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骗钱触刑一场空
怀远讯 近日,怀远县对怀远县经侦大队侦查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65000元,被告人杨连某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30000元。怀远讯 近日,怀远县对怀远县经侦大队侦查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65000元,被告人杨连某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30000元。
2015年4月23日被害人许某报警称,其经营的一家租赁公司的车辆被人骗走,至今未还。经查,被告人王某、杨连某共同到怀远县“龙腾婚庆有限责任公司”处,虚构以在蚌埠市梅桥乡开发工程需要租车为由,与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将一辆丰田凯美瑞轿车租走,随即王、杨二人以3万元的价格将该车抵押,所得钱款被二人挥霍。经鉴定,该车价值13.5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杨连某二人以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杨记者吕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