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最美消费人物”
为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积极参与消费事业,加强消费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消费协同共治,构建和谐消费,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人民经济之声、人民网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度“寻找最美消费人物”活动。活动将经人物推荐、宣传推广、投票、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最终确定10名“2018年度最美消费人物”和20名“2018年度最美消费人物提名”,于2019年3月15日,向社会公布获得“2018年度最美消费人物”名单,并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好消息!2018年度“寻找最美消费人物”活动启动啦,社会化推荐渠道同时开通!一年一度的寻找,一年一度的,终于来到我们身边!
他们有的是普通消费者,有的是企业售后服务人员,有的是律师、、公务员、记者和社会工作者,他们是消费战线的代表人物,是推动经济社会良好发展的重要力量。
他们的事迹感人,突出,体现了、、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构建和谐消费和协同共治体系发挥了积极推动作用。
即日起至12月底,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人民经济之声、人民网共同主办的2018年度“寻找最美消费人物”活动,面向社会接受候选人报名了!
近两年中,热心消费事业、在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做出积极努力的社会人士。其事例典型,事迹感人,突出,方式,体现、、诚信、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构建消费和谐、协同共治的大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报名专用邮箱为,报名资料含人物基本情况、事迹简介(内容需要展示人物个性和典型事迹及社会影响力,内容真实生动简明扼要,字数不超过2000字)。中消协通讯地址:海淀区阜成北一街甘家口12号楼318室(100037)。
活动将经人物推荐、宣传推广、投票、专家评审、社会公示,最终确定10名“2018年度最美消费人物”和20名“2018年度最美消费人物提名”,于2019年3月15日,向社会公布获得“2018年度最美消费人物”名单,并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为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积极参与消费事业,推动消费协同共治,构建和谐消费,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人民经济之声、人民网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度“寻找最美消费人物”活动,他们在消费过程中所展现的之美、之美、坚韧之美和大爱之美。《中国消费者报》即日起开设专栏,深入报道部分“最美消费人物(候选人)”,反映他们为营造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消费所做出的积极贡献,敬请读者关注。
刘振源 市城关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常年在消费一线从事消费工作,善于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受理和调解各类消费纠纷达数千件,办结率为100%,多次被工商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员”“最佳消费员”。[详细]
陈敏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主任。从事消费者权益工作10年来,她始终以为己任,恪尽职守,默默奉献,以精湛的业务水平,耐心细致的服务态度,敢闯敢拼的工作干劲,被誉为服务群众的“知心人”。[详细]
陈曦 现任广西保险行业协会消费者权益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从事保险消费工作3年多来,共受理解决投诉和咨询270多件,接待来访保险消费者70人以上;牵头组织筹建的南宁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保险纠纷案件近百件。[详细]
黄乒宾 南国早报记者,从事新闻工作二十年,长期致力于消费者权益新闻报道,近年来尤为关注广西民营医疗机构诊疗乱像问题,对民营医院的医疗侵权行为进行揭露,为医疗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权益,履行了一位新闻记者的担当和责任。[详细]
傅占峰 宁城人,1992年参加工作,2002年调消费者协会工作,2005年起任自治区赤峰市宁城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先后10次被评为赤峰市消费先进个人,3次被评为宁城县优秀员,5次被评为宁城县消费先进个人。[详细]
刘波 现任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旅游执法大队大队长,自2000年开始从事旅游执法工作,2010年从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旅游局调入伊金霍洛旗旅游局。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及优秀,2018年被评为全旗“放心消费先进个人”。[详细]
