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限(甜宠)
离开s市我买了一辆二手的日产y60,提款的时候还是有一丝的不舍,账户里的数字,本是我留给她买房子的,我深呼吸着输入了六位密码,按下确认,一切就都认了。
去的决定是我一早就准备好的计划,边防证也早已拿到,一个人开着车,算不上期待也算不是失落的上了,去往距离天堂最近的地方。
一上,我在蔓延天际的横亘大山,寂寞无语,我在夕阳染红的雪山,神情淡漠。我穿越过无数个山体隧道,与同样寂寞的低云擦身而过,的静谧与壮阔使我皈依。
刚到的时候还没什么反应,这几天却浑身都不怎么舒服,我把车停在没头没尾的公上,下了车在落日下站了会儿,喝了罐红牛,好受多了。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一起在山顶看过日落,比这个好看。我是个很愿意旅行的人,也是个孤僻的人,一个人的时候很坚强,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有时候会懦弱,这是我离开她的原因,对,我离开她,我这样说。
低矮的云霞丝丝袅袅,像是谁阴魂不散的骨灰。某些不愉快的记忆再次缠绕上来,加之身体不适,我有些烦躁,我觉的我实在不必像在城市一般掩饰任何情绪,我扬起手中的易拉罐,狠狠地朝天上砸去!
卫渊,你是我的孩子,我的男人,就算我化成了灰,也会一直爱你,求你不要一直不跟我说话,求求你。
一直到我十九岁的那个晚上之前,我都无比依赖这个女人。她收养了我,着我,如同母亲一样,丹丹对橙子有多好,她对我,就有多好。
听说之前有一个男孩因为和她争吵而犯心脏病去世,那个男孩很爱她,可是她的爱和往往保质期很短。后来我才知道,那个人就是祁律师的弟弟。
十九岁之后,我一句话都不曾跟他说过。她的朋友说我是个狼心狗肺的小崽子,翅膀硬了就不认自己的妈。可你知道吗?我看到她就能想起那个晚上,我忘不了她在我身上高,潮时表情,我忘不了她口中难闻的酒气,我忘不了橙子就住在楼道的对面,等着她的卫渊哥哥带她出去玩。
我在希望苍茫的大地上驰骋,窗外灌进来的风让我口干舌燥,高原反应真的不是唬人的,车子驶入帕里草原的时候,我车上的水已经没了。
所幸草原上有一顶配有的帐篷,我将车子停在边,眼镜也来不及戴,就走了过去,目测与帐篷还剩几步距离的时候,我停了下来,突然想起草原上保留的一些原始的婚俗习惯——钻帐篷。
陌生男人可以到陌生女人的帐篷里表达爱意,女人同意后变可以做一日夫妻,情爱以后男人可以不用负责任的离开,如果女人怀上了孩子,藏人佛教不,女人就必须把孩子生下来,独自抚养。这就是钻帐篷。
那是一个女孩子,身着墨绿色的藏袍,裙边有金银织金锦缎做装饰,乌黑的头发掺进五色丝线扎成辫子盘在头上,在阳光下发出黑釉一般温润的光,她的皮肤是金色的小麦,如染了朝霞一般浮着红晕。大而深邃的眼睛此刻正望着我,又深深地看了看我萎缩的病眼,眼中忽然闪过一丝什么,像是千万年曾见过。
那是藏族姑娘特有的憨厚嗓音,是高原落日下打磨出来的孤寂,我使神差的点了点头,跟着她进了帐子。
姑娘的帐子很小,只有地上的一层睡觉的垫缛,和红木柜做成的梳妆台,柜子上暗红的油漆像是干涸皲裂的血迹,斑斑驳驳,露出里面的白色木瓤。
姑娘有些拘谨,站在我面前看我喝水。我为了怕尴尬,便随便找些话题聊聊:“这儿就你一个人吗?”
