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集资新婚当晚出逃 逃上整容换脸
株洲晚报1月27日讯 昨日,记者从芦淞经侦大队了解到,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31日,芦淞区共立集资类案件19起,涉案资金3.13亿元。目前,19起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均已到案。在这些被依法打击的集资者中,有一人曾是风光无限的80后“企业家”。当日,芦淞警方为记者还原了这名“企业家”的作案经过。
2014年,不到30岁的茶陵人徐新(化名)在芦淞区注册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期间,他还在长株潭地区租了一二十个门面,做起了二手车买卖,以及餐饮。同时,他招聘了100多名员工,为这两个项目进行融资。他通过发放宣、员工对外介绍等方式揽资。对于投资人,他承诺公司将以还本付息的方式,给予每月1.5-2分的高额利息回报,到期后,将全额返还本金。
在员工眼中,徐新是个的老板。对于业绩突出的员工,他会为其付买房、买车的首付,予以励。因此,员工一个比一个卖力揽资。
在投资人眼中,他是个讲信用、有情有义的年轻企业家。头几个月,徐新不但按时给投资人付息,还常常请投资人吃饭、去农家乐玩乐,或去福利机构做一些善事。甚至,徐新还亲切地称呼老年投资者为“干爹”、“干妈”。
2015年5月15日,是徐新大喜的日子。当天中午,他在株洲天元区某五星级酒店办了喜宴。除了亲朋好友,还有不少与他关系不错的投资人也来捧场,且均送了500元或1000元的礼金。
让人没想到的是,新婚当天晚上,徐新一个人带着130余万元现金潜逃,留下母亲以及已有身孕的妻子在株洲。
2015年5月17日,不少投资人发现联系不上徐新了。问该公司的员工,他们也不知道老板去向。投资人立了警。
芦淞经侦大队接到报案后,立刻展开调查。通过摸排,掌握了徐新潜逃的蛛丝马迹,一从株洲追至衡阳,再至广西、海南,贵州。2015年7月初,在云贵交界处发现了疑似嫌疑人徐新驾驶的车辆。
“当我们对驾驶员进行时,十分疑惑,该驾驶员和徐新的照片,完全不是同一张脸。”芦淞经侦大队大队长胡翔称,在嫌疑车辆中,发现了多张假身份证,以及徐新本人的驾驶证。同时,车上还有100多万元现金,驾驶员神情十分紧张,对现金的来源和用处没有合理说法。便将该驾驶员带回机行审查。
经过,该驾驶员承认了自己就是徐新本人。原来,徐新逃离至海南时,为了掩人耳目,他去做了整容——打了瘦脸针、垫高了鼻子和下巴,看上去完全换了一个人。
据警方调查,徐新虽注册了公司,却没有许可的融资许可资质,他公司共集资2600余万元,有160余名人进行了投资。
徐新交代,融到的这笔巨额资金,其实真正投资到二手车买卖、餐饮两项实体项目的只有百万元,且这两个项目因经营不善,一直在亏损。其他的资金,则用来还息给投资人、支付员工工资、转移和挥霍。徐新的公司,其实一直靠拆东墙补西墙度日。
2015年5月12日,也就是在徐新办喜宴的前3天,有部分投资人反映在其他公司投资时老板跑,不放心在徐新公司的投资,要收回投资。徐新因无法全部兑现,担心资金漏洞迟早会,因此计划了在新婚当晚逃离株洲。
“在打击的集资案件中,有80%左右的者都是老年人,被骗走的都是积攒了一辈子的养老钱。”芦淞副局长李朝阳称,因为一般老年朋友手中都有积蓄,可灵活使用,想通过投资的方式“钱生钱”;另外,老年人接受信息的来源较窄,对法律的更新理解也较为滞后。
1、首先要看看这些投资融资公司有无资质。融资资质需要省金融办批准,公司注册资金一般为1个亿以上。
2、远离高息。投资被害人看中的法集资公司的高息,而集资公司看中的是投资被害人的本金,集资公司利用远远高于银行利息的高利揽资。在我市立案的集资案件中,多数月息为1.2至3分不等。
2013年3月,洛阳籍的沈某在株洲成立了一家投资公司,该公司通过举办推介会、发等方式,对外是为洛阳3家企业融资做,承诺每月1.2分至2分不等的利息给予投资人回报。2014年11月,有投资人报警,沈某不见了。此时,沈某的公司共涉嫌集资4880余万元,人高达322名。
警方调查得知,在此过程中,沈某为自己伪造了多层身份,一直藏在幕后,连公司法人的名字都是他人的。2015年1月,芦淞在洛阳将沈某抓获。
据了解,沈某集资的4880余万元中,大部分用来此前公司的银行贷款和高利贷,1000多万元用来开利息和员工工资,还有300万元用于个人挥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