子再把辫筒放在后面,按当地藏民的习俗装扮。无论这种解释是否成立,但至少可推测出当地藏族中有部分蒙古人的成分。与此同时,当地的一些老人还提到本地的部分藏族中有一些是早先从周边地区或外地迁徙流动而来的汉人,后来娶了当地藏族女人为妻,或入赘到当地藏族家而逐渐变成了其中的一员。由于湟水流域地处汉藏交界区域,随着经济贸易的发展及交通的四通八达,东科尔藏人和贡本藏人的婚俗仪礼中就融入了一些汉族的婚姻习俗。
从婚姻形态来看,东科尔藏人和贡本藏人以一夫一妻制和从夫居为主。在历史上曾出现过买卖婚、抢婚、收继婚、入赞婚等婚俗。目前,除了入赘婚仍然较广泛地存在之外,其他的婚俗基本上都已经消失了。
据《丹噶尔厅志》中记载:“境内南乡东科尔佃户, 原系西番种类, 其婚多属招赘女家, 男家反受聘礼, 而冒女家之姓”[3]送彩礼时都要送藏服, 包括“擦日”(即羔皮制成的藏服)、“辫筒”(即装饰女性发辫的套饰)、“半长”(即半长的大襟衣服)等。举办婚礼时,“女方家在大门口摆上桌子, 献上酒茶,娶亲人到门口献上哈达,用酒等祭天地, 女方家的姑娘们,唱藏曲表示欢迎,有的准备好一桶桶、一勺勺的清水,娶亲人进门时,先向天空洒一勺掺有牛奶的白水, 表示祭,然后媒人和娶亲人竞相抢着进大门,以姑娘们迎面泼来的清水。有时有的人被满身淋湿,在寒冷的冬天,往往冻结成冰,女方家姑娘们尽情泼水,有的娶亲人进房后,还继续向他们身上泼水,直到娶亲人拿出几尺红布向姑娘们敬上酒后,他们方才。[4]送亲的人们在男方家要留宿一晚,男方家还要特意端上一只全羊肉,叫做“ 央卡肉”(g-yang khai sha ),亲友们尽情喝酒吃肉、唱藏曲、跳藏舞,通过相互问答的说唱方式,看谁是唱曲的“能手”。贡本藏人在娶亲的晚上,通常会在大门两旁备有水桶,由两人执勺①向娶亲人泼水,娶亲人送出钱物方可。当送亲的娘家人离开婆家时, 男方家要向女方的父母赠送做藏服长衣的“奶母布”②和一只母绵羊,以感谢他们的养育之恩等。从过去的婚俗来看,东科藏人和贡本藏人都保留了藏族古老的婚仪特点,如唱藏曲、穿藏服、洒清水等。
如今,东科尔藏人和贡本藏人的婚礼仪式,已发生了诸多变化,由于现在村落里会说藏语的人越来越少,所以传统婚礼中唱藏曲的习俗就逐渐消失了。婚娶习俗中有不少是吸收了当地汉族的仪式,具体如下:
一是提亲环节中,在青海大部分藏族农区,按传统习俗提亲时通常只带一瓶酒(汉语俗称“单瓶”),并在瓶颈上系白羊毛,一条哈达和两个锟锅馍,直到女方家饮完此酒表示同意之后才带两瓶酒(汉语又称“双瓶”)及其它礼物。但是东科尔藏人和贡本藏部分受当地汉文化的影响,均以双数为吉祥,所有仪式中需要的礼物都是双数,提亲酒也是双数,并且所有礼物都要用红纸或红线包好,以表示喜庆。藏族则一般是以单数为吉祥,如康巴藏族将喝订婚酒的日子,通常选择在藏历每个月的前15天,以单数日子为最好。[5]
二是提亲、定亲、娶亲等日期均按汉族的习俗,喜双忌单。如婚期月份一般习惯选在农历的二、四等双月,日子也一般为双日(看汉历是否为吉日) 。并且从定亲之日起到嫁入男方家之前的这一期间, 男方每逢节庆日和春夏秋冬四季还要给女方送衣服及礼物等, 直到把姑娘迎娶过门为止。在正式送彩礼之日, 东科藏人喜欢按当地汉族的习俗贴祝福对联, 并且在大门上挂“ 红” ③以示吉喜庆,这在其它藏族传统婚礼中是没有的。贡本藏人和当地汉人一样, 都是在晚上娶亲。娶亲队伍一般在凌晨12点到1点左右到女方家, 并且在贡本藏人的娶亲仪式中,还有一项索要“开门钱”和隐藏新娘婚鞋的习俗,当娶亲者快到时, 女方家将大门紧闭,这时男方家的娶亲人们就会在女方外高声叫门,并随着相互的吵闹应答往门缝里陆续塞一些提前准备好的红包,而后才能入得门去。继而女方又通过隐藏新娘婚鞋的方式再次向男方讨要“鞋钱”,双方唇枪舌剑,直到男方拿出红包并且让女方满意之后才会停止辩解。这些习俗都是依当地汉俗而来,在其他藏族族群传统婚俗中是没有的。
