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安监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
2016年2月3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肥城汶阳喜结良缘婚庆用品专卖店在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零售场所。
2016年2月3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肥城汶阳喜结良缘婚庆用品专卖店在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零售场所。
2016年2月2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宁阳县城南供销合作社泗店第五综合商店经营现场存放烟花爆竹共120箱,其中,烟花50箱,爆竹70箱,存放数量超过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50箱存放量。
2016年2月2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宁阳县伏山典礼烟花销售部经营现场存放烟花爆竹共144箱,其中,烟花83箱,爆竹61箱,存放数量超过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50箱存放量。
2016年2月2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宁阳县华联商贸鹤山乡驻地店经营现场存放烟花爆竹共118箱,其中,烟花53箱,爆竹65箱,存放数量超过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50箱存放量。
2016年2月3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新泰市新汶徐西平电动自行车维修店经营现场存放烟花爆竹总含药量共326千克,其中,烟花总含药量121千克,爆竹总含药量205千克,存放数量超过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150千克存放量。
2016年2月3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新泰市新汶福祥烟花爆竹销售中心经营现场存放烟花爆竹总含药量共254千克,其中,烟花总含药量110千克,爆竹总含药量144千克,存放数量超过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150千克存放量。
2016年2月3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新泰市新汶昌盛源百货商行经营现场存放烟花爆竹总含药量共368千克,其中,烟花总含药量220千克,爆竹总含药量148千克,存放数量超过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150千克存放量。
2016年2月4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泰安市泰山区庆泰茗茶店经营现场共存放烟花爆竹2350公斤,其中,烟花1150公斤,爆竹1200公斤,存放数量超过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1500公斤存放量。
2016年2月4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泰安市泰山区泰良土产批发部经营现场共存放烟花爆竹2870公斤,其中,烟花1340公斤,爆竹1530公斤,存放数量超过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1500公斤存放量。
2016年1月29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东平街道华烟花爆竹销售点在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零售场所。
2016年1月29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东平街道郭延秀烟花爆竹销售点在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零售场所。
2016年1月29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东平街道郑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零售场所。
2016年1月28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肥城市囍双缘花糖店经营现场共存放烟花爆竹65箱,其中,喜庆礼炮(C级)38箱,喜事临门礼花(C)12箱、花鞭类15箱等烟花爆竹,存放数量超过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50箱存放量。
2016年2月5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泰安市岱岳区众乐副食品超市经营现场共存放烟花爆竹86箱,其中,吉祥满地红35箱,开门红40箱,大金鱼6箱,王中王1箱,各类小型烟花4箱,存放数量超过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50箱存放量。
2016年2月5日,泰安市支队执法检查时,发现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方兴物流福满超市经营现场共存放烟花爆竹82箱,其中,喜庆礼炮46箱,喜事临门礼花11箱,花鞭类25箱,存放数量超过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50箱存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