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有趣的苗族婚俗
非常有趣的苗族婚俗_文化/教_人文社科_专业资料。苗族婚俗非常有趣,不同地区的苗人又有不同有趣的习俗。 迎亲的大粑粑 结婚的前一天, 新郎送给新娘家的迎亲礼中, 有一张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 (苗语叫“佳”) 。 它的直径通常为二尺五寸到三尺一寸,厚二至
苗族婚俗非常有趣,不同地区的苗人又有不同有趣的习俗。 迎亲的大粑粑 结婚的前一天, 新郎送给新娘家的迎亲礼中, 有一张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 (苗语叫“佳”) 。 它的直径通常为二尺五寸到三尺一寸,厚二至四寸,远处看去,活象一只大簸箕。它是新郎 的舅舅或姐夫在婚期前夕用二十五到三十五斤糯米面做成的,表示祝贺新婚夫妇团团圆圆、 丰衣足食。没有舅舅和姐夫的,就自己家做一个。 这糯米粑粑送到新娘家后,是全体客人和主人的宵夜食品。当晚,姑娘家将连同粑粑一 起送去的四只鸡宰后,放进大锅里炖,再撒上几把干辣子面,熬成鸡肉辣子汤。睡觉前, 主人给每个客人送去一碗鸡肉辣子汤,客人们多数会吃得满头大汗,嘴里不断发出“嘘嘘” 的声音,这时,主人客人都笑逐颜开,心里乐滋滋的。苗族称这叫“喜事喜办”。 画“把曲” 新娘出嫁的前一天,新郎家派出一位与新郎同辈份的年轻人,挑着酒和肉,到新娘家去迎 亲。这人,苗话叫“把曲”。这天晚上,新娘家的父兄叔伯陪“把曲”喝酒吃饭。饭后,新娘的 姊妹好友来与新娘话别。大家围坐在火塘边,有说有笑,“把曲”也和大家坐在一起。突然, 一只涂上锅烟灰的朝“把曲”脸上抹来, 留下黑黝黝的五道手指印。 瞧着“把曲”的大花脸, 众人一阵欢笑,笑声未了,几只又劈头盖脑朝“把曲”袭来。“把曲”只能招架,不能逃走, 更不能生气。苗家风俗认为,画“把曲”是件吉利事。“把曲”画得越黑越好,这样,新娘过门 后,喂猪喂狗,养鸡养鸭,才会肥肥壮壮。 月圆时节结良缘 居住在昭通、彝良、永善等县的苗族,要在月亮最圆的那几天里才喜结良缘。 苗族的这个习俗,据传开始于清朝末年。那时,常趁黑抢劫办婚事的人家。居 住在高山上的苗族, 为避免加害, 多在月亮最圆最亮的一天晚上, 为儿女举行婚礼。 苗族老人说, 农历十三到十六那几天晚上, 月亮整夜都高挂天空, 又圆又亮, 地上亮晃晃的, 不大出动,即便来抢,也容易被发现和受堵截。后来,就逐渐形成了苗家婚期的传统日 子。解放后,苗家的这种习俗仍旧沿袭下来。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苗族生活的改善,今 天, 苗族在月亮最圆的那几天举行婚礼, 其含意已经变为新婚夫妇团团圆圆过日子的象 征了。 约会结婚 四川、重庆、云南一带苗乡,青年男女通过山歌私约婚期后,男女双方回家告诉父母及 知己好友,对其他人则守口如瓶。因为,山歌定情,无凭无据,万一情况有变,届时姑娘没 有赴约结婚,这个男青年就会被人瞧不起,因此,直到结婚那天,小伙子还像没事人一样, 月亮出来时,新郎才与几个好友打扮一新,带上柴溜出山寨,前往约定地点迎接新娘。 新娘在伴娘陪伴下前来赴约,新郎的好友用柴来柴草,点燃篝火,伴郎与伴娘边歌 边舞, 祝福一对新人幸福结合, 篝火将尽, 新郎新娘在众人簇拥下回到男家村寨。 