张旭芳 现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自治区有限公司准格尔旗分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移动站。自2006年进入准格尔旗移动分公司以来,张旭芳始终有一颗“为用户真诚服务”的心,赢得了广大顾客的一致好评和社会的普遍赞誉。[详细]
姜东 现任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青岛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青岛市市北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十大人民调解专家。自2005年从事消费纠纷调解以来,他为5万多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成功调解各种矛盾纠纷5000余起。[详细]
吕金辉 长年奋战在消费者权益工作第一线年调任济南市天桥区消费者协会工作,吕金辉秉承“考虑再细一点,服务再多一点”的工作服务消费者。被辖区群众誉为“值得街坊邻居信赖的勇士”。[详细]
王振飞 现任兰陵县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主任。2010年至今,多次获得“临沂市工商行政管理先进工作者”,2018年荣获兰陵荣誉称号。八年来,用自己独创的“查、谈、和、究”四步工作法为消费者排忧解难,被消费者亲切称为“娘家人”。[详细]
叶冬梅 现任济南市济阳区消费者投诉中心主任,自2002年从事消费工作以来,始终以消费者权益为重,立足本职工作,和同事共同努力,用心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用心广大消费者权益。[详细]
周一红 现任山东济南市历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共青团济南市历城区第十五届委员会候补委员,曾被历城区市场监管局选为义举职业优秀典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先进典型,曾获历城区百佳“文明历城人”等称号。[详细]
陈思存 西安华商民生调查部首席记者。从事新闻工作17年来,一直在一线从事新闻采访,用感受百姓的呼声,用真情理解百姓的关注,努力为普通百姓撑起大旗。先后荣膺陕西优秀新闻工作者、三秦最美人物等荣誉。[详细]
郭琛 西北大学经济院教师。在三尺之上,向学生讲授《消费者权益保》,普及消费知识,引导学生依法。作为消费者权益领域的知名学者,以身作则,为推动陕西省消费事业更快发展而不懈努力。[详细]
赵胜利 打造陕西省第一家县级12315投诉举报中心;成立富平县消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部门参与的消费者权益的大格局;率先响应陕西省提出的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成立陕西省第一家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详细]
胡林 男,49岁,中员,现任四省成都市大邑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消保科科长兼大邑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曾多次获优秀公务员、优秀员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三等功。2017年,被省食药局评为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优秀受理员”。[详细]
唐萍 女,39岁,中员,现就职于四川成都简阳市消委会简城分会,负责消费投诉处理工作。2016年、2017年先后两次被评为优秀工作者;2017年被推荐为简阳市工商质监局最美消费人物;2018年被推荐为简阳市网络理政平台2018年人物。[详细]
谢小勇 男,31岁,中员,201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四川成都市蒲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中队负责人。因工作业绩突出,他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公务员。[详细]
杨文清 男,50岁,中员,现任四川省资阳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从事消费工作26年,先后参与调解各种消费纠纷2000多件,连续两年被评为资阳工商系统优秀员、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细]
张佩雯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年9月起,担任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律师。12年来,通过值班接访和教育宣传活动,解答消费者咨询600多次;通过以案说法,点评法律问题100多次;协助消协处理投诉90多起,接受消协代理消费者51件。[详细]
曾之斌 1997年毕业于云南大学,现为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市场监管局李棋监管所所长。格外重视消费者权益工作,但凡有消费投诉都会过问,部份投诉亲自解决,其公平、的工作态度受到辖区消费者和经营户的好评,被誉为“一心为民的好所长”。[详细]
茶中兴 现任云南省昌宁县勐统镇小勐统社区党总支。自2007年小勐统社区消费者投诉站成立以来,一直担任该投诉站,兼职消费工作,尽心尽力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好消费者利益,深受群众和消费者信任,得到了上级消协组织的充分肯定。[详细]
