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苗族风俗
在婚姻方面,苗族一般都比较,他们实行一夫一妻制家庭;苗族的服饰款式多样,工艺独特,而且具有明显的民族特色,苗族有着许多传统特色的节日……
苗族地区盛产木材,因此,过去的房屋多为木结构。建筑在山区的吊脚楼,一般分为两层,上层住人,下层圈养牲畜或堆放杂物。
历史文化是由人民创造的。我们多民族的大家庭里,各民族人民以其勤劳和智慧,共同创造了祖国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对祖国的历史文化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在历史的长河中,苗族曾涌现出许多杰出的家、科学家、艺术家、思想家等,他们是创造本民族历史文化的杰出代表,同时也对推动祖国历史文化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苗族服饰反映了苗族历史悠久、居住分散风俗多样的特点,苗族支系与支系、县与县,易于寨与寨之间在服饰上都有严格区别。其服装的主要色调亦不尽一致,所谓“白苗”、“黑苗”、“花苗”、“汉苗”等就是依据所着服色或服式而来的自称或他称,也有根据妇女的裙样,称为“长裙苗”和“短裙苗”的。其实,同一种称呼之严,不同地域的妇女服饰也各各不同。同是“白苗”,麻栗坡一带的人,上着圆领开襟窄袖青布衣,袖肘以三道黑布镶衬,内着白色衣,领围胸襟露出白衣,额部以白巾交叉而缠,白巾上又缠黑巾,黑白分明;而镇雄、威信一带的“白苗”,穿青黑色斜襟长衣,下着绉褶花裙,凡领边、袖口、围腰都以五色丝线镶绣,以宽约五寸,长达丈余的青黑布缠头,突出的白色在于裹白布绑腿。
苗族服装大多遍施图案,刺绣、挑花、蜡染、编织、镶衬等多种方式并用,做工十分考究,令人眼花缭乱。尤其从刺绣图案中往往可以寻出苗族的历史和象征意蕴,可谓是“有意味的形式”。例如,文山“花苗”,在其黑色圆领斜襟窄袖衣的领边、袖肘绣有红、黄、蓝、白等花纹,纹多呈花状、江水状,据说这些花纹象征着苗族祖先所居之地:红、绿波浪花纹代表江河,大花代表京城,交错纹代表田埂,花点代表谷穗。禄劝、武定、安宁一带的大花苗爱披加花披肩,上绣三道方形图案,与苗族古歌上“格蚩尤老练兵场广花三道”的说法正相符,所以,传说它象征古代的练兵场和令旗,披肩两头的花纹代表过去京城的城市和街道……这些服饰的来由,大多与上古九黎三苗与黄帝逐鹿中原,战败后从黄河流域退到长江,又退到云贵高原的历史有关。因而,苗族的衣装图案并非每个能织会绣的男女都可以地织绣,什么地方饰什么图案,什么图案表示什么,什么身份年龄的人该饰什么图案,都有严格的。
苗族有很多节日,但各地区叫法和过法不尽相同。一跋都过春节(亦即客家年),有的苗族过年时要用糯米饭喂牛,并将红纸贴于牛角上,赶到水井边给牛“照镜子”。此外,还过清明节、端午节、七月半、赶秋节(立秋)、八月十五、吃新节(稻谷、玉米成熟时)等节日。篙明等地部分苗族七月立秋和八月十五要举行热闹的斗牛。每年正月的“踩花山”,是全省苗族最盛大的传统节日。“青苗”称“踩花山”为“奥道”,“红苗”称为“厚道”,意即“睬坡”。节日活动由两三户人家联合主办;主办人称为“尤厚道”,通常由无子嗣而为祈求子嗣者充当。举行节日之前,主办人家负责栽插一棵高约两三文的五彩花杆(多用大龙竹)于选定的乎缓坝坡上,并陈设好酒于花山场内。届时,远近各村男女皆来参加。节日期间内容极其丰富,小伙子和小姑娘对唱山歌选择情侣是花山节的主要内容。此外,青年小伙子要跳芦篷舞,还有斗牛、跳狮子等活动,持续数日,热闹异常。苗族还有很多传统购教节日。部分苗族正月初二、四、六三天要猪祭门,谓之“祭门主”,或称为祭“火龙猪”,丽江有的苗族称“中柱猪”,祭时小猪一日,门外悬挂斗整一个,外人和女子不得参加,汉族不得偷看,这部分苗族习损认为,祭了门主才能得到祖先。河口一带有的苗族二月初二要举行全寨性的“祭龙”。祭时各家派一男子参加,严禁女子参加,以祈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文山“偏苗”六月二十四要祭土地神;正月或二三月全寨要在寨旁山坡上祭火星(火神)。祭时由魔公主持,并由魔公牵一只羊或一条狗念咒,念毕,众人以石击羊或狗,煮而食之,以此仪式祈求寨内不发生火灾。苗族对人真诚,讲究信义,爽直,好客,年节间盛行“盘根古”——串亲戚,每有远客到来,必以好酒招待,若是亲戚,来时要送礼物,定时主人照样要以礼答谢。