新娘进门, 男家燃放鞭炮,只有到这时,全寨人才知道这个男青年结婚的喜讯,全寨人涌到男家,饮酒 歌舞,通宵达旦。 “咬手”定情 “伸手给哥咬个印,越咬越见妹情深,青山不老存痕迹,见那牙痕如见人。” 这是流传在海南省苗族的一首歌谣。 “咬手”是海南苗族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独特方 式。 每逢节假日,特别是三月初三,在槟榔树下,芒果林中,小河溪边,山坡草地上,青年 男女唱起美妙而动听的歌曲,抒发自己的理想、情趣和心愿,寻求自己的意中人。随后,小 伙子拿起弓箭、鱼叉到河溪里抓鱼,姑娘们在溪边烤筒饭和煮鱼,直到太阳落山才散去。如 果小伙子相中心爱的姑娘, 晚上便用口弓、 鼻箫、 树叶吹着婉转动听的曲调, 来到姑娘的“隆 闺”(女青年自住的茅房)外唱开门歌。如果姑娘不唱闭门歌,便会开门走出来,一起到草 地上或竹林里点燃篝火对歌跳舞,互表爱慕之情。这时,姑娘听了小伙子的求爱后,便羞答 答地拉起小伙子的手咬一口,如果咬得很轻,而且很有礼貌,小伙子便明白姑娘是表示 或暗示自己有了意中人;如果姑娘咬得很重,甚至咬出,则表示姑娘对他十分倾心,愿 意接受小伙子的爱。“咬手”定情后,他们便各自拿出最心爱的手信,如戒指、耳环、竹笠、 腰篓之类的礼品,互相赠送,作为定情物,以示终生相伴。 正大去“游方” 苗族的婚姻比较,青年男女婚前都享有充分的社交,父母一般不,每逢节 庆赶场的日子, 他们便利用的时机对唱情歌谈情说爱互诉衷情。 这种婚前恋爱的方式在 黔东南称为“游方”。游方是黔东南一带苗族青年男女恋爱的一种传统习俗。 游方的地点各地除每个村寨设有固定的“游方坡”外, 还可选在离村寨较远的河岸、 挢头、 田间或花木丛生风景宜人的山谷去进行游方活动。 但都得按照苗家的规矩, 青年男女游方的 地点必须在公开的地方进行。如果在隐蔽的地方进行这一活动,一旦被人发现,就会认为是 不正当的行为,受到社会的。 经过一段时间的游方後,如果双方情投意合,通常是互赠信物或立下山盟海誓,私下订 婚。私下订婚的男女到了约定的婚期,男方就邀请几个伙伴到女方寨子“游方”,顺便将女子 带回家中。按照习惯,新婚夫妇当夜不能,新娘要由男方的姑嫂陪伴过夜。第二天,男 方托媒人携带礼物去女家提亲。如女方同意,便收下礼物,宴请媒人。随後,女方备一份与 男方相等或稍多的礼物回赠男方。 男方得知女方赞成这门亲事, 便设宴招待前来祝贺的亲戚 朋友。 新婚後不落夫家 过去,黔东南地区的苗族在新婚後有“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结婚不久便回娘家居住。 属于父母包办婚姻的新娘,在举行结婚仪式的当天或次日,即回娘家居住。住娘家的时间, 未成年的早婚妇女一般是六七年,成年妇女一般为三四年。在此期间,仅仅在农忙和重大节 日,或遇到夫家丧事时才可暂回夫家居住。 芦笙为媒 芦笙是苗族传统的簧管乐器,在苗族地区广为流传。每当过年,婚嫁喜事,起房盖屋, 人们总要手捧芦笙,载歌载舞,以此抒发自己的欢乐和感情。芦笙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民族乐 器,而且是苗族男女青年成婚的重要“媒介”。