杨佳燕 云南省普洱移动通讯分公司投诉管理组长。从事投诉处理工作10年,“以客户为中心”的原则,本着“客户为根,服务为本”的服务为消费者解决投诉,想消费者之所想,急消费者之所急,为消费者排忧解难,成为了消费者的“贴心人”。[详细]
李智 1994年加入工商队伍,2012年调入西城区工商消保科工作。先后被评为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奥运保障先进个人、首届“爱在西城”优秀公益人物、市工商局优秀经济卫士,获三等功三次,被评为首都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岗。[详细]
余麟 1994年进入市工商局东城,创立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余麟岗”。先后被评为市劳动模范、优秀员、年度“东华人物”,多次荣获市工商局优秀经济卫士、优秀称号;先后荣获一次二等功、六次三等功等荣誉。[详细]
陈文元 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消委会马鼻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从1990年9月福建省首批基层消委会成立起至今近30年来,一直在基层一线从事消费工作。已受理消费者投诉1500多件,为消费者经济损失15260万元。[详细]
危艳 从2013年至今,先后任职福建省邵武市民一庭副庭长、拿口法庭主持工作庭长、速裁庭负责人、首席庭审等。依“诉调衔接”工作规范,成功解决消费纠纷案件230余起,为消费者经济损失近300万元。[详细]
简继东 贵州省赤水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他特别重视旅游消费者的权益,每逢旅游长假,手机24小时接听投诉电话。他带领消协在当地景区设立“你旅游、我服务、你消费、我”公益广告牌,公布投诉电话,让游客放心消费、开心游玩。[详细]
田应伟 贵州省正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局长,他重视、支持、指导消费工作,从宣传培训、畅通渠道、调解纠纷等方面筑牢“铁堤”,使正安县的消费工作有声有色,该县消协连续10年被遵义市消协评为一等。[详细]
赵福兴 贵州众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执业律师。他十分重视消费者权益工作,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多次自费义务为农村消费者开办法律法规,提高他们的意识。[详细]
尚锋 2006年7月,任山东济宁梁山县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每年受理并调解各类消费纠纷200余件。在历次考核中被济宁市工商局、消协及梁山县工商局确定为“优秀等次”,多次被市、县给予“嘉”“三等功”励,2016年被授予县级劳动模范。[详细]
宋洋子 2011年进入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公司济宁邹城市分公司从事客服工作8年,现任顾客服务部经理、营运管理部经理。是中消协志愿者,山东邹城市12315投诉站和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ODR企业投诉处理中心红星美凯龙邹城商场企业平台负责人。[详细]
杨永平 1989年起从事消费工作,现任山东市宁津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市仲裁委仲裁员,市消保委律师团。先后获中消协3·15消费纪念章,全国消协系统消费先进个人,山东消协系统消费先进工作者纪念章等。[详细]
郑陆军 本科毕业于中国大学,山东大学2018级硕士研究生,出于对法律的以及对消费事业的热爱,2016年,正读本科的郑陆军在微信上注册了消费者权益中心的号。利用熟悉法律的优势,无偿为消费者提法律服务。[详细]
胡继军 泰安市工商局泰山景区南天门工商所所长、消协南天门分会会长。胡继军个人曾被记二等功,获评“百优”工商所长,获评泰山景区“筑梦泰山人”十大人物,以及“泰安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详细]
冯念文 自2012年担任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在消费方式和促进消费品质提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深圳市消委会因此荣获“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集体”等荣誉,冯念文本人获得“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荣誉。[详细]
彭庄 男,47岁,中员。现任四川省平昌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驷马工商质监所副所长。20多年来,他始终坚守在消费第一线,竭尽全能为消费者。成功化解了大量消费纠纷,得到了消费者、商家、同事和领导的普遍赞誉。[详细]
达娃次仁 男,43岁,现任自治区林芝市工商局干部、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因工作成绩突出,曾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2014-2015年度全国消协组织消费先进个人”,并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详细]
郝昌海 在大足区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岗位超过16年,一直致力于搭府、消费者和企业之间有效沟通的平台,2018年5月1日,和大足区工商一道,在首推“旅游放心消费菜单”社会共治模式,确保消费者安全饮食和明明白白消费。[详细]
