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丢失 新婚夫妇获赔3000元
东方今报新乡讯 跟拍结婚典礼过程并制成DVD,如今已成为结婚典礼的重要环节,可延津县一对小夫妻的结婚却被婚庆公司给弄丢了,实在无法接受的他们向婚庆公司索赔损失费。近日,延津县审理了该案件,判决婚庆公司赔偿二人抚慰金3000元。
2012年10月15日,李永与王丽准备结婚,来到的婚纱摄影店拍摄结婚照,李永和签订了套系金额1600元的摄影合约单,并附有包括及制作DVD的免费服务项目。
婚礼当天,摄像师到李永婚礼现场拍摄婚礼全程。双方约定一周之后,李永到婚庆公司取制作好的婚礼光盘。李永按期前往婚纱摄影店取光盘时得知由于师的操作失误,他们婚礼的资料丢失了。
李永认为婚礼是一生中的大事,资料的丢失对李永及家人的造成极大,随后其将婚纱摄影店的老板告上法庭。
延津县审理认为,李永夫妇二人在的婚纱摄影店拍摄婚纱照,与摄影店签订有摄影合约单,同时提供免费的婚礼,双方已形成了服务合同,婚纱摄影店即有按李永要求将婚礼全过程进行,并制作成光盘交付李永的义务。
但由于的婚纱摄影店所雇用的师的行为,致使李永夫妇美好婚礼的资料不复存在,加之婚礼不可重复的客观性,根据相关法律,判决赔偿李永夫妇抚慰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