通过它能使豆蔻年华的青年互相了解,产生爱 慕,结为伉俪。每当风清月夜,有情的小伙子手捧心爱的芦笙吹一首婉转悠扬的爱情曲,姑 娘们闻声,就心领神会,以清脆的歌声相对,这种恋爱方式,外行人是听不懂的,内行人, 一听自明。因此,芦笙在苗族人目中是神圣的,珍贵的,家家离不开它。 苗族青年男女经过恋爱情投意合后,父母便为他们选择吉日结婚。但结婚前一段时间内,男 女双方却不能见面,俗称婚前不见面,结婚的前一天,男方把结婚用品送到女方家过目。 这些迎亲礼中,有一张又大又厚的糯米粑粑,它是用 25 斤到 30 斤糯米面做成的,足有簸箕 大,表示结婚后新郎新娘团团圆圆,丰衣足食。 结婚这天,男女双方都在家里宴请亲朋好友和同村寨的乡亲。新郎由几个伴郎陪同,带着礼 物前去娶亲。娶亲者中要有一位经验丰富的中老年男子,娶亲者到达女方村寨时,会有一引 起妇女伸出竹竿拦住去,要与娶亲者对歌。每对完一首歌,娶亲者都要拿出礼物给这些妇 女,她们才会收回竹竿让。如此走一段,对歌一次,反复数次才能到达新娘家。这期间, 还要防止新郎让妇妇们抢走。 如抢走了, 她们会把新郎藏起来, 让娶亲者不能按时娶到新娘。 到了新娘家,姑娘们还会围住新郎,将他、戏弄一番,引得宾客发出阵阵哄笑。 更有 甚者,有的姑娘还用锅灰把新郎的脸抹得黑不溜秋的。望着新郎的狼狈样,人们会爆发出哄 堂大笑。 新娘娶回家后,要举行拜堂仪式,新郎新娘要向长辈和宾客敬酒,并接受他们的祝贺。吃饭 开始前,新郎新娘要先给父母喂第一饭碗吃饭。灾期间,女方家来送亲的姑娘们可以瞅准机 会,用大竹箩筐罩住新郎,使新郎动弹不得。望着在箩筐内挣扎的新郎,人们欢笑成一片, 给婚礼增添了无限的情趣。 在苗族聚居的一些地方,还保留着古老的抢亲习俗,他们称为拉咪彩。在男女青年恋爱 的基础上,双方共同商定了抢亲的时间和地点。届时,男方约几个要好的伙伴,去把新娘抢 回家。 据说, 实行这种形式上的抢亲, 如果将来夫妻不和或男方喜新套旧, 女方才有理可讲。 把新娘抢回男方家后,再按苗家的规矩举行婚礼,同时,男方家要派人带着礼物去女方家说 明情况,赔礼道歉,女方家也会和吵骂几句,接着便收下礼物,有些地区,抢亲还会发 生一场充满乐趣的打斗:姑娘得知男方要来抢自己,就故意躲起来,并邀约同村寨的女伴数 人,手持扫帚、竹棍等候。当男方的抢亲者来到预定地点时,并不见新娘的踪影。间, 突然伏兵齐出,无数的扫帚、竹棍落在抢亲者的头上、身上。小伙子们顿时省悟过来,但按 习俗是不能的。他们一边挨着扫帚和竹棍,一边机警地搜寻着新娘。当发现新娘的踪影 后,他们便齐心合力,避开姑娘们的追打,把新娘抢回男方家。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 财产由男子继承, 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和地位。 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 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祠、修纂家谱。苗 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 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对歌,恋爱成婚。 