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省的晚婚假是多少天?
自2017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对符合生育的,女方产假在国家基础上延长30天,共128天;男方护理假延长5天,共15天。在假期内,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展开全部2017年江苏省的晚婚假是13天。《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依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条例修正案(草案)》在明确“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前提下,: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三种情形,即再婚夫妻,婚前合计只生育一个子女,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婚后未生育的;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1405获赞数:27434毕业于对外经贸大学,。政策咨询5年向TA提问a展开全部提问者提到的这个问题,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的。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 依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a展开全部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可以查到最新的政策: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6-03-30)第二十七条依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的假期视为出勤,在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