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姑娘用最原始的苗族成婚习俗完成了婚礼良多人从来没有见过!
近日,贵州省黔东南自治州锦屏县河口乡加池村苗寨的苗族苗族姑娘姜和丽用苗寨苗族最原始纷歧样的苗族成婚习俗完成了婚礼,良多人从来没有见过。
苗寨还有一种形式就是抢婚或雷同抢婚的形式,正在苗族,青年男女找到合适的情人后,两边就能够互换定情物了哦!成婚,一般环境下需征得父母的同意。
苗寨大都苗族地域,青年婚姻取父母包揽婚姻并存,一般来说,父母和后代都互相卑沉和收罗对方看法,比力的,成婚的很少,更多的环境是爱情后由父母掌管婚姻。
青年人谈好了,男方收罗父母的看法,然后请伐柯人到女方家去说亲,一般环境下,女方父母不会否决,有时须用鸡卜来决定婚姻能否可行,虽然看起来感觉有些不成思议,但我们卑沉平易近族的风尚习惯!
苗寨一经定亲后,两边即商谈成婚日期和聘礼。成婚前,男方必需为女孩的舅外氏送一笔钱或其他财物,称“舅爷钱”。若是父母分歧意,青年男女能够私奔,寻求亲属或社会力量的支撑,时间长了,父母也就认可既成现实了。
苗寨青年男女通过爱情,愿做终身伴侣的,男朴直在某天夜里,邀约几个伴侣或兄弟把女方带到或“抢”抵家里来,即成婚姻。三天之后,才请个“全福”的白叟带只鸡去给女方父母“报亲”,请他们承认这门亲事。然后两边商定“回门”(回娘家)办婚礼的日期和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