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女方晚婚和晚育的假期时间各是多少天
按照劳动部门,婚嫁为3天,产假不少于90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并且“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金及福利待遇”。按照劳动部门,婚嫁为3天,产假不少于90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并且“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金及福利待遇”。
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待证》者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假10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晚婚晚育假,根据贵州省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