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 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 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苗族青年男女恋爱,最重情义,彼此有了较深的了解后,才可赠物为凭。并有定婚、过 礼、结婚、回门等程序。请媒说亲,叫“讨口风”,到女家央求次数越多越好,叫做“亲要多 多求为贵”,吃了“放心酒”,才算正式定婚,再选择吉日向女家送礼,叫“送亲酒”。聚亲时, 队伍到女家要行“开门礼”,赛放鞭炮。吃罢饭后,再寅、卯时刻发亲。苗家闺女出嫁那天, 四邻姐妹们纷纷聚集赶来,高唱苗歌,抒发昔日友谊,离别深情。 在青年男女婚恋过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饭。 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画有鸳鸯的糯米粑做 为信物互相馈赠;举行婚礼时,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还要请新郎、新娘吃画有龙凤 和奉娃娃图案的糯米粑。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小家庭,男性为家长,弟兄长大结婚后使可分家,父母年老由助子 供养。婚姻有父母包办和恋爱两种形式。 包办婚姻 通常女大男小,一般在姑娘有几岁时,由男方父母送与幼女一套衣裙等即为议定终身,此种 情况,双方多有亲戚关系,待姑娘长大正式结婚时,男方要付一定银钱作身价,娘家要以一 头牛或一日猪作妆窗,以供姑娘到男家饲养。 婚姻 各地苗族所采用的形式不一。彝良、永善一带苗族保有青年男女批若(类似公房)的恋 爱习惯;楚雄部分苗族中保有姑娘房;昭通部分苗族保有逛花房和踩月亮;金乎一带 苗族保有游方(类似贵州苗族的摇马郎)。 无论何种形式,青年男女一般都通过对唱山歌 选择配偶。其选择方法是:倘若某一小伙子看中某一小姑娘,小伙子便撑一小花伞覆罩小姑 娘,开始,小伙子首先主动唱上两调求爱山歌,如果小姑娘也有情意,便以山歌对答,反之 则以无言对答或躲开小伞表示,然后备求相爱。 求爱山歌多半是随编随唱, 歌词内容视对方追求深度而不断变化。 开始一般以相互询问对方 家乡风土人情人手, 进而询问对方姓名年龄和家庭情况, 再以挑逗口吻试探对方是否已有情 人,经过一定了解,双方转为对白,如此由浅入深,数日即见分晓。 双方如果情投意合, 男方即要求父母求媒成亲。如有男女愿意缔结婚姻,但父母不许者,则女随男奔,男匿女于 其亲戚家,然后使媒人告知父母。婚前,男子要赠与女子颈圈或其他银制饰物,女子套于颈 上的颈圈越多,父母越觉光彩。 抢 婚 苗族结婚形式除通常所流行的男家迎娶、女家陪送之外,在昭通的花苗、马关的红苗、 麻栗坡的白苗、金平的黑苗以及楚雄部分地区的苗族中,不同程度地保有抢婚习俗。 抢婚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男女双方自愿基础上的抢婚;另一种是当男方看中某一姑娘时, 不管是否愿意,便抢劫。 