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80后离婚多因婆媳关系和孩子
3月29日上午,“周日律师咨询室”婚姻纠纷专题活动在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如期举办。因报名咨询的人太多,我们临时又增加1名律师,4名“离婚律师”共解答读者疑问20余个。在活动结束后,律师们结合当日咨询案例及各自多年的离婚诉讼代理经验,大致总结了70后、80后、90后离婚案件的特点及原因。
活动当天不到9时,活动候场的会议室里,就坐满了通过晚报律师帮帮团微信平台报名成功且领到“咨询密码券”的读者。
老城区的马女士一边给怀里的孩子喂奶,一边焦急地等待叫号。她今年27岁,结婚一年半,孩子只有三个半月大。“这个婚我一定要离!”她说,她和丈夫曾是同事,恋爱时“感觉他人还行”,但婚后两人因家庭不睦屡生分歧,“他凡事都听,我对他实在是太失望了”。市民兰女士则带着父母和3岁的儿子一起来咨询,她离婚的原因是“和婆婆在教育孩子方面有很大的矛盾”。
《洛阳晚报》记者在现场看到,到场的女性咨询者人数明显多于男性。晚报律师帮帮团、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方方介绍,从她多年的从业经验看,“在婚姻出现问题时,女性比男性更易提出离婚”。
此次活动的咨询律师河南万基律师事务所的李方方、鲁辉、芳及河南诚然律师事务所的张凌,都是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离婚律师”。来看看他们结合当日咨询案例及各自多年的离婚诉讼代理经验,大致总结的70后、80后、90后离婚案件特点及原因吧。
律师解读:这包括在孩子迎来一个诸如高考结束、工作稳定等的时间点后,此前一直为了孩子在“”的夫妻等。
律师解读:80后女性经济较,对丈夫和家庭依赖较少,在对孩子的教育方式、生活习惯培养等方面也多有自己的想法,容易和丈夫或婆家产生分歧。
律师解读:90后多为独生子女,意识较强,生活能力较差,反映在家庭生活上就是因各种琐事而争吵,包容性较差。
律师解读:在许多90后离婚案中,不少夫妻在婚前就不够了解,感情基础较为薄弱,离婚的感情成本过低。
律师解读:值得注意的是,在90后离婚案中,女性的出轨率比男性要高。另外,异地分居也是导致该群体离婚的一大原因。
-戚女士:我今年29岁,去年3月结婚。婚后,我发现我婆婆很强势,而我老公大小事都听父母的,完全不考虑我的感受,所以我想起诉离婚。婚后,我和老公用共同财产买了一辆轿车,房子是老公婚前按揭购买的,登记在老公名下,我们无子女。我想知道我们若离婚,房子和车咋分割。
-张凌律师:根据婚姻法及相关的司释,婚后购买的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平均分配的基础上会适当照顾女方。房产是男方在婚前按揭购买的,且登记在男方名下,应视为男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归男方所有,但考虑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事实,会给予女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陈女士:我今年34岁,于2006年与老公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从2008年开始,我发现老公外面有人了,经常夜不归宿。我提出离婚,并要求他赔偿我5万元的损害金,他不同意离婚,还告诉我他的钱都花完了。我想知道,我能否要求第三者赔偿我的损失。
-李方方律师:是确认客观事实的依据,在婚姻家庭中,益受到违法行为侵害时,方需要提交证明自己所述事实的客观真实性。一般来说,方可以举证方具有违反夫妻忠诚义务行为的有以下几种:照片、视听资料或证人证言。在本案中,陈女士的老公不同意离婚,如果她提请法院起诉离婚,就需要出示能够证明其老公有婚外情的。
在我国法律上,对夫妻忠诚义务的违反一般体现在“同居”或“重婚”行为中。老百姓常说的“出轨”,用法律术语说,就是配偶一方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其表现形式大多是婚外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如夫妻一方在外与他人同居,与他人通奸、发生、等。然而,法律对于这些情形,在责任认定上是区别对待的。婚姻法司释(一)第二条将同居定义为“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故在现实生活中的情人关系、、等都不属于“同居”范畴。
因此,一旦发生婚外第三者介入构成“同居”或“重婚”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只能认定婚姻关系的方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而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三者由于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只能受到伦理的规范,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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