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迟到致婚礼镜头缺失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王女士结婚当天,由于婚庆公司摄影师迟到导致多个重要镜头缺失,包括全家福在内的婚礼照片都为视频截图。王女士怒气难平告上。前天,经丰台主持,婚庆公司赔偿王女士8000元损失费。
王女士称,去年7月9日,她委托一家婚庆公司提供婚庆服务。但婚礼当天,由于摄影师迟到,致使新郎接亲准备、放礼花、婚车出发等重要镜头缺失。此后,王女士还发现,她收到的光盘内照片质量粗糙、人物模糊、画面失真,集体合影部分人物走形、无法辨认。经多次沟通交涉,她方知照片实为视频截图,原片已经丢失。
王女士认为,婚庆公司的行为给他们夫妻及亲友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物质和损失,因此要求对方退还摄影费用和摄像费用各1000元,支付损害赔偿金3万元,并赔礼道歉。
开庭时,婚庆公司承认摄影师迟到,并称在另外一场婚礼中,储存王女士摄影原片的笔记本电脑被盗,至今未破案。该公司愿意退还费用,但认为王女士要求的损害赔偿金过高。
后经主持,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婚庆公司退还王女士摄影费用和摄像费用,支付损害赔偿金8000元,并书面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