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代契丹人奇特婚俗
婚龄,一般指定婚和成婚春秋。契丹汉子的初婚春秋正在12~20岁之间,多为16岁摆布,辽代兵制:“凡平易近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隶兵籍”,所以辽代契丹须眉以15岁做为成年标记,而16岁多为成婚春秋,契丹女性初婚春秋亦正在12~20岁之间,平均15岁摆布,较男性略低。
辽代契丹人姓氏根基为耶律、萧二姓。他们的通婚也根基正在这两个姓氏之间进行。取耶律通婚者为萧姓,取萧姓通婚者为耶律氏。正在辽代209年中,至今尚未发觉耶律取萧姓各自通婚的史实特例。宋人明白记录:契丹人“婚姻不拘地舆”。由此得知,婚嫁两边可能正在统一地域,也可能正在分歧地域,只需是异姓,就可成婚。这是原始氏族制族外婚的遗风所致。可是这种婚俗也确实给契丹人带来某些未便,通婚只限二姓,选择余地少,而且持久不改,较着有些枯燥,于是咸雍十年(1074年),耶律庶箴建议,“使各部自立为姓”。以扩大婚姻范畴,添加婚姻单元,斥地新的婚姻之,可是道以“旧制不成遽厘”为来由而.
辽制:王族惟取后族通婚。贵族取庶族凡是不许联婚。辽代皇族,一般来讲是指耶律阿保机家族(世里氏一支);后族一般是指述律氏家族。辽代帝王娶后(德配),只限于述律萧氏。正在辽代九帝中,除世二后中甄氏为汉人,穆皇后世系不明以外,其余诸皇后均出于述律氏。正在圣时愈加严酷,开泰八年十月,诏横帐三房不得取卑小帐族为婚。辽代的高门品级内婚制,是同国度政体亲近相关的。辽代实行皇族取后族结合执政,这种婚姻轨制,可巩固其地位,是辽代的主要手段。
契丹者虽然贵族取庶族通婚,却不取他族上层联婚。契丹很早就取异族通婚,如唐朝开元、天宝年间,为暗示臣附唐朝,一些契丹首领不竭上表请婚。契丹立国后,上自帝王,下至布衣各阶级取异族通婚的现象也日益遍及。契丹王族取奚王族成立了世系为婚的关系,又取汉、渤海等权贵们联婚。正在圣妃中,有马氏、大氏、白氏、李氏、艾氏、耿氏,她们都是异族女子,据《寂善大师墓志》载:耿氏就是汉族人耿绍忠的女儿。辽世时还立汉女甄氏为皇后,“宠遇甚厚”;景的女儿淑哥最后还下嫁给汉人卢俊,后改嫁肖神奴;圣的第八、第九、第十个女儿别离下嫁给渤海力秋、汉人刘三嘏、奚王肖高九(见《辽史·公从表》)。太会同三年十二月,“诏契丹人授汉官者从汉仪,听取汉人婚姻”。认可契丹人取异族通婚的性。这就使婚姻成了日后契丹人逐步于其他平易近族之中的主要纽带。
辽代契丹人根基婚姻形式是聘娶婚,其次要特点是:男方备必然的财物为聘礼,女方颠末对男方家族调查、权衡,受聘则婚约成立,继而纳之。这期间要颠末订亲、会亲、亲送、拜奥四个法式。契丹人成婚要父母包揽。起首,男方先请伐柯人提亲,女方同意后即是订亲。订亲后不得无故毁约。不然对便利认为遭到莫大的。订亲之后即是会亲,即男女家族到男方家会晤。亲送是最隆沉的法式。目前只从《辽史》礼志中领会到帝后亲送环境。即择吉日,清晨打扮。皇室送亲时,青鸟使取媒人将酒食、牛、羊、猪、犬、鸡(均熟食)摆正在门前,拜谒皇后及其父母、族、兄弟,并进酒,青鸟使纳币、致词,然后,请皇后就车,皇后离去父母,饮拜别酒,向皇后致戎词,后族人正在后面逃拜,皆须赏酒赐物。然后车马才能启程,行致附近,宰相令赐皇后取送亲者酒,地铺黄道,送亲人各受赐物喝酒,接着行拜奥礼。成亲次日,举行昌大酒宴,演百戏,举行角氏,戏马角逐,第三日后族送亲者辞行。