卢爽 2008年成为福建报道民生新闻的记者,十年如一日奋战在新闻报道一线。报道过各类民生社会新闻近3000条,其中,消费类新闻1000多条,涉及食品、房产、美容整形等。在她的努力下,许多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有效。[详细]
徐俊敏 现就职平安产险福建分公司。本人为九三学社社员,保险理赔高级专家、痕迹学专家,福建省消委会汽车专家委员会委员。曾获“2017年度福建最美人物”荣誉称号。[详细]
唐兰刚 湖北省襄阳首席记者,自受聘担任襄阳市消费者委员会志愿者以来,先后参与调查采访、调解处理的消费纠纷100多起,为消费者经济损失160多万元。[详细]
王德祥 68岁时成为湖北省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向社会招募的一名消费志愿者,先后20多次改名化装卧底保健品会销现场,深入到社区、老年公寓开展公益、演出17场次,听众人数达2500人次,为老年消费者近百万元经济损失。[详细]
薛旭东 湖北省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从2015年任职以来,他约谈涉诉企业127家,主持调解324次。每周亲自为荆门消费网微信公号撰写,每次均引发数万网友关注。点名披露企业侵权行为192次,134家涉诉企业与消费者达成和解。[详细]
李应鹏 男,75岁,中员,现任四川省消费者委员会汽车专业委员会主任。2014年受聘至今,接受汽车消费咨询、参与处理各类汽车投诉100多起。他汽车专业知识丰富,意见权威,甘心奉献。退而不休志愿为消费者奔波,广受好评。[详细]
李玉才 男,40岁,中员,现任宜宾市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长。曾荣获中国消费者协会“2016-2017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详细]
倪春祥 现年41岁,省市朝阳区民事二庭助理。参与办理了几千个民事案件,获得10多项市级、区级各项荣誉。2009年荣获集体三等功,先后在国家级、省市新闻上发表论文10多篇。曾获得调研工作先进个人。[详细]
李金端 现任江西万年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累计成功调解各类消费投诉1000余件,并先后获得“全国消费先进工作者”、“江西最美消费人物”、“江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调解能手”、“全省优秀员”、县“五一”劳动章获得者等荣誉。[详细]
刘敏 现任江西省市中级审判员。自2010年入职审判工作以来,先后主办审理400多件民商事案件,其中涉及消费者权益案件多达上百件。凭借着优异的表现和突出的成就,刘敏先后获得中院先进工作者、市优秀公务员等光荣称号。[详细]
王文志 现任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2017年,王文志被中消协授予“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称号,被江西省工商局和江西省消保委联合评为“2017江西最美消费人物”,被南昌市消协评为“消费先进个人”。[详细]
熊五根 现任江西省南昌市洪城人民调解委员主任、南昌市148法律服务所主任。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3000起,其中消费纠纷869起。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主题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南昌市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详细]
马秀梅 青海省大通县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自2015年到消协工作以来,马秀梅始终以人民群众利益为重,千方百计广大消费者权益,多次被大通县食品药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优秀和岗位能手。[详细]
张宝平 2002年从部队转业,担任青海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至今。16年来,张宝平忠于职守,奉献,真正做到对消费者的投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复”。工作期间,连续多年被青海省工商局评为全省十佳优秀员、先进工作者。[详细]
赵成荣 青海省惠客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互助分公司(互助惠客家购物广场)店长。在赵成荣带领下,互助惠客家购物广场多次被当地有关部门授予“食品药品安全守法律讲诚信先进单位”和“青海放心消费示范店”等荣誉称号。[详细]
刘高 男,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大学硕士。在做过,后来辞职做了一名职业律师。近年来,他不畏强势,孤军奋战,热衷替消费者打公益官司,受到消费者的一致好评。[详细]
张伯文 男,湖南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局长。他创造性地提出“十不准”,掐住非销“七寸”。他4次乔装卧底的事迹经《中国消费者报》头版头条以及《中国工商报》、腾讯、凤凰网等各大报道后,在全国圈了大批“粉丝”。[详细]
周炜 女,1992年出生,湖南省石门县红十字会医院中医科。她视病人为亲人,精心护理,悉心照料。在蜜月旅行途中,偶遇一起严重车祸。她赶赴熊熊大火的事故现场,利用自己的医学知识,在当地救护车赶到之前,领首施救,让四名员得以救治。[详细]
自治区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所工作人员鲍嘉斌(穿者)正在商家处调查了解消费纠纷投诉情况。
