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丈夫忘买鸡腿被妻子捅
4月13日晚,安徽庐江的罗某持捅向自己的丈夫吴某,致其身。据了解,鸡腿只是导火索,背后的原因还是妻子罗某和丈夫对于母亲的赡养问题产生了纠纷,就算是婆媳关系不好,夫妻关系矛盾大,也不应该。
但具体原因警方还在调查,小编就不随意揣测了,但是按泰旭律师事务所的李道龙律师分析认为,罗某涉嫌故意罪。毕竟在日常生活中夫妻间难免因为琐事而发生争吵,一时难掩引发肢体冲突的也不在少数。但无论如何,生命只有一次,故意他人生命已经了法律。在我国根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罪】故意的,处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的动机有很多的,常见的有报复、图财、、等。故意了其他的人身,属于恶劣的刑事犯罪,理应。但是对于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矛盾引发的故意行为,应当慎重处理。如果结果是由于被害人一方有明显或对矛盾负有直接责任,或者被告人有从轻处罚情节的,一般不应判处刑立即执行。
最后李律师觉得,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在矛盾恶化前,就应该积极寻找解决方案,而不应该消极应对,最终极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