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后不落夫家奇异的苗族婚俗
苗族的婚姻比力,青年男女婚前都享有充实的社交,父母一般不,每逢节庆、赶场的日子,他们便操纵的机会对唱情歌、谈情说爱、互诉衷情。这种婚前爱情的体例正在贵州黔东南称为逛方。逛方是黔东南一带苗族青年男女爱情的一种保守习俗。逛方的地址除正在每个村寨所设的固定的逛方坡外,还可选正在离村寨较远的河岸、挢头、田间或花木丛生、风光末路人的山谷去进行逛方节目。但都得按照苗家的老实,青年男女逛方的地址必需正在公开的处所进行。若是正在荫蔽的处所进行这一节目,一旦被人发觉,就会认为是不合理的行为,遭到社会的。
颠末一段时间的逛方后,若是两边情投意合,凡是是互赠信物或立下山盟海誓,暗里订亲。暗里订亲的男女到了商定的婚期,男方就邀请几个伙伴到女方寨子逛方,趁便将女子带回家中。按照习惯,新婚佳耦当夜不克不及,新娘要由男方的姑嫂陪同留宿。第二天,男方托伐柯人照顾礼品去女家提亲。如女方同意,便收下礼品,宴请伐柯人。随后,女方备一份取男方相等或稍多的礼品回赠男方。男方得知女方同意这门婚事,便设席款待前来恭喜的亲戚伴侣。
过去,黔东南地域的苗族正在新婚后有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成婚不久便回娘家栖身。属于父母包揽婚姻的新娘,正在举行成婚典礼的当天或次日,即回娘家栖身。住娘家的时间,未成年的晚婚妇女一般是六七年,成年妇女一般为三四年。正在此期间,仅仅正在农忙和严沉节日,或碰到夫家凶事时才可暂回夫家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