三是东科尔藏人和贡本藏人没有在中途设宴(即“加泰”和“支古”)的仪式,而是在女方家大门外设立“接桌”等候迎亲队伍的到来。东科尔藏人是在接桌上放两盘馍馍、两盘菜、两双筷子和一碟子酒(一般为4个酒盅)④等迎亲队伍到达女方家之后,女方家派专人守于门口给迎亲人敬酒。并按当地汉族的风俗,新娘出门后由新娘的长辈向身后撒一把新的红筷子, 通过筷子头的朝向来判断新娘出嫁后对娘家和婆家的态度,如果筷子头朝里得多,表明新娘嫁后仍会顾及娘家人,如果朝外得多,则说明新娘以后对婆家人很好。[6]贡本藏人在结婚当天, 新郎家要早早在大门口摆上“接桌”⑤接亲, 主要是为新娘的娘家人准备的。等男女双方的亲朋好友全部到齐后一起人席。这种“接桌” 仪式和撒红筷子⑥的习俗在其它藏族传统婚礼中是不存在的。
四是东科尔藏人和贡本藏人的摆嫁妆仪式与当地汉族习俗基本相同,分为“摆针线”和“抬针线”两项内容。“摆针线”是把所有的彩礼和陪嫁全部挂在院子中拉起的绳子上,供宾客们观赏评论,以此向众人显示双方家庭的财力。“抬针线”仪式则有双重意义在其中:一方面要答谢媒人,为媒人准备礼物。另一方面则是在婆家人和众宾客面前展示新娘的绣功,并给公婆、兄弟姐妹、叔伯、婶子等也一一赠送礼物。等这两项仪式结束后,由新娘的婆婆主持举行“收箱”仪式,即把新娘所有的衣物装入柜子中,并在柜子中象征性地放1-2个馍馍、钱币、核桃、枣、花生等物,着新娘的家底殷实。贡本藏人在“摆针线”时,娘家人同样要向亲友们展出姑娘的陪嫁,并向新郎的父母、兄嫂等赠送手工绣制的枕巾、枕头套等, 称“抬针线”。这些仪式中已或多或少了汉族婚俗中的文化内涵。
五是在婚礼结束,女方家宾客走完后,男方的主人家有一项“谢东”内容,主要是宴请帮忙的族人们,感谢他们为这次婚礼的辛勤付出和鼎力帮助,大家载歌载舞,吃肉喝酒,毫不拘束,一直到深夜。在贡本藏人的“谢东”仪式上,男方家的亲友们会有一出逗戏公婆的表演,即给新娘的公婆、哥嫂等人涂抹花脸⑦, 以此娱乐众人。据说以前给公婆、哥嫂等装扮一番之后,就让他们骑着牲口在村子转一圈。如今是将桌子或凳子摞起来,让抹了花脸的长辈们坐在较高的上,让新人敬酒,并说一些逗趣的玩笑话。这是青海汉族婚礼中特有的习俗,笔者也曾在汉族朋友的婚礼中见过多次。
六是在藏族婚俗中,不落夫家的习俗已完全被从夫居形式所取代了。按照藏族的传统习俗,送亲队伍返回时要带走新娘, 新娘在娘家住些时日才在兄弟的陪同下返回婆家小住几日。此后,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新娘始终都会频繁往来于娘家和婆家之间,直到孩子出生才会正式在婆家安住下来。历史上,这种不落夫家的习俗在藏区各地并不鲜见。如《循化志》记载当地清代藏族婚俗时说:“ 新妇骑马惟母不送,女眷及其父亲房兄皆送至婿家男家供酒三日,送亲男女仍拥新妇以去,不成亲也 去一月或二月,仍择吉日,女家一二人送新妇来,衣服如前,至婿家乃去毡盖仍不行礼,是日乃成亲,夫妇不同宿各伏一方,至人静乃私就妇交,仍归原处”反映了清代该地区婚俗中的不落夫家的遗俗。另据《玉树调查记》载,新郎“不亲迎,遣他人迎之,女家有妇人送,至男家亦无交拜仪式。