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区存在6种婚姻制度其中一种是一妻多夫制一种是二夫二妻制
藏区历史上存在着各种婚姻形式,即一夫一妻制、一妻多夫制、一夫多妻制、卓桑婚、多夫多妻制和外室 等。文章从历史渊源、教、文化、经济和五个方面分析一妻多夫制婚姻在长期存在的原因,认为如果 不加律对这一婚俗的约束力度,可能会在一定范围内持续存在。
2. 一妻多夫制。藏族地区的一妻多夫制婚 姻,是藏区社会和文化系统的一个部分,只有在藏 区特定的社会和文化系统中才能存在。一妻多夫 制婚姻与藏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制度都有着密 切的联系,与土地与差税制度、财产继承制度、农 牧经济与劳动力、社会分层、族关系、居住格局、 乡村组织与管理、人口发展等都有关。
3. 一夫多妻制。从已有的调查资料看,一夫 多妻制婚姻是仅次于一夫一妻制和一妻多夫婚姻 的第三类婚姻。这种婚制也比较复杂,多数是姐 妹共夫,也有母女共夫的。但贡觉县三岩区的一 夫多妻是与一种称之为“帕措”的族群体有关, 其功能就是扩大,繁衍后代,生育意愿倾向于 男性子嗣。生育了男性孩子的妻子在家庭中的地 位较高( 吕昌林, 1999) 。
4. 卓桑婚。这种婚姻形式几乎被大多数研究 藏族一妻多夫制婚姻的学者忽略,包括国外研究 藏族婚姻的著名藏学家戈德斯坦( Goldstein) 等, 也包括国内社会学家马戎等,只有严汝娴( 1985) 关注过这一婚俗,坚赞才旦( 2000) 也曾提及,但没 有专门论述。 卓桑婚,也叫“戴天头”。其形式 是,当女孩子以后,举行礼,指物为婚,或 为天,或为其他物,如马鞍等。各地区的具体婚俗 有差别,但都是一种没有男性的婚礼,成年女性与 物结婚后,就可以的与男往。这种婚姻 明显地带有原始苯教的色彩,如果不分析卓桑婚, 就可能对一妻多夫制婚姻产生很多误读,其与一 妻多夫婚姻的关系在下文将专门论述。
5. 两夫两妻制。两夫两妻制和外室婚是马戎 ( 2000) 最早从历史资料《拉孜县资龙溪卡调查报 告》中发现并作了介绍,其婚姻形式就是“弟兄二人娶两姐妹”。马戎没作更多的论述,但至少这种 婚姻中,不是兄弟俩一人娶一个,而是兄弟俩都是 两姐妹的丈夫。这种两夫两妻婚姻非常类似于 “普那亚”家庭,只是规模较少而已。
6. 外室。与已经结婚的男性同居的妇女称为 外室( 藏语叫“sumo”) ,这种关系与情人不同,是 公开的,有象征婚姻的仪式,即男方在女方头饰 ( 藏语叫“bazhu” ) 上戴了边玉。作为外室的妇女 一般都是单身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