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警方对婚庆礼炮车进行规范管理!
为了加强对婚庆礼仪经营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和礼炮用车噪声污染治安管理,有效防止洛阳城市区大气和噪声污染,为全市广大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依照《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洛阳市道交通安全条例》
全市婚庆公司在开展婚庆礼仪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禁在洛阳市市区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向开展婚庆礼仪活动的主办人履行婚庆礼仪活动中燃放烟花爆竹的告知劝阻义务。
全市婚庆公司在开展婚庆礼仪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对本公司自有、挂靠、租用、临时使用的婚庆礼炮用车(模仿烟花爆竹声音、气体发射等)加强管理,严禁制造噪声污染,严禁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噪声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噪声排放。
全市婚庆公司婚庆礼炮用车所有人及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机动车登记》《洛阳市道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谁所有、谁使用、谁租用,谁负责”的原则,严禁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加装的鞭炮声音模拟装置必须符律法规,严禁超高、超宽;在参与婚庆等活动中,婚庆礼炮用车行驶线要避开行政办公单位、学校、医院、车站等场所周边道,确因无法绕开的在途经上述场所周边道时,严禁噪声排放
全市婚庆公司要积极主动履行防治大气污染和噪声污染主体责任,积极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洛阳市道交通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严格执行,积极接受机关及相关行政机关监督管理。
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的问题,各级机关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与环保局、质监局等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标准》《洛阳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加强治安管理。工作中,对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分别给于、罚款、处罚。
对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在机动车安装或者使用妨碍交通安全的光电设备、高音喇叭、大功率音响及其它装置的;加装的鞭炮声音模拟装置违反客车载货的;加装的鞭炮声音模拟装置超宽、超高的,部门将责令婚庆礼炮用车所有人及驾驶员恢复原状,依关法律法规分别给予罚款、记分、吊销驾驶员证照的处罚。
各级机关要加大婚庆公司从业单位、人员宣传教育,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噪声污染对机关、学校、医院、居民等工作、教学、生活带来的危害,督促婚庆公司及婚庆礼炮车主主动消除噪声污染,自觉规范各自的行为,积极配合机关管理,主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是基本国策,关系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全市婚庆公司从业单位、人员要主动带头依法依规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积极争当环保者、者和践行者,齐心协力,积极抵制大气的各种不良行为。同时,机关欢迎鼓励广大市民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噪声污染行为的监督举报,携手共建我们美好的生态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