毕竟是个孤寂的少女,她的眼中闪过一丝喜悦,接过我的手机在屏幕上轻轻的碰,我伸手过去点了几个图案替她解了锁,她兴奋的笑着,抬眼看了看我。
“我说过了,我们这儿就是这个样子的。”她装作很老成的说:“我也是第一天才来这里的,我们这儿的布姆到了我这个年纪就要单独住在帐篷里,晚上的时候,如果有不认识的布里(小伙子)喜欢我的帐篷,就可以进来。”
“进来?”已经是成年人的我很不想用成年人的世界去揣测进来这两个字包涵的含义,但姑娘似乎没有害羞的意思。
“…”小姑娘把手机塞回我的手上,忽然看了看我,托着下巴拄在腿上,灵动的眼里有期望在流转:“你是藏外人,你们那里好多男人,好多女人,我们这里不是。”
她似乎对我身上的一切都很好奇,抬手摸摸我项上挂着的金色长命锁,捏在指腹把玩,回答:“我们这里的女子,住进了帐篷就要迎接外面的男人。直到生下了第一个不知是谁的孩子,全家才会摆酒庆祝,证明你有生育能力,那时候才会有人家愿意娶你。”
央金说,女人只有生了第一个孩子才能被证明有生育能力,到时候才会有男人愿意娶她。央金说,她想生个男孩,因为只有生了男孩,才有选夫权,否则,只能等着婆家来选你。
央金说:“那有什么,你们大唐的文成公主不也是和藏王的一个将军有了男孩才被松赞干布正式迎娶的吗?”
“我是经常要自己哄自己的,”她天真的笑了,大大的眼睛像是饱满的杏核。“我想我不能选择出生在哪里,但我可以选择跟谁在一起。”
渐渐的天色暗下来,我们就这样聊的热络,她说她去镇上时的经历,我说我一上的波折,我自认不是的随便的人,但我竟然坐在这个小小的帐子,很怕她突然对我说天黑了你该走了这样的话。
她叫橙子,是我的青梅竹马。橙子小时候很黏我,我带着她满大街跑,巷头巷尾的窜。我骑着自行车送她去上学,她在别人嘲笑我一只眼睛的时候变成的小猛兽。
从那以后,我开始对橙子态度很差。小的时候我和橙子吵吵嘴,大多数都只是因为我有洁癖她太邋遢,互相就拌嘴几句,但她曾说过,我是对她最好的。
那晚之后,我不再对我的养母说一句话,她很痛苦,她说她爱我,我越是这样她就越是的缠住我,像是潜水时害怕窒息而紧紧的咬住的呼吸头,咬得牙床酸痛,嘴角撑裂,也要的咬住我。
橙子对我越来越生疏,也不再粘着我了,因为我再也不是那个肯有耐心听她讲冷笑话的捧场王,再也不是那个吃什么都惦记她的哥哥。我偶尔会发脾气,会损她两句,性格也越来越寡淡。
一开始她跟别人说没关系,我卫渊哥青春期正叛逆,过两年就好了。后来她上了大学,我连送都没有送她。等到她毕业回来的时候,拍着我的肩膀笑得像个哥们:卫渊,你还是老样子啊!
后来我在她失恋的时候和她了,我们在一起,我变得开朗温柔,她依赖我就像是依赖寒冬的暖床。
直到她深爱的男人再次出现,我主动退出了三个人的关系,懦弱的连挣扎都没有。因为那个男人条件很好,他起码不像我一只眼,他是个律师,最重要的是,他拥有比我更多的她的爱。于是我逃离了原本生活的城市来到了。
“一匹马不载两架鞍子,一个戒指不戴两个指头。一个正直的人不会有两颗心,一戴上戒指就永不。”
我突然心跳的很快,她那一句纯粹而朴素的诗歌让我憾动,我炽热而怜爱的望着她,触动于爱情对一个女人一生的意义。
帐篷里的光线暗暗的,我发现她在偏头看我,看我的眉眼,鼻尖最后望向我的唇。我想是被她那双清亮的眸子定住了一样,听见她对我说:“你要留下来过夜么?”
我听见我的心跳在寂静的天地之间剧烈的跳动,耳膜被它震得巨响,那是我从未有过的感觉,想是被吸进漩涡之中,随着她覆上来的唇而沉没。
她轻轻的吻着我的眼睛,轻轻的,像是膜拜至高的神灵,她是那样温柔,冷静,好似我随时可以推开她一样,然而我没有。
自从十九岁那年,我的养母给我下了大剂量的药,我整个人似乎都在一夜之间被掏空了。性这个东西,一直使我我羞于启齿的,我也失去了这种能力。
褪下她墨绿色藏袍,不常接触过阳光的白嫩肩头如骨瓷般剔透,我一边惊讶于自己的随便,一边失控的亲吻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