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选择吉日将影响夫妻将来的生活
结婚择个吉日是为婚姻生活有个好开始。天人合一的思想是选择吉日结婚的指导,自然,自然时序,从而让成婚者一时好与百年好统一起来。如何找个宜嫁娶的吉时吉日呢?下面是一些广泛流传的择日基本原则。
黄历或者称作皇历,是在中国农历基础上产生出来的,带有许多表示当天吉凶的一种历法。黄历相传是由轩辕黄帝创制,故称为黄历,民间又俗称为「通书」。但因通书的「书」字跟「输」字同音,因避忌故又名通胜。黄历主要内容为二十四节气的日期表,每天的吉凶宜忌、生肖运程等。后经历代先贤的完善,对婚娶的日子有如下的原则:
双春 :指在年头及年尾有两个“立春”之年。由于春有一年之始及开枝散叶的象征意义,所以被认为特别宜嫁娶。
闰月 :指该年在农历中有闰月,即共有十三个月份。由于“闰”有滋润、丰收之意,所以象征夫妻有爱情滋润,恩爱和睦。
双春兼闰月 :“双春”和“闰月”都是宜嫁娶的年份,一年中既有“双春”,又有“闰月”,自然喜上加喜了!
盲年:指整年没有“立春”的日子,通常“双春”的下一年就是“盲年”。不过“盲年”亦有吉日,所以基本上盲年结婚也无不可。女子本命年不宜结婚,犯太岁。
节日:免一月,以免与过年这个大节相冲。避免阴气极重的清明和盂兰节(7.15),即三月和七月。六月为年半,半心半意。
三娘煞:相传月老不为三娘牵红线使她不能出嫁。基于报复心理,三娘喜与月老作对,专门新人之喜事,故每月的三娘煞日即初三、初七、十三、十八、廿二及廿七,便不宜结婚。特别注意真三娘煞日:初三又逢庚午日,初七又逢辛未日,十三又逢戊申日,十八又逢己酉日,廿二又逢丙午日,廿七又逢丁未日,共六日,这种机率就不会太高。
新人及亲属的生日:避开新人自己及双方父母、未婚兄姐的生日。若双亲已经逝世,则避开其生忌忌。
通胜吉日并非放诸四海皆准,因为每个人是有差异的,这就要考虑结婚者的身日时辰。一般而言需要遵循如下原则:
1、 用男、女双方的出生日期时间推算出最吉利的婚嫁时日,这个“吉日”必然是一个有“贵人”出现的日子,上适宜办喜事、不能与男方的财星及女方的官星相冲(财官多者例外)。择日要以女方为准,以新娘的出生日期为主,并参考男方及其他人的出生日期。俗话说:“子靠出生时,女靠行嫁年”,可见女方择日之重要。若是把此原则或不顾,将会导致婚后的婚姻出现问题甚至离婚,新人们万万不可忽视。
2、 所择日子不能是父母生日。不与双方家长的生辰八字相冲,这个“吉日”至少不能与双方父母八字的用神(需求)相冲,不能与双方父母的食星相冲(食重者例外)。
选择结婚吉日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总体的原则是:日子要比月份重要,月份要比年份重要。盲年亦有吉日,所以,不必太在意所谓的盲年之说,而无谓的把婚期拖后或者提前一两年。
一般而言,首先根据自己设想的婚礼形式和当地的气候特点选定结婚的季节。例如,若是想办户外婚礼,则要选在晴朗少雨、冷热适宜的季节。同时,还需要考虑亲友参加婚礼的难易程度。如果有很多想邀请的亲友都不在本地工作,则应该选择在十一等长假。其次,还要考虑新人双方的工作和学习情况,尽量避免在考试前或者项目攻关阶段筹办婚礼,造成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