契丹正在立国前,就曾经进入一妻一夫制的婚姻形态,对妇女而言只能有一个丈夫,辽代贵族须眉正在确立发妻地位的前提下,还可具有若干个偏房小妾。发妻或者正室均需正式聘娶,纳偏房小妾则往往表示为买卖婚形式。亦有依仗娶纳的,如《乖轺录》载:“隆庆者,隆绪(圣)之弟。契丹国母肖氏之爱子也,故王以全燕之地而开府焉。其安排之物。悉侈于隆绪。尝多籍平易近后代,躬自拣择。其优者为王妃,次者为妾媵,炭山北有殿,夏常随其母往居之,妓妾皆从。穹帛,道相属。”隆庆(陈国公从的父亲)正妃即其姊之女,其下浩繁妃妾中,贵族取平易近女,契丹取异族女子皆有之,至于契丹更不待言。上行下效,契丹部属官员取殷富“皆有小妇侍婢”。如静汪军节度使萧孝忠先后娶五房妻妾。前缤先掩泉莹,次妻琴弦续断。妻妾成群次要是为了满脚其者取富有者的淫侈,和达到多子多孙的目标,使家业和山河后继有人。
正在灭后唐和平中,辽军占领了洛阳,19岁的耶律阮得宫人甄氏,一见钟情,掉臂平易近族地位不同而纳为王妃,耶律阮即位后,就是辽世,竟然策立甄氏为皇后。还有,承天皇太后萧绰的大姐适齐王,以齐妃相等,这是一位正在军事、方面都有做为的女性。齐王后寡居,一次正在阅马时,见“蕃奴达览阿钵姿貌甚美,因召侍帐中”私通,萧太后闻之,大怒,将“蕃奴”抓起来,“杖以沙囊四百而离之”。可是这并没割断齐妃对蕃奴的爱恋之情,齐妃萧太后“愿以(蕃奴)为夫”。萧太后准其请,齐妃终究取蕃奴结成夫妻,做为女性高级贵族公开逃求男奴而且成功,正在汗青上是稀有的,也可说是个例。可是也能申明一点,世和齐妃为了恋爱,能打破禁忌,这表现了契丹婚姻中的开气。
除天祚帝的公从外,《辽史》卷六五《公从表》所列30名公从中,离婚再嫁者6名、占1/5,此中有二离三嫁者,还有三离四嫁者,这些公从正在芳华韶华的大半时间里都是正在成婚、离婚中渡过,明显契丹妇女的离婚再嫁是泛泛之事。离婚是婚姻的主要方面,正在契丹族中,这种为男女共有,男女均可按照志愿提出离婚要求。“淑哥系卢俊妻,因不谐,妻请离婚”。可见契丹女方有离婚,也正由于如斯,契丹人离婚再嫁者较多,这也进一步证明契丹人婚姻中的的一面。
统和元年,圣“诏赐物命妇寡居者”。目标之一是用赐物手段不变命妇的寡居糊口,这道诏令从侧面反映出寡居命妇也正在积极寻找新丈夫、筹建新家庭。命妇再嫁牵扯面较大,故开泰六年,圣索性下达“禁命妇再蘸”之诏,这申明,辽代命妇再嫁曾经成为遍及现象,不然不会制定上述。可是圣本人也没恪守这条,有的命妇再嫁就是正在他亲身掌管下进行的。有嫁必有娶,妇女再嫁,不认为耻,汉子娶寡,无人论非,这曾经成为契丹人的习俗。可见契丹人贞节不雅念淡化,故一部《辽史》仅载3位节女,这反映出契丹人的婚姻是比力的。
这种婚姻正在契丹族曾一度风行,而且有法令保障,会同三年(940年)十一月,辽太诏:“除姊妹续之法。”可是偶而还能见到这种婚姻。萧裕鲁之妻,继娶其妹。“萧仅的夫人先逝,另娶其舍”这可能是先夫人之妹,耶律筠娶马曲温长女,不久该女卒,又娶曲温第五女。若是姐无妹,则岳父要出钱或者引见其他女人,帮帮女婿续弦。
正在辽代契丹人中,嫁娶不计辈分的现象是不足为奇的。除原始的氏族部落的遗风外,正在生齿本来不太多的契丹平易近族中,其贵族为了需要又地高门品级内婚制,也就顾不得辈份了。这虽不克不及说是契丹族异辈通婚的全数缘由,但至多是它的主要缘由之一。
综上所述,正在契丹族婚姻中,既有平易近族特征,又有接收其他平易近族婚俗的内容。现在契丹族做为一个平易近族虽然曾经不复存正在了,可是其婚俗中的有些内容,以至正在今天,正在通辽甚至我国北方地域仍能见到影子。也能够说,契丹婚俗对我国北方婚俗的构成具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