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提标后加班费、试用期、假期工资一连串涨涨涨
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提标陆续出炉,2018年以来,已有上海、辽宁、江西、广西、五地最低工资提标,上海、深圳、浙江、天津、这五个地区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过2000元大关。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不仅影响到低收入者,还因此引发一连串涨涨涨,我们一起看看具体会产生哪些影响: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标准)。

职工请病假请假,按照比例折算得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以上海为例,即1936元。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嫁、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重新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企业依法要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
被派遣劳动者被用工单位退回后再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的,追索劳动报酬、工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从最低工资调整后,如果对于以上请求中的数额低于2420×12=29040元的,都属于一裁终局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