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租车全天候全程双计费 起步价调整为11元
在出租车运价调整的大下,南京市市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方案将于2017年12月15日开始实施。自15日起,燃油附加费将并入起步价基准,出租车起步价调整为3公里内11元。方案提出,将巡游出租车
在出租车运价调整的大下,南京市市域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方案将于2017年12月15日开始实施。自15日起,燃油附加费将并入起步价基准,出租车起步价调整为3公里内11元。
方案提出,将巡游出租车运价由原来的定价改为指导价,允许运营企业在20%的范围内对基准运价上下浮动。
凤凰网江苏注意到,方案实施后,巡游出租车执行全天候全程双计费与高峰时段差异化定价。有关低速行驶费收取标准的调整,将增加乘客高峰时段出行或通过交通拥堵段的打车花销。

方案取消5分钟免费候时政策,全天候全程,除交通高峰时段外,每5分钟按实际执行车公里价计时收取低速行驶费;交通高峰时段(7:00-9:00和16:00-19:00),每5分钟收取的低速行驶费翻至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1.5倍。
此外,返空费与合乘费维持原定比例收取。夜间服务费(23:00-次日5:00)则上调至实际执行车公里价的20%。
此次运价涉及到全市12432辆市域经营权出租车。南京市交通运输局计划于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8日分批对巡游车计价器进行调整。
为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允许巡游出租车运价在基准运价基础上上下浮动20%。基准运价的浮动包括燃料价格因素在内,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居民收入和驾驶员收入水平等因素,在浮动范围内,执行实际运价。
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徐卫华在1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长期以来,巡游出租车价格由控制,如需调整要经过漫长的周期。推行浮动定价,符合市场变化,赋予了企业一定程度的自主权。“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推进出租车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要求。据悉,目前除南京外,仅有福州等少数城市提出由定价向指导价过渡。
为实现政策平稳过渡,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调整执行实际运价前需提前报南京市价格主管部门备案。目前暂不浮动,按照基准运价执行。
浮动定价仅仅是南京市出租车行业的一环。针对巡游出租车面临网约车挤压的现状,南京市交通运输局鼓励巡游车企业与网约车平台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融合发展。
依据《南京市人民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的实施意见》,引导企业转变经营,将中高档巡游车按转为网约车。
根据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郑春发提供的数据,南京市取得运营许可证的网约车辆约有5000余辆。截至11月30日,已有600余辆巡游出租车转型为网约车;预计将来还会有1000余辆巡游出租车向网约车转变。(张珏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