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古代才不管什么“防火防盗防闺蜜” 儿子竟能娶老爸的小老婆!
目前,最火的电视剧要数靳东、马伊琍主演的《我的前半生》了,贺涵在罗子君、唐晶两个闺蜜中间,究竟会选择谁成了全民讨论焦点。虽然贺涵跟子君更加合适,但毕竟那是唐晶曾经甚至现在还在爱着的人,如果两个人在一起了,真是印证了那句“防火防盗防闺蜜”那句话了。但你知道吗,在古代,别说是闺蜜的男友,甚至是老爸的小老婆,儿子都是可以娶的!
在晋代,女子到了一定年龄必须嫁人,否则要给她找对象。《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要求,“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女孩子到17岁了,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领导就要给她找老公,逼其嫁人。
到了南北朝时,如果女孩适龄不出嫁,还犯法,家里人都要跟着坐牢,这就是《宋书·周朗传》说的——“女子十嫁,家人坐之。”
在早期,一些少数民族甚至还有“妻后母”风俗,即儿子娶老爸的小老婆做老婆。古代四大之一的王昭君,便遇到过这种令她尴尬的事情。她和亲边塞,丈夫匈奴呼韩邪单于阏氏后,入乡随俗嫁给了前夫的儿子。
奔,可简单理解为男女交流,“私奔”里的奔就有这种意思。用今天的话来说,这叫为单身男女提供交友的平台。
春秋时期的“仲春会”就是一个典型的“奔”机会,为青年适婚男女、有生育能力男女的相处提供了特殊机会,提高了男女婚配率。《周礼》中的《地官·媒民》是这样说的,“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仲春会”一般在“三月三”。除了这一天,古代给光棍提供的择偶良机还有不少,如正月十五、七月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