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保守婚俗的汗青
最后的婚礼形式大约始于原始社会末期,从相传始于伏羲时代的定婚“以俪皮(成对的鹿皮)为礼”逐步演进,到夏商时的“亲送于堂”,再到周代所具备的完整的“六礼”,已初步奠基汉族保守婚礼的根本。又履历代的成长,使各类各样的婚礼节节更趋繁缛、强烈热闹。
先秦时,包罗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五种(加上正婚礼时的亲送,即所谓的“六礼”),儿女又逐步演变出催妆、送妆、铺房等仪节。
汉平帝元始三年,刘歆等杂定婚礼,四辅公卿医生传千朗史家眷可行亲送,次年立皇后亦纳采、卜吉。魏晋南北朝时,皇太子的婚礼都没有请送,自东汉到东晋时良多时都不依六礼成婚。
唐代当前,皇太子起头请送,而亲皇的婚礼城市依随六礼。后来暨“问名”于“纳采”和“请期”于“纳成”;是故虽然概念上仍是依六礼而行,现实上只要“纳采”“纳吉”“纳征”和“亲送”四礼。而朱子家礼更将“纳吉”和“纳征”合为一礼,所以只要三礼。
明朝洪武元年时,定方以朱子家礼为尺度制定婚礼。清朝时,据通礼记录,汉官自七品以上共有九礼,但都拼入了成妇成婿之礼,而古代的六礼亦只余下“议婚”“纳采”“纳币”“请期”取“请送”五礼。其他士、庶人成婚都比力简单,而平易近间的婚礼一般城市依朱子家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