苗族分布区域广阔,各地自然差异较大,因此农作物品种和人们的饮食习惯有所差别,但总体来说,苗族以大米、小麦、包谷等为主食。苗族喜食酸味,制作的酸食有酸辣椒、酸菜、酸汤、酸汤鱼等。苗族还常以酒示敬,以酒传情,不同时间、地点,不同的对象,饮酒的礼俗也有所不同,如拦酒、进门酒、双杯酒、交杯酒,不一而足,体现了苗族人民丰富多彩的酒文化。
苗族以个体家庭组成一个生产单位,手工业附属于农业,每个家庭既是农业生产人员,又都兼营手工业。苗族妇女负责园地种麻、割麻、纺织以及家禽饲养等。苗族妇女擅长纺织和刺绣,不少地方志书有苗族女子“能织苗锦”的记载。……
苗族是我国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之一,历史悠久、分布面广。苗族又是一个世界性的民族,在五大洲都有足迹,主要分布在泰国、老挝、越南、法国、、英国、、阿根廷。、美国等国家。一在国内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云南、四川、广西、湖北、海南等省内。其中贵州最多,据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共有3686900人,遍布全省的各专州县市。古全国苗族总数的一半以上。其中又以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最多,也最集中,而台江又是全国苗族人口比例最高的一个县,苗族占全县人口97%,被称为“天下苗族第一县”;其余分布在毕节、铜六、遵义、黔南、黔西南、安顺、六盘水、贵阳市等,人们常说:“贵州是苗族的大本营”。
苗族喜欢聚族而居,仅黔东南地区的苗族就占全国苗族总人口的四分之一,为全省苗族的39。5%,且多数分布在远离城市的偏僻山区,以村办单位聚族而居,与其官民族合村共寨的极少。
贵州苗族集中了全国苗族主要的文化特征,如较大的方言,次方言和多数土语(苗族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文,有湘西、黔东。川黔慎三大方言区),台江苗族属黔东方言,主要的服饰类型,重要的工艺美术,基本的风俗习惯,基本类型的耕作文化等等,无不具备,可说是全国苗族文化的代表。中外许多民族学者,都把贵州作为研究苗族的理想园地,而台江又是这块理想园地中一颗最亮丽的明珠。下面主要对台江苗族历史和习俗作简要介绍。
苗族源于黄帝时期的“九黎”,尧舜时期的“三苗”。“九黎”是五千多年前居住有黄河中下游的一个部落,后与黄帝部落发生战争,即历史所称的“琢鹿大战”。在战争中,黄帝与炎帝联合,九黎首领蚩尤被黄帝擒,余部退入长江中下游,形成“三苗”部落,建立了三苗国。在四千年前,以尧、舜,禹为首的北方华夏高部落与“王苗”争战近千年;最后、三苗国被夏禹所灭。“三苗”失败后,一部分被到“三危”,即今陕甘交界地带,后又向东南。迁徙,经过很长时间逐步进入川南、滇东北、黔西北等,形成后来西部方言的苗族,留驻长江中下游和中原地区的“王苗”,有部分与华夏融合,另一部分形成商周时期所称的“南蛮”;而居住汉水中游的,被称为“荆楚蛮夷”。后来,荆楚蛮夷中先进部分逐渐发展为楚族,建立楚,后进的部分继续迁入黔、湘、桂、川、鄂、豫等省毗连山区,成为今天东部,中部、方言的先民。
台江境内的苗族先要有“黎”和“方”两大部落,“黎”部落有“黎”(九个氏族),源于古代“九黎”集团,最初居住在黄河下游、山东、江苏滨海一带;“方”部落源于古代的“虎方”,居住在今西起黄淮平原,东至山东、江苏滨海一带。这两个部落联盟相近,紧密相处。
