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摄像资料丢失婚庆公司被判赔偿
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马女士委托婚庆公司在自己的婚礼上提供摄影、摄像等服务,不料对方没有安排摄影师,光盘也弄丢了。记者昨天获悉,通州判决婚庆公司返还2000元服务费并支付违约金及损害抚慰金共计7000元。
马女士于2012年国庆节期间举行婚礼,她与婚庆公司签约约定,如因婚庆公司的原因导致摄影、摄像资料全部或部分丢失的,婚庆公司应退还相应服务费,并按服务费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婚礼当天,婚庆公司为马女士提供了主持、摄像、鲜花等服务,但没安排摄影师。婚礼结束后,马女士索要摄像资料被告知丢失。马女士要求婚庆公司返还相关服务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费5000元。开庭时,婚庆公司称光盘找不到了,所以无法提供。
认为,婚庆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向马女士提供摄影服务,未能交付摄像资料,已构成违约,判决婚庆公司向马女士返还摄影摄像相关服务费2000元,并支付上述价款两倍的违约金4000元,赔偿马女士损害抚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