所最早者,夫妇不同室而寝,若同寝,则以为大忌”说明历史上这种婚俗在玉树地区也较为普遍地存在过。而东科藏人在结婚当晚并不带走新娘,而是依当地汉族习俗在三天之后行回门礼。新娘在三天内不能出大门,到第三天下午,要进婆家的厨房“包扁食”⑧以展示厨艺。贡本藏人在婚礼后的第二天,新娘要早起,洗漱之后,要象征性地背一篓柴草、提一桶清水、端一盆面粉走进厨房。据说这是婆家在新媳妇是否勤劳能干,希望往后新媳妇能打理好厨房的活计。接着,在婚礼后的第三天,新娘的家人将事先幹好的长面、调料等物品带到婆家,新娘要亲自煮长面(当地人称之为“下面”),以此象征从此之后自家的姑娘就要在婆家做饭、洗衣,伺候好丈夫和公婆。从东科尔藏人和贡本藏人在是否带新娘返回仪式中,可见曾经的不落夫家习俗已完全演化为了从夫居的形式了。
对这一系列仪式的解释,用柯斯文在《原始文化史纲》中所说的一段话概括更为准确:“结婚的中心一幕,当然是新嫁娘进入夫门,这一幕的主题是要表明:从此她固定地住在男家,住在另一个家族和另一个氏族里面来了。其实,全部成套的结婚礼节和仪式都是反映这一主题的,实在地或象表现出妇女如何脱离了自己的亲族和自己的家庭,了她作为女郎所享有的,转移到一个陌生的家中来,受她的丈夫及其亲族的支配。”[8]
藏族的婚俗仪式礼中,无论从择亲选偶、订亲迎娶还是到婚后的亲属关系都具有强烈的民族性与地方性特点,同时又带有不同时期的文化变迁印迹,呈现出传统与现代的交织融合。
在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中,亲属称谓往往是反映人们之间的亲属关系以及代表这些亲属关系的称谓的一种社会规范,同时亲属制度也是对婚姻家庭形式的一种反映或记录,正如摩尔根指出:“家族(家庭)表现为一种能动的要素;它从来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随着社会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发展,本身也从低级形态向高级形态进展。最后脱离一种形态而进人另一种较高的形态。反之,亲属制度却是被动的;它把家族每经一段长久时间所产生的进步记录下来,并且只是在家族已经急剧变化了的时候,它才发生急剧的变化。”亲属称谓研究是人类学、民族学研究的中心内容,它是以个人为中心来确定血缘或婚姻关系的一套语言符号,各个民族在历史发展中都相应地具有了表示家庭关系的称谓系统,大致包括父系称谓、母系称谓、姻亲称谓和类属称谓四种。作为一套语言词汇,亲属称谓确定了人与人在集体生活过程中彼此所承担的身份角色与责任义务关系,在这种严密的相对稳定的系统中,人们保持着有秩序的社会活动。根据摩尔根对亲属制度的分类,可划分为两大类,即类别式和说明式。类别式的特点是,只计算群体而不计算个人的亲属关系,无论直系或旁系亲属,只要辈分相同,除性别外,都用同一称谓说明。说明式的特点是,对于亲属分辨直系、旁系,或用基本亲属称谓来说明,或将这些基本称谓结合起来加以说明,由此显示每个人与自身的亲属关系都各不相同。
从亲属称谓表可以看到,生活在湟水流域多民族杂居区的东科藏人和贡本藏人在保留部分类别式称谓的同时,也逐渐加入了大量说明式称谓,为了加以详细区别便引入了汉族的称谓,如舅舅、舅妈、姑姑、姑父、伯伯、伯母等的称呼都与当地汉族的称谓几乎一致。
