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20多年前的保单”阳泉男子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2018年12月10日,阳泉市城区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认为原告为其儿子在被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阳泉分公司处投保的“山西省独生子女及少儿安康婚嫁金”保险,原、被告签订的保险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达,且不违反法律的性,有效。
最终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保险金12547.10元及逾期支付产生的利息损失2446.60元,共计14993.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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