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六礼的古代婚俗
古代成婚的春秋,各朝代并不不异。春秋期间,须眉20加冠,女子16及笄,即可成婚;又谓“男30而娶,女20而嫁”,是为不失时。《汉书·惠帝纪》中就记录:“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罚她缴纳五倍的钱粮。其实,中国古代晚婚的现象也很严沉,宋代曾有“凡男年15,女年13,并听婚嫁”的。《后汉书·班昭传》中就记录:班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汉书·上官皇后传》中以至有“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的记录。但一般都是正在20岁前后。 古时男家去女家送亲时,均正在夜间。《仪礼·士昏礼》谓:“昏礼下达。”郑玄注曰:“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此名焉。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而且,“仆人爵弁、 裳、缁 ,从者毕玄端,乘墨车,从车二乘,执烛前马”。亦即送亲的人均穿黑衣,车马也用黑色。此俗取后世以白日送亲、穿红色服饰的婚俗,迥然分歧。自唐代起头,始将送亲的时间改为晚上。据唐·段成式的《酉阳杂俎》记录:“礼,婚礼必用昏,以其阳往而阴来也。今行礼于晓。”晓即破晓。此后沿袭至今。 古代对刚入门新妇的姿势也很有讲究。据《吕氏春秋》记录:“惠子出,白圭告人曰:‘人有新娶妇者,妇至,宜安矜烟视媚行。’”所谓“安矜烟视媚行”,尚秉和注曰:“安矜烟视媚行,描述新妇之形态,可谓入微矣。然可领悟,难以言诠。安者,从容;矜者,隆重;烟视者,眼波流动不曲睨;媚行者,动止羞缩柔媚安徐也。是皆新妇初入门之形态,反是则失身份。” 汉代成婚时,均以青布幔搭成帐篷,用以举行交拜之礼。《世说新语·假谲》篇记录:“魏武少时,尝取袁绍好为逛侠。不雅人新婚,因潜入仆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人皆出不雅。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这种正在青庐中成婚的习俗,一曲沿续到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中就多处提到。 又据史料记录,两汉之际,曾经有了贺婚的习俗和新婚之夜听房的习俗。据《汉书·宣帝纪》记录:“五凤二年诏曰:‘夫婚姻之礼,之大者也。酒食之会,所以行礼乐也。今郡国二千石或擅为苛禁,禁平易近嫁娶不得具酒食相贺召,由是废乡党之礼,令平易近无所乐,非所以导平易近也。”汉宣帝这一诏书的目标,就正在于倡导老苍生正在婚礼上设酒宴庆祝。又据《汉书·袁隗妻传》记录:袁隗取老婆进入洞房后,夫妻俩正在说悄然话: 隗又曰:“弟先兄举,世认为笑。令处姊未适,先行可乎?”对曰:“妾姊高行殊邈,未遭良匹,不似鄙薄,苟然罢了。”又问曰:“南郡君学穷道奥,文为词,而所正在之职,辄以货财为损,何邪?”对曰:“孔子大圣,不免武叔之毁;子至贤,犹有伯寮之 。家君获此,固其宜耳。”隗默然不克不及屈。帐外听者为惭。 可证汉代已有听房的习俗。 别的,古代婚俗中取后世分歧的一个习俗是:古代妇女都不隐讳再嫁,而且从周朝至北宋一曲如斯。据《礼·檀弓》记录:孔子的儿子伯鱼后,“其妻嫁于卫”又载:“子思之母于卫,赴于子思,子思哭于庙。门人至曰:‘庶氏之母,何为哭于孔氏之庙乎?’子思曰:‘吾过矣!吾过矣!’乃哭于他室。”可见,儿女的子妇也不免于再嫁。而魏晋、唐宋时名门之女再嫁之事,也不足为奇。《三国志·吴志·步夫人传》中记录:步夫人“生二女,长曰鲁班,字大虎,前配周瑜子循,后配全琮;少曰鲁育,字小虎,前配朱据,后配刘纂。”尚秉和《历代社会风尚事物考》引《随园漫笔》谓:“唐时公从再嫁者二十三,三嫁者四。”而且,其时非论是前夫见到后夫,或是后夫见到前夫,均不消回避。宋代诗人陆逛取前妻唐琬离婚后,有一次逛沈园,巧遇唐琬及其后夫赵士程,唐、赵还将酒席送给陆逛,成果得陆逛就地正在墙上写了一篇《钗头凤》词。(事见《癸辛杂识》)可见,唐宋时妇女改嫁仍是很一般的工作。曲到明清期间,妇女改嫁方为礼教所不容,因而有了守节、牌楼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