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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到国外登记结婚 单身证明公证认证如何办
时间:2019-03-08 22:35:01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    婚嫁首页    我来说两句()

  日前,四川姑娘秀娟致电,说她今年年底要随其外籍男友回国办理结婚登记。在上网查询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相关手续时,她看到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自通知之日起,除办理送往地区和9个国家(即哈萨克斯坦、、奥地利、荷兰、、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使用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有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那么,中国到国外结婚应办理何种“单身证明”公证认证手续?请司就上述问题撰文解答。—FdN朵朵婚嫁网_结婚资讯门户|婚纱礼服|婚纱摄影|婚庆公司|蜜月旅行

  【摘要】 国内涉外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单身证明”公证的形式,同前述一样。针对上述变化,中国在办理送往国外使用的“单身证明”之前,务必确认如下事项:FdN朵朵婚嫁网_结婚资讯门户|婚纱礼服|婚纱摄影|婚庆公司|蜜月旅行

  日前,四川姑娘秀娟致电,说她今年年底要随其外籍男友回国办理结婚登记。在上网查询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相关手续时,她看到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自通知之日起,除办理送往地区和9个国家(即哈萨克斯坦、、奥地利、荷兰、、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使用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有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那么,中国到国外结婚应办理何种“单身证明”公证认证手续?请司就上述问题撰文解答。——编者一、婚姻状况证明形式的简化及其公证认证手续的改变自2003年10月1日起《婚姻登记条例》开始实施的同时,199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废止。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到《婚姻登记条例》、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到“婚姻登记机关”,“管理”二字的消失,简化了中国婚姻状况证明的形式。(一)婚姻状况证明由“个人声明”取代“单位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第1款: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出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证件和证明。第14条: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时,应当出示“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等证件和证明。《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11条第1款: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示“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和证明。由此,中国的婚姻状况证明由“单位证明”简化为“个人声明”。(二)婚姻状况证明公证认证手续的改变依据《婚姻登记条例》上述,婚姻状况证明公证认证手续的改变分为如下两种情形:第一,中国驻外使根据当事人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单身证明”公证的形式,从“直接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性与性”的实体公证,调整为“当事人婚姻状况声明书”办理签名属实的非实体公证。此类公证一般可直接在当地使用,无须办理认证。第二,国内涉外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单身证明”公证的形式,同前述一样。不同的是,此类公证一般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证机构出具之后,一是由中国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办理认证;二是由中国授权的地方外事办公室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办理认证。由于一些国家对“婚姻状况实体公证”仍有要求,所以国内涉外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为其出具用于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便成为其中一种替代形式。二、送往国外使用的“单身证明”种类及其公证认证手续针对上述变化,中国在办理送往国外使用的“单身证明”之前,务必确认如下事项:(一)注意确认“单身证明”的种类和公证形式目前,对“单身证明”的种类和公证形式要求各异,当事人需确认是以下哪种形式:一是“直接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的真实性与性”的实体公证;二是“当事人婚姻状况声明书”签名属实的非实体公证;三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公证。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一般由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由于此类证明只反映当事人在出具证明的婚姻登记机关辖区内的婚姻登记记录,不反映国内判决、丧偶及国外结婚离婚等记录,不能当作严格意义上的“单身证明”。如文书使用国对此不接受,可采用前述两种形式之一。(二)注意确认“单身证明”公证须否办理认证《中华人民国公》第33条:“公证书需要在国外使用,使用国要求先认证的,应当经中华人民国或者授权的机构和有关国家驻中华人民国使(领)馆认证”。据此,如文书使用国要求办理认证,一是由中国办理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办理认证;二是由中国授权的地方外事办公室认证,并代送文书使用国驻华办理认证。迄今,美国、、日本等国单方面免除中国送往该国使用的公证文书的认证手续。FdN朵朵婚嫁网_结婚资讯门户|婚纱礼服|婚纱摄影|婚庆公司|蜜月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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