前一种抢婚是在男女双方恋爱成熟情况下的一种象征性的仪式, 抢法是由男方事先选派几个 青年好友到女方村寨旁等待姑娘出门,便把姑娘抢走,女方兄长一旦发觉,要作追赶,追至 男家,男家便以酒饭款待追赶者,或赠与追赶者若干银钱礼物,便将之打发回家。 姑娘抢至男家后,在预先设置的姑娘住处,用一把纸伞将她象征性的罩住,然后由男子的伯 母或其他女性用一只活公鸡在姑娘头上绕三圈,此举谓之捉魂,经过捉魂,姑娘便 正式成为男家。约待二三日,男家正式聘请媒人告之女家,并向女家求婚,女方父母要 作些形式上的吵驾,事实上也惟有答应男方求婚。然后议定礼金,择日正式接亲。正式接亲 之前,须将抢来的姑娘送回娘家。 后一种抢婚,通常由男方邀约几个同辈,到女方村旁等候姑娘出村,便抢到男家。苗族 教习俗认为,被抢到男家的姑娘便了回娘家的。日后,男方也要派媒人到女家说 亲,待姑娘和父母同意后,即可举行婚礼。在金乎偏苗中,保有女子婚后住娘家习俗, 农忙时节到夫家帮忙数日,或逢年节才回夫家佐,但头日到夫家,次日黎明即返娘家。 住娘家期间,男女双方仍可参加游方的社交活动。待生第一个孩子之后,即回夫家长住。 苗族结婚后离婚者不多。偶有离婚者,手续极其简便。离婚双方在女家村寨和男家村寨的 途之间喝酒发誓,以示从此不相来往;或双方各请一乡老即可。苗族保有姑舅表优 先婚和转房习俗。寡妇受到社会同情,并可改嫁。 苗族偏居崇山岭间, 过着一种悠闲、 自在的山野生活不受中国二千年封建礼教一孔孟之道的 ,堪称“化外之人”不属“在册之民”。 苗族的爱情婚姻是很的,黛帕(姑娘)、黛摧(后生)到了成熟的年龄,便可三五成群 到寨头的草坪上“跳花跳月”,盘歌寻隅:或是爬到高山上去挑野葱,引吭放歌,寻觅相知的 伴侣。湘西一带苗区盛行的“赶边边场”,便是这种原始、的恋爱方式的遗风和缩影。每 逢赶场集市,黛帕们穿上花花衣,戴上叮当作响的银饰,打扮得如同三月的桃花,一嘻戏 去集市上亮彩。而英俊的黛摧们则象恋花的蜜蜂追寻着漂亮的姑娘。苗族人恋爱不用媒,山 歌就是沟通心灵的桥梁,他们本是山歌唱出的果实,如今又用山歌来播散爱情。因为情歌互 答,谈情说爱的场所多在集市边的溪畔、竹林、所以叫作“赶边边场”。 “赶边边场”其实是的,并们谬传的那般暧味和浪漫。起先,一群黛帕和一群黛 摧是隔溪对歌, 投石问, 伴随你问我答, 择情择意合者, 两人方悄悄溜到一边去继续盘歌。 苗族男女盘歌时必用手捂耳托腮,其实是很守规矩的:奔放的是那缠绵的苗歌,托物比兴倾 吐彼此的爱慕,美得如同浓郁的苞谷烧酒,令人如痴如醉。暮色伸展着紫褐色的翅膀从遥远 的山谷中悄然升起,树林来同寨伙伴们的。热恋中的男女不情愿地收住歌喉,脉脉 含情地约好下次幽会的时间,地点。这才依依不舍地分手离去…… 苗乡有苗乡的规矩。 青年男女喜欢丢草标; 先行到达幽会地点的黛摧或黛帕必折野草结 一个草标, 丢在必经的口, 提醒对方她已按时赴约, 然后悄藏在附近的竹林或灌木丛等候, 草标所指的方面恰是情人的藏身之地。 迟到的黛摧或黛帕显得极不好意思, 也折草扎个草标, 交叉搁置在先放的草标上,提醒行人别来打搅他们的幽会。在苗乡,青年男女幽会是很神圣 的,谁要是见草标不回避,惊飞鸳鸯将会受到全寨的遣责。 情投意合的青年男女经过一段相恋,打算共建幸福的家庭了。这时,男方再托人去女方 家求婚。俗称“讨口风”。