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新婚当天酒驾被抓 先入洞房后入
为深化“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面防控战,全面提升面管控力度,支队案件侦办大队按照交管局的统一部署,在8月份全省交通秩序严管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严管统一行动。
9月8日21时30分许,支队案件侦办大队在古城与振兴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豫J*****的小型面包车形迹可疑,便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人X某某,现年29岁,发现违法嫌疑人X某某脸色通红,满嘴酒气,经对X某某血液内乙醇含量进行鉴定,其体内乙醇含量为134.94mg/100ml,涉嫌驾驶罪,便依法将其带到支队案件侦办大队,采取强制措施。据悉,该男子是刚结婚,宴请好友时喝了一罐崂山啤酒和一两白酒。走时在饭店门口没能打到车,觉得没喝多少抱着侥幸心理就自行开车回家了,在振兴由北向南行驶时被执勤现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之,对X某某进事。小伙得知这样的处理结果,潸然泪下,后悔不已。
案件侦办大队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形成高压严管态势。酒驾是高压线,为了自身的幸福生活与他人的出行安全,一定要杜绝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