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用假身份证与两女结婚 犯重婚罪领刑8个月
一女子用同一假身份证区分和两人支付了却婚证,以为身份证是假的,可不用担任任,殊不知自己才是法盲。8月22日,该女子因犯重婚罪,被都安瑶族自治县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陈某往年47岁,广东佛山人。1992年11月,陈某以“陆某”的身份与都安县安阳镇女子韦某在该镇民政局注销结婚。2006年8月,陈某在未与韦操持离婚手续的状况下,再以“陆某”的身份与河池女子张某在广西民政厅注销结婚。后经人案发,陈某于2016年9月19日被都安县刑事,同年10月25日。
得知被骗后,张某于2016年9月22日向金城江区起诉,央求确认与陈某婚姻关系有效,失掉法院支持。同年12月21日,韦某向都安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并要求陈赔偿损害赔偿金5万元,后经法院调停,双方于往年1月5日达成离婚及赔偿协议。随后,韦某于3月6日书面向都安法院递交刑事体谅书,要求对陈某从轻处分。
都安法院以为,陈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但其归案后,能照实供述立功现实,且取得韦某的体谅,依法可从轻处分,故作出以上判决。(南国今报 韦俏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