鲍嘉斌 自治区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郊所工作人员。在基层常年从事消费工作,熟悉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解技巧水平,调解成功率和群众满意度高。多次荣获消费先进个人、全县工作先进个人和全县最美人物等荣誉称号。[详细]
自治区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武口区消费纠纷投诉处理中心主任郭锐(穿者)在调解消费纠纷现场。
郭锐 自2015年11月以来,他成功调处消费者投诉1460余件,接受消费者咨询500余人次。他本人也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新时代最美消费人物等荣誉称号。[详细]
自治区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农区12315消费者举报中心的刘振玲(站立者)在接待消费者投诉。
刘振玲 1990年出生,中员,2013年进入自治区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农区工作,一直坚守在消费岗位。她能够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投诉的消费者,切切实实地帮助老百姓解决消费纠纷。她的事迹得到消费者和领导的肯定与好评。[详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志诚苏宁易购有限责任公司客户管理部服务专员甘帆(右)正在处理消费者投诉。
甘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志诚苏宁易购有限责任公司客户管理部服务专员。2017年2月18日加入苏宁易购,从事顾客投诉受理工作,能熟练掌握有关顾客投诉和调解的法律法规制度,在组织调解重大疑难投诉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独到的工作方法。[详细]
新疆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管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马弘晟(左一)正在和同事一起调解汽车消费纠纷。
马弘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负责人。2016年以来,他通过12315累计受理、分流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3544件,为消费者经济损失3490万元,在期限内办结率为100%,回访率100%。[详细]
牟潇彤 2000年12月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2010年3月进入伊宁市消费者协会合作区分会工作至今。[详细]
赵雪雪 自2011年1月至今,一直担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汇嘉时代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营销部主管,从事消费工作多年来,专注于本职岗位,刻苦学习,提高素质,尽心尽力地为广大消费者排忧解难,得到了公司领导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肯定。[详细]
丁云 现任安徽省合肥市消保委副秘书长。从事消费工作8年来,直接调解消费纠纷1500余件,投诉解决率达80%以上,为消费者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协调、联系行业组织、律师协会、汽车专家等方面力量,建立多元化调解机制。[详细]
陆峰 现任安徽省铜陵市工商局党组、副局长,市消保委副主任。作为一个单位领导干部,陆峰经常活跃在消费第一线阵,解决多起“疑难杂症”,被广大消费者称赞为“肩扛责任敢担当为民大于天”的“红盾卫士”。[详细]
施鲍中 无党派人士,现任安徽文派律师事务所主任,安徽省消保委律师团律师。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五岁幼童被列车“咬手”,十月终获赔》分别获得安徽省律协、原安徽省消协第三届和第四届“安徽省十大消费者经典案例”,影响深远。[详细]
张虹 现任合肥市中级民一庭副庭长。承办了大量产品责任纠纷案件以及消费者权益的公益诉讼案件,多次荣获全省先进工作、办案能手、三八红旗手等称号。“蜱虫患者赔偿案”“网约车”赔偿案等典型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详细]
陈晓莹 2009年加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先后在消费指导、投诉调解岗位工作,广州市律师。多次得到广州市工商局年度考核优秀以及嘉等荣誉称号。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消费者排忧解难,运用大数据分析和立法手段,为消费事业默默耕耘。[详细]
作为一名资深汽车消费专家,郭俊荣(左)每年都会通过发表汽车消费观点,引导消费者正确合理购买使用汽车。
郭俊荣 历任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秘书长、二手车分会会长、专家委员会主任、广东省消委会汽车消费专家委员会的特聘专家、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志愿者。调解汽车消费案件成功率超过9成。曾获得2015年、2016年度广东消费积极贡献称号。[详细]
韩喜明 自2016年负责广州市番禺区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以来,带领区消委会及镇街分会接收处置消费投诉2.8万余起。他勇于创新,筹建的番禺区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项目,被番禺区列为十大民生实事项目。[详细]