过得了口风,男方便要“送放口酒”礼物照例是十余斤猪肉,几坛苞 谷酒,糕点数封,面条数包,女方收了礼,即燃炮款待男方,言告乡邻其以现已与其寨其人 订婚。自此,男女双方都要各自遵守不成文的规矩,不再与其他异性男女谈情说爱,而静候 择定的吉日来临。在苗家,你跟他末出嫁的女儿谈爱嘻戏,是不介意,但你若调戏他的 媳妇,就会惹出烦。 苗族结婚不坐花轿;新娘身着苗族盛装,佩戴银帽首饰,撑粉红色的露水伞遮身自个上 。哥弟肩扛蚊帐,手持燃烧的火把替新娘驱邪引。出寨时,火把要分开,留下一半 折回娘家。俗称“分”。是人人喜爱的,远嫁的女儿岂能独享?送她的同寨姐妹个个 打扮得花枝招展紧随新娘身后,一欢歌笑语一银饰脆响。 新娘进男方的门要踩“竹筛子”, 这寓含着善意的祝福: “筛去灾难瘟疫。 留下幸福吉祥”。 苗族结婚不拜堂,不入洞房。但要由主婚,让新娘、新娘吃“合好肉”,喝“合好酒”。 贺喜的青年男女们不放过此难得的机会,通宵达旦盘歌,或瞅准中意者,往她(他)脸上 抹锅底灰。苗俗叫“摸谜”,这是青年男女表达爱情的一种奇特方式。 由于长期的战争和迁徒,苗族对生育能力非常看重、渴望人丁兴旺。至今在一些偏僻的 苗寨仍保留着一种奇异而古怪的婚俗。新娘出嫁时,空手悄然去婆家,而把嫁妆留在娘屋。 等到新娘怀孕后,回娘屋生下孙儿或孙女。待满月时,再抱着新生的儿女,邀哥兄亲戚抬起 全套嫁妆,吹吹打打去婆家。与孩子爹补喝“合欢酒”,补吃“合欢肉”。此俗在腊尔山区较盛, 民间称“双喜临门”或“抱子结婚”。 倘若新娘“试婚”无生育能力, 男方可客气地把她退回娘屋, 但依苗俗不可索退聘礼,女方也可地重新寻觅情郎…… 草标幽会 苗族男女幽会时,往往以草标作标记,俗称“草标幽会”。草标是用草结个疙瘩,疙瘩结 在草实上,草根朝幽会的方向,暗示男方(或女方)已到此地,示意女方(或男方)速来。当女 方(或男方)见到草标后,必须另结一个草标,疙瘩结在草的中部,横放在第一个草标中间, 各往来行人表示:此地有情人幽会,请勿打扰。草标是预约的一种暗号,一般放在预定的岔 道或边。过往行人见了草标,一般都能自觉迥避。若有不留心草标而误入幽会之地者,段 向幽会者当面认错; 若是窥探, 并与幽会者争执甚至起来, 幽会者可报告当地头人。 事情传开出去,窥探者不仅会受到社的严厉,而且还将受到按当地习惯以“侵 犯”之过,罚以钱财向幽会者赔礼道歉;行人若不依从,幽会者还得请苗老司举行法事, 为行人解凶求福。苗族青年的约会是十分庄重的,严肃的,别看他们说说笑笑,, 而实际上男女双方相互是极为尊重的, 任何过头的举动都会情人的心, 甚至因此而 导致感情破裂。 草标幽会,一般是在男女双方热恋之中进行的。初次幽会时。男女都必须邀几个未婚青 年做伴;待双方的关系基本确定以后,也有单独约会的。幽会一般是男方先到,往往以“打 叶炮”式吹木叶为号,示意对方速来。若久等不至,男方可借木叶抒情,其声婉转悠扬,使 听者无不为之哀怜忧;或直接放歌,对天而唱。 悲歌一首一首放出,心冷神怆,意悲声寒,如临海之将枯,山之将崩,日之将落,天之 将倾之。深沉郁情的歌声在夜空中回荡,慢慢消逝在寂静的林间,此时此刻,伙伴们都 感到失望。可是,女方已有先到者,为男方,故意不露面,躲在林间石窟,窥探男方之 行踪;待听到歌声绝意处,于心不忍,于情难禁,于是乎,含叶以鸣,脱口而歌。原来情人 早已来到约会地,只是不露面,在此窥探对方的心。男方听到歌声,似落江水而逢渔舟,坠 县崖而遇锦藤;真有如绝处逢生。