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新婚前夜酒后抗法 警方:过了洞房花烛夜再
10月4日晚,一名次日就要结婚的男子在云南大理鹤庆县西邑镇北衙街。被后,机关将依法对其10日、罚款500元。但因考虑到立即执行可能会使他的婚姻泡汤,警方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出发,允许其过了洞房花烛夜再。
据鹤庆警方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4日晚22 时许,一名楚雄籍男子跑到鹤庆县西邑镇北衙街上大喊大叫,期间还在街面上拦停一张轿车并敲打其引擎盖,引起当事人严重不满。接到报警后,正在巡逻的北衙警务室及时赶到现场,一看到,该男子就冲过来。出警了解情况得知,该男子杨某,即将于第二天与未婚妻成婚,当时是酒喝多了。充分考虑民间风俗和人性化执法,并未和他计较,告知其家人朋友及时将其扶回去休息。不料该男子被朋友拉离现场十多米后,后再次扑向,一边一边动手,再次无效,便果断迅速将其,带离现场送卫生院进行醒酒。
当天晚上,鹤庆县、治安大队、法制大队、督察大队等多部门及时介入调查。根据现场执法视频及其他,机关认定该男子的行为构成阻碍人民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法等,决定对其处以行政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由于该男子次日结婚,立即执行可能会使婚姻泡汤,警方从人性化执法的角度出发,允许其办完婚事。
警方提醒:根据法律,醉酒的人违法犯罪必须承担法律责任,酒醉不是酌定条件;鉴于其酒醉,一再,是法外容情,并非软弱;结婚、丧事等并非暂缓执行的条件,立即并无不妥,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自己承担,本案之所以暂缓执行,完全是人性化执法的结果;基于以上醉酒、结婚、奔丧守孝等理由,进行寻衅滋事、、、吸毒乃至抢劫等违法犯罪,都没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条件,有此打算的趁早另谋出。》》》》》推荐阅读:酒驾奇葩事!男子酒驾被查称“自己吃了一串葡萄有酒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