李矛 现任沈阳市浑南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在一线调解消费纠纷过万件,仅2018年就带领浑南区消协调解消费者投诉3200余件,接待咨询500余件,为消费者经济损失200多万元。2012年,李矛获评“全国消协组织消费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详细]
自1998年起在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消费者协会已经工作了20个年头。她多次被评为旗级、市级先进个人,她所带领的消费者协会多次被评为“旗级先进集体”。2017年获自治区先进个人,2018年被评为“自治区最美消费人物”。[详细]
阎慧 女,现任山西太原三友家用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电器)客服部主管。她从24岁开始从事客服工作,至今已有8年的消费者权益工作经历。8年来,尽心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和肯定。[详细]
周武荣 男,45岁,中员,四川消委会消费纠纷调解省保险行业协会服务站、成都市保险合同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作为保险行业消费代表,在保险消费投诉处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被四川消委会授予“四川最美消费人物”称号。[详细]
海波 上海人民首席主持人,主持上海《海波热线》节目。多年来通过热线化解各类消费纠纷十余万件。他利用电波捍卫消费者权益,倾听百姓呼声,聚焦社会热点,用自己的热情和智慧为广大听众排忧解难,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誉。[详细]
马正华 2012年担任上海市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2017年又当选奉贤区消保委秘书长。在工作中,她始终保持着求知的心态,投身消费工作后,以强烈的责任心、高度的感,为辖区消费者撑起了一把公平的“伞”。[详细]
任超英 复旦大学计算机学院退休教师、上海市制冷学会会员、高级工程师。上海市消保委家用电器专业办公室专业顾问。[详细]
程辉 浙江省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保科干部,中员,从事市场监管、消费工作达35年,对工作中的苦辣酸甜有着深刻的体会,始终站在消费的第一线,成为广大消费者的“卫士”。[详细]
金建德 2005年起担任浙江省嘉兴市消保委秘书长。他爱岗敬业,尽其所能地为排忧、为百姓解难。先后获得了浙江省工商局首批“经济卫士”,中消协2016年-2017年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被浙江省工商局推荐为央视“3·15特别贡献”候选人。[详细]
陶华君 自从2012年加入绍兴市消费义工团以来,积极投入消费事业,作为绍兴市消费义工宣讲队的队长,先后到十几个社区开展消费知识宣讲活动,引导社区消费者学会识假辨假,受到了消费者的好评。[详细]
周小霞 浙江温州市龙湾区汽车投诉处理中心专职调解员,温州最美消费人物、优秀义工荣誉获得者。她受理并调解的案件高达3265件,涉及金额高达3807万余元,为消费者经济损失3539万余元。是一位持之以恒处理汽车消费纠纷的调解能手。[详细]
萍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长期在原福建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处履职,致力于提高12315消费效能,多次被评为优秀员、优秀公务员。[详细]
李辉 现任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大王古市场监管所副所长。从一名普通干部成长为一名副所长,他始终奋战在基层,把27年的时光奉献给了工商和市场监管事业。用出色的工作业绩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肯定。[详细]
张婷 国家高级营养师,高级健康管理师。2017年9月开始,张婷以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团的身份,走进天津市数十个街道社区,向老年人分析讲述保健品消费误区,引导让老年人消费、安全消费。[详细]
宋彤帆 浙江省慈溪大厦股份有限公司退休干部,2017年7月,在慈溪市消费义工队组建时当选为义工队长。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消费调解、监督及举报消费违法行为,是所在社区的消费代言人,消费义工群中的“大伽”。[详细]
英 女,浙江省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审理科科长。真诚、热情、高效、专业的调解,让游客满意,让企业信服。英先后被授予全国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浙江省“巾帼建功”标兵、宁波市劳动模范、宁波市优秀员等荣誉称号。[详细]
郑曙光 1962年月出生,宁波大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自2006年来,多次接受部门委托,对千余份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格式合同进行专家审查与点评。近年来,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浙江省杰出教师”、“浙江省最美教师”等。[详细]
陈四元 2008年进入广东省消委会,一直从事消费调解工作。她战胜癌症病魔后,回到岗位继续奋战在消费第一线,调解的消费投诉纠纷超过1万件,平均每个工作日处理消费投诉超5件,调解结案率100%,受到消费者的称赞和感谢。[详细]