大凡藏族亲属称谓除了有描述辈分、性别的功能外,最中心的就是阿央(即舅舅)称谓,这个称谓模式具有特殊的意义。其渊源来自藏族社会古老的习俗一苯教中人体五神中的舅神。其从远古的苯教被整合到佛教教中,并加以植染,形成了当地民间神灵中不可或缺的人体五主神之一。除了教意义外,在现实社会中,藏族以群落散居,在称之为“措瓦”(tsho ba)、“仓”(cang)等亲属集团中集中生活。在大的群落共同生活的过程中,为了增强集体的团队力量,每个小家庭都无一例外地服从大家庭的生活方式。父母身边的孩子长到能够自立时候,与其他同族的孩子们一起生产生活。等到他们成家时,这种群居社会集体又共同为他们操办婚事,组建小家庭,而小家庭始终不能脱离群体。这样小家庭内或共同群居的同龄人均对集体的称呼基本一致。
目前生活在农区的藏族群落居住生活模式基本以核心家庭为主,在这些村落中, 亲属称谓虽然没有超出七代人的范畴(即曾祖父、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但几代同堂或核心家庭的生活生产方式已经有别于大部落的共同生活生产方式。东科藏人与贡本藏人的基本称谓中已经渗透了许多地方汉语称谓, 每个称谓基本能够对被称呼人和称呼人有确切的定位。
亲属制度(Kinship Terminalogy,Kinship System)是规范社会的一套称谓称呼,反映的是人们的亲属关系、婚姻关系和社会财产继嗣制度。最重要的是,有些社会中亲属制度还反映了人们经过婚姻或社会重组后对整合后的社会进行结构认同的价值取向。藏族社会的形成及其社会结构在广袤的高山河谷之间, 由于各个群落在各自历史发展轨道中所经历的不一样,有的从牧业转向农业、有的从农业转向牧业、有的在各个时期反复改变生计模式; 有的从高原转向河谷、有的从河谷转向高原,有的又经过很多次的转场最后形成现在格局;还有的从一个转变成另一个或从一个转成另一个,有的从藏区东部迁徙到四川、云南一带或从藏区西部转移到藏区东部一带等,这种特殊的历史发展不适合核心家庭的经营,而是需要每个小家庭服从群落的统一领导。因此,每次迁徙都随着更深人的社会重新建构而结束。换句话说,这种大迁徙后的社会结构大多是在地方教与头人以或为中心展开,尤其在厚重的藏族历史教文献资料中,我们能够发现的都是“主寺子寺香火村落”为旋律的社区生活模式。这样的社会生活模式也注定了藏族多、卫、康三大区域内文化的多彩斑綱。各个区域最终形成了内部派不一、服饰不一、语言方言不一、习惯不一、称谓不一的文化共生现象。
总之,从东科藏人和贡本藏人的亲属称谓中,我们可以深切感到在大的社会流变中, 特别是历来交流交往密切频繁的地区, 地方群落及其组织结构始终处于不断地调适和整合中, 这是一种积极而又地迎合社会发展趋势的认同意识。
纵观东科尔藏人和贡本藏人的婚礼特点和亲属称谓,其中虽或多或少遗留有藏族传统文化因子,但更多地还是吸收了当地汉族的习俗,呈现出不少汉文化习俗的因子。笔者通过分析认为其主要原因有如下几点:
(一)从自然看,这里既有适合农耕的肥沃田地,又是商业交通的中心区,可以西出青藏腹地,东进关陇,为操持各种生计方式的民族来此定居提供了良好的。因此,各民族的往来交流非常频繁,加快了这一地区各民族间相互交往交流交融的速度,历史上这里一直是藏汉文化的交汇地。在东科尔藏人和贡本藏人的日常生活中,汉语是最普遍的交流工具,这从两个族群的亲属称谓上也可见一斑。
(二)从人口发展来看,东科尔藏人和贡本藏人所在地区民族众多,民族人口数量相差悬殊。在明代以前的相当长的时期内,藏族是该地区的主体民族,自明代开始,明朝在该地区设西宁卫,治所在西宁市。朝廷通过移民实边政策,将大批汉族由内地迁到西宁。据考证,明嘉靖年间,西宁卫汉族人口9万人左右,番族人口不超过85000人。[10]到后来随着人口进一步的迁移和流动,差距也就越发悬殊。总的来看,汉人是其它民族群体交往的主要对象,对于东科藏人和贡本藏人来说,与汉人的交往更加频繁,这从两个族群婚娶习俗中的汉俗影响可看出。