于是手扶“舟”而过,攀“藤”而上,歌歌语语,幽幽南山。 此时,随着歌声寻去。男女便相会在一块了。他们继续以对歌抒情。优美动听的歌声把情人 的心连得更紧,更紧。第一次约会成功以后,便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或第五次约会,通 过多次约会,彼此进一步认识了解,建立更深的爱情。 哭嫁 苗族姑娘在出嫁前一面个月里, 寨上的姊妹们大都自觉而来相陪。 她们一边帮赶制衣裳, 一边互学苗歌,以便在婚礼上与别人唱歌对歌,这是苗族婚俗中的又一个显著特点。在苗民 聚居区,姑娘出嫁前,多以唱歌来抒发对父母兄弟的、戴德之情:在杂居和敬居区,受 汉文化影响,也有以哭嫁代歌的习惯,有些哭七天七夜,甚至达一月之久。 苗家姑娘在唱:“哭嫁歌”或哭嫁结束后,即便举行“出闺”仪式。“出闺”是女儿离别父母 兄弟的一种仪式。此时此刻,尽管是恋爱的少女,可当一旦真的要告别爹娘,告别兄弟 姐妹,离开自己熟悉的家园时,心中也难免万份悲恸;而父母眼睁地看看自己养大的女 儿即将离去,虽则是应当去的,是好事,但想看那婴孩的面孔想看那从学走到学针线的可 爱的举动,耳边似乎依然萦迥看那撒娇似的亲切的声,也不由得泪洒声哑,所以“出闺” 大都是在哭悲中进行的。女儿先拜别爹娘,而后拜别叔婶及兄弟姐妹。苗女“出闺”时最突出 的特点是“踩格筛”。所谓“踩格筛”,即出嫁姑娘将出门时,媒人用格筛托着出嫁衣裳,银饰, 花鞋等让姑娘穿戴完毕后,即来到堂屋里云跪三拜,拜别祖。父母叔婶及兄弟姐妹后,爹 娘在一旁哭泣着把格筛放在一只盛满谷子的斗上,出嫁姑娘站了上去便由亲兄弟(没有亲兄 弟则由旁兄弟)背出门去。 正大去游方 苗族的婚姻比较, 青年男女婚前都享有充分的社交, 父母一般不, 每逢节庆 赶 场的日子,他们便利用的时机对唱情歌、谈情说爱、互诉衷情。这种婚前恋爱的方式在 黔东南称为“游方”。游方是黔东南一带苗族青年男女恋爱的一种传统习俗。 游方的地点各地除每个村寨设有固定的“游方坡”外,还可选在离村寨较远的河岸、挢头 、 田间或花木丛生、风景宜人的山谷去进行游方活动。但都得按照苗家的规榘,青年男女游方 的地点必须在公开的地方进行。如果在隐蔽的地方进行这一活动,一旦被人发现,就会认为 是不正当的行为,受到社会的。 新婚当夜不 经过一段时间的游方后,如果双方情投意合,通常是互赠信物或立下山盟海誓,私下订婚。 私下订婚的男女到了约定的婚期,男方就邀请几个伙伴到女方寨子“游方”,顺便将女子带回 家中。按照习惯,新婚夫妇当夜不能,新娘要由男方的姑嫂陪伴过夜。第二天,男方托 媒人携带礼物去女家提亲。如女方同意,便收下礼物,宴请媒人。随后,女方备一份与男方 相等或稍多的礼物回赠男方。 男方得知女方赞成这门亲事, 便设宴招待前来祝贺的亲戚朋友。 新婚后不落夫家 过去,黔东南地区的苗族在新婚后有“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结婚不久便回娘家居住。属于 父母包办婚姻的新娘,在举行结婚仪式的当天或次日,即回娘家居住。住娘家的时间,未成 年的早婚妇女一般是六七年,成年妇女一般为三四年。在此期间,仅仅在农忙和重大节日, 或遇到夫家丧事时才可暂回夫家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