韩方 先后担任广州市中级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审判长、副庭长,现任资源审判庭(以下简称“环资庭”)副庭长。韩方先后审结全国首共享单车公益诉讼和5制售假盐公益诉讼;积极推动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完善。[详细]
佛山市工商局局长李灿同志(右一)率队深入佛山市泛家居企业联合会调研放心消费示范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李灿 广东省佛山市工商局局长,牵头打造“大、强监管、严执法”工作格局,佛山被广东省选定为全省首个创建放心消费试点城市,在全国率先建立地级市层面的消费领导机构,在全国率先对全市1234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深度整合。[详细]
庞世斌 从事市场监管和消费工作25年。2016年起担任秦皇岛市消协秘书长。3年来,他和他的团队累计调解消费纠纷6180件。先后荣获“全国先进个人”“省最美消费人物”等称号。他所带领的秦皇岛市消协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消协系统先进集体。[详细]
隋瑞岭 凯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会员,邢台市法律顾问、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邢台市律协消费者专业委员会、消费者律师团主要负责人。曾荣获2014年度“省最美消费人物”“省职工权益优秀律师”称号等。[详细]
孙建忠 外国语学院校长,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民办教育出资者商会常务副会长、省文史研究馆馆员。组织师生参与大型志愿服务活动225次。连续两年承办消费者协会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2018年,获得“全国五一劳动章”荣誉称号。[详细]
李静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律师。她关注消费方面的制度变化和数据分析,并将这些分析运用于实践,八年如一日免费接受消费者咨询,无偿代理上百件案件。深入社区、学校、企业普及法律知识,不遗余力消费者权益。[详细]
陈文超 现任河南省安阳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先后获得河南省、安阳市工商系统“先进工作者”“2014—2015年度全国消协组织先进个人”等称号,在他的带领下,安阳市消费者协会连续4次荣获“全国消费组织消费先进集体”称号。[详细]
孙 现任郑州市金水区工商质监局12315中心主任兼金水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荣获郑州市工商系统“能手”第一名,被授予“郑州市技术状元”称号,同时获得郑州市总工会颁发的“五一劳动章”,“河南省能手”的光荣称号。[详细]
张亚亚 女,河南省洛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从事消费工作20年,投诉机制创新成为河南省一面旗帜,为老百姓损失逾百万,用青春和岁月谱写下为民服务、为民解忧的消费之歌。[详细]
锋 江苏省高级民一庭审判长、四级高级,南京大学经济法博士。长期从事包括消费者权益案件在内的民事案件审理、调研和指导工作。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荣立个人三等功。[详细]
沈玉生 原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经手处理消费纠纷数千件,为消费者累计经济损失数千万元,退休后依然坚守消费第一线,开办公益为民工作室。先后荣立三等功两次、获南通市“五一”劳动章、七次评为先进个人。[详细]
唐占军 镇江市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自2013年担任镇江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以来,唐占军深入学习,研究消费新问题,不断创新机制,多形式开展消费教育,塑造了消协组织新形象、新面貌。[详细]
丁渤 男,41岁,现任南京市消费者协会房地产消费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消费者投诉站、南京房之家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率先了验房的先河,并主编发行中国第一本《验房师手册》,被老百姓和誉为中国验房创史人,房地产第一人。[详细]
沙银昌 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共调解各类消费纠纷1356件。2014年-2015年,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全国消费先进个人”。2016年,被江苏省消费者协会评为“江苏省最美消费人物”并获全国最美消费人物提名。[详细]
由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人民经济之声、人民网联合各省市消协开展的2018年度“寻找最美消费人物活动”,正在顺利进行。目前,经专家组初审,从中推选出30名最美消费人物提名人,欢迎大家为自己心目中的最美消费人物踊跃投票。
● 微信端: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微信号“CCA-315”,点击自定义菜单—>
最美投票”,或输入关键词“最美”,为自己心目中的最美消费人物投票。
● PC端:登录“中国消费者协会信息网”(),查看“寻找最美消费人物”专题,为自己心目中的最美消费人物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