(三)在频繁的族际交往中,通婚更是打破了原始的界线。据田野调査数据显示,贡本和东科地区的汉藏之间的族际通婚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以前东科藏人和贡本藏人也同周边的卓仓藏人一样实行民族内婚制,但是随着与当地汉人之间文化“交融”程度的加深,他们之间的语言、习俗、都逐渐趋于一致,汉藏通婚就比较普遍了。此外,在服饰方面,现在只有少数的老年妇女以及在红白喜事或大型的集体活动中才能看到妇女身着传统藏服,其余时间几乎都不穿藏装,而着便服。大范围的族际通婚消除了彼此的心理隔阂。孩子姓名虽然有起藏族名字的(仅限于在家庭中使用),但基本从上学起就使用汉汉姓名字,与此同时,这些区域内的汉藏家庭生活模式基本一致。
综上所述,从东科藏人和贡本藏人所处的社会看,这里多民族杂处,多元文化交融荟萃,历史上一直是藏汉文化的交汇地。从族群外围的接触来看,东科藏人和贡本藏人都以熟练的地方汉语方言为主要交流语言,相对于藏区腹地的藏族以及生活在同一流域的卓仓藏人和华热藏人来说,东科藏人和贡本藏人深受周边文化,尤其是汉文化的影响,譬如比较普遍的族际通婚以及在族群人名前冠汉姓或直接起汉名等,每个家族都有族坟并在清明等时期定期上坟、烧纸等,还有民间基本的生活生产方式等都与邻边汉族村落相似。由此可见,在探讨湟水流域藏族的婚俗仪礼时,了人类学研究的人类生活的重要内容,即人类生活在不同和不同时代中,其变迁的形式和内容展示不尽相同。因此,在东科藏人和贡本藏人婚俗中呈现出不少汉文化习俗的因子也就不足为奇了。
现阶段,我国正处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型的时期,各民族群众在经济文化方面的交往交流交融,是消减民族隔阂、促进民族和谐关系的前提条件。在引导民族关系和处理民族问题的过程中既要民族平等、团结以及共同繁荣发展的原则,又要服从和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个大背景。尤其是随着当前各民族之间联系与交往的日益频繁,各民族共同因素不断增多,民族共同发展的意识越来越强。因此,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互动互嵌方式架构起一个长久而持续的交往交流平台,让各民族在彼此欣赏、相互学习、相互接近、相互认同的过程中走共同繁荣发展的道。
⑤用红布覆盖的方桌,方桌上一般象征性地放置泡有红枣的两个茶碗、两碟凉菜和两双筷子,以双数为吉祥。
⑧“扁食”,即类似于饺子的食物,只是包的方法有些特别,样子看起来有点像麻雀尾巴,这种包法在青海地区很流行。
[1]青海省社会科学院藏学研究所.中国藏族部落[M].:中国藏学出版社,1991:333-334.
[6][7] 李臣玲.民族文化边界地带民族社会文化变迁研究以丹噶尔藏人为视点[M].:民族出版社,2010:127.128.
[8]中国人类学会编.掩姻与家庭人类学研究之三[M].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87:64-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