l、迁徙原因:台江苗族先民最初由祖国的东海之滨和黄淮平原开始迁徒而来。《苗族古歌》描述迁徙前的情景是这样的;我们的祖先当/住地的地方平得象木板/到处一片水茫茫/由于战争和艰苦的生活所迫,才不断迁徙。《迁徙歌》唱道:我们来唱五支祖/六祖爹妈上高山/迁到来过好生活......看出当时有六个部落迁徒。
2、迁徒的线:境内苗族先民迁徒的线大体是:离开。黄河下游、山东、江苏滨海老家后,向安徽、江西移动,再沿南岭山脉西行,到达广西、又沿都柳江北上,到达榕江一带住很长一段时间,后因人多地窄,又分批分期迁往榕江、剑河、台江交界处,最后陆续迁入台江,形成现在外聚族而后的格局。《苗族古歌》叙述迁徙的线曾经过的方休担----粉羊秀寨----纲方细朋----粉羊细乃----翁反翁留----翁整能----奶达----荣良----最滑----荣广----荣更----荣鹞----荣有----翁有空----皆养动散----皆养动所----皆养细躲----掌耶蒙----德日西泥----甩西、天西(今榕江境)----方西(榕江城)----共丢办(榕江沙江六百塘)----娘友娘(丹寨)----九商兄汪、杨英杨营,党固松计(今剑河县境)等地居住。又陆续进入台江东南部的南宫、交密、东扛、交江,方召、翁脚、登交等乡村,然后向城郊及西北部地势较低的革东,革一、施洞等地迁徙。定居台江的时间约在两千年前左右。
苗族部落联盟若干个“江略”(氏族)组成,是苗族早期最高一级的社会组织形式。台江苗族先要有“方”、“黎”两个部落联盟,民间常称为“黎”(即九个江略的黎部落联盟,简称,汉籍史称“九股苗”),“十江方”。这两大部落内部定期或不定期举行各种,商议大事。有的以节日的形式加以固定,在登鲁村和良田九匠,还有部落的遗址;有的在战争或重大事情时,联盟以御敌,在今剑河太拥乡的“党固松计”地方,苗族九个部落曾在此立有九个石柱,代表九个部落,然后分支迁往各个地方;雍正十年,曾于台雄牛盟誓,清在台拱寨筑城设官;清咸丰五年(1855年)3月15曰,以张秀眉为首于今台盘乡掌麻你举行盟誓,起义反清。这些都是部落联盟的遗风。
1、组成和功用。江略是由若干具有共同血缘的家族组成,也称“鼓社”,是一种氏族组织,同一江略内严格通婚。江略形成于原始社会而沿袭下来。苗族在自理自治时期,江略管理整个氏族的生产、祭祀、伦理及纠纷的调解。审判,以及与别的江略进行军事联盟等事宜、苗族先民就是依靠江略的这些职能来加强内部的凝聚力,维系社会的安定,推动生产的发展和促进文明的提高。
第一鼓主;苗语称嘎略,由江略选举德高望重的老年人担任,是整个江略的主持者和领导者,地位。平时不苟言笑,禁规,吃饭穿衣有专人服侍,处处显示祖先的民严。
第二鼓主:苗语称嘎雄,协助第一鼓主处理事务,并专职服侍第一鼓主的衣食住行。如为第一鼓主披上礼服并先扣第一个纽扣;吃饭时先喂第一鼓主第一口饭,然后第一鼓主才吃;喝酒时,先请第一鼓主喝第一口酒;祭祀时为第一鼓主打伞等。
第三导主:苗语称嘎佬,由会念诵祭词的人充任,其任务除了服侍第二鼓主外,还司职祭祀和念诵祭祖词。
其余的有待尤柳:由第一鼓主的姐、妹夫或女婿担任,参加有关娱乐表演仪式。嘎那:负责吹笙。嘎当:负责制作和摆设桌凳。喝酿:负责保管象征江略的“玉碗”。霸糯:由四个会唱古歌的歌师担任,分主客两边,祭祀时对唱古歌。
台江苗族的江略很多,从血缘上,除有黎,十江方之外。从形式上又可分为“黑江”“白江”两种,祭祀时,黑江枯牛,踩的是长木鼓;白江猪,踩铜鼓。至解放初,从节约出发,很多村寨的黑江渐渐演变为白江,祭祀由繁到简。
3、榔社:苗语称榔,有的由一个大寨组成,有的由居住在同一地域的胞族或若干村寨组成。榔社如遇重大事件或军事行动,均要举行全榔会议,制定公约,苗语称“告榔”(议榔)。榔社有固定的议挪坪,坪上立有石柱,义榔时,在此牛饮血盟誓,制定榔规及违反榔规的处分办法。
椰社可说是苗族的立法组织,议榔是原始的议事制度,榔规是不成文的法律,大多逐步形成后来的乡规民约。
榔社没有常设机构。有事才议榔,平时,严格执行榔规,相安无事。榔头一般推举(或)严格的或里老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