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小雅早就打听清楚了。
江统领的夫人是当年他爹江墨年给定的娃娃亲,两人成亲前甚至连面都没见过,更谈不上什么感情。
江统领那会子家里穷,没有别的选择,只能被迫认下了这个媳妇儿。
而且还听说,杜氏嫁过来时,脸上长满了脓疮,丑得吓人。
后来自学了一点皮毛医术,好不容易才养好。
可养好了又怎么样呢?
在戚小雅看来,破过相就是破过相,即便治好了也必定会留下印子,好看不到哪儿去。
否则江统领当初赴京上任,为什么不肯带上她?
其中缘由不言而喻。
然而现在见到真人,戚小雅内心的优越感瞬间被击得粉碎,甚至忍不住自惭形秽。
杜氏……当真是美得令人嫉妒。
冰肌雪肤,笑容明媚,在一袭海棠红衣裙的衬托下,越发白得发光,叫人挪不开眼。
举手投足间更是大方得体,却又不失随和亲切。
和她想象中邋遢土气、言语粗俗的乡下妇人,完全不是一回事。
戚小雅心里莫名的有些不舒服。
“戚姑娘脸色不大好,可是遇到了什么难处?”
杜若神情关切,“江漓公务繁忙,实在脱不开身,没办法事事顾及。如今既然我来了,自然要替夫君分忧,有苦难尽管和我说,我自当尽力帮忙。”
戚小雅沉默好半晌,须臾抬头看向她。
“夫人说话算话?”
“自然,吕冒兄弟因公殉职,我和夫君理应照拂你一点。”
戚小雅一咬牙,“实不相瞒,我确实有件事想求夫人做主,还请屏退左右。”
杜若示意金珠退到院外。
戚小雅还不满意,又瞅了眼杜若身后的红苕。
杜若笑笑:“她是我的贴身婢女,也是我的心腹大丫鬟,不必避讳。”
虽然不知道戚小雅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但防一手总是好的。
万一人家是想碰瓷儿呢?
总得留个人证。
杜若都这么说了,戚小雅也不好强求,只站起身,跪下。
“求夫人做主,允小雅入统领府为妾!”
杜若还没说话,红苕率先怒了,指着戚小雅的鼻子好一顿狂喷:
“我呸!”
“你在做什么春秋大梦?居然敢肖想我家大人!”
“告诉你,门儿都没有!我家大人只能是我家夫人一个人的,天仙来了也不好使!”
“更何况……你也算不得什么天仙,趁早歇了这份心思!”
戚小雅被骂了个狗血淋头,脸涨得通红。
“夫人方才还说为我做主,如今便任由一个下人如此辱骂小雅不成?”
杜若作势横了红苕一眼,“多嘴,还不快退下。”
红苕不情不愿地退回到原位。
“戚姑娘也起来吧,有话好好说,别动不动就跪,不知情的、还当是我欺负了你呢。”杜若笑容不减,好像戚小雅要抢的人不是她丈夫一样。
戚小雅倔强摇头,“不,夫人不答应,小雅便长跪不起。”
红苕忍得血管都要爆了,张嘴就要爆粗口,被杜若用眼神制止。
杜若继续死亡微笑,“哦?这样说来你是非江漓不嫁咯?给我一个理由。”
戚小雅低头,右手抚上自己还没有显怀的腹部,“我、我有了身孕……”
这话如同晴天霹雳,炸了杜若一个措手不及。
怀孕了?开什么国际玩笑!
“你的意思是,你肚子里的孩子,是江漓的?”
戚小雅脸一红,摇头,“不,孩子是吕冒的,但他需要一个爹。”
好伟大的理由,杜若一时间竟无语凝噎。
红苕在一旁疑惑道:“可是我听说戚姑娘和吕大人只是未婚夫妻,还没成婚怎么就有了身孕呢?”
这话约等于直接骂戚小雅婚前失贞,不守妇道,品行有问题。
戚小雅咬了咬唇,神色难堪。
为什么?自然是为了生米煮成熟饭,先下手为强!
吕冒本是孤儿出身,靠着她戚家才有了后来的成就,不光入选了御林军这个铁饭碗,还爬上了从六品百户的位置。
而且统领大人也十分看重他,眼瞅着前途一片大好。
甚至还有几个大户人家表示愿将家中的庶女下嫁。
她那时候父母双亡,无依无靠,只能死死拽住吕冒这根救命稻草。
她没有家世,没有钱财,甚至美貌都谈不上。
唯一能利用的,只有一起长大的情分,以及自己的身子。
她主动献身,却遭到了吕冒的拒绝。
说什么尊重她,要让她美美地出嫁,做最漂亮的新娘子。
到时候再圆房。
呵,狗屁!
他分明是嫌弃自己配不上他了,有了别的心思,才不肯碰她。
她只能兵行险着,给吕冒下药。
终于,他们成为了真正的夫妻。
事后吕冒很自责,说让她放心,一定会对她负责。
还说要把婚期提前。
她的目的终于达到了。
可谁知道!
吕冒竟是个短命鬼,没几天就死了。
她唯一的靠山倒了。
更糟糕的是,没多久她就发现自己怀上了身孕。
老天爷是存心不想让她过好日子。
若是被人发现未婚先孕,她哪还有脸活下去,这辈子都会被人指指点点,再也嫁不到什么好男人了。
就在她准备偷偷把孩子打掉的时候,统领大人从天而降,像一道光,照亮了她前方的路……
“我跟吕冒是两情相悦,情难自禁,才一时犯了错。”
“可孩子是无辜的,身为母亲,我不能让他一出生就没了爹,被人骂是没爹的野种。”
“更何况,我一个弱女子,如何能平安养大他?”
“若是日后还有人欺上门,江大人也不能回回都替我出头,总有疏漏的时候。”
“所以,唯一的办法,便是江大人纳我为妾,只有这样才能真真正正地庇护我们母子。”
见杜若神色不渝,戚小雅信誓旦旦地保证。
“夫人放心,我对江大人没有那种意思,也不会和夫人争什么,所求不过一个妾室的身份、和一间遮风挡雨的屋子罢了。”
说得很好听。
杜若信她个鬼。
无意冒犯吕冒,但戚小雅绝对不是一朵单纯无害的小白花。
即便隐藏得再好,眼睛里的野心和贪婪还是出卖了她。
别说戚小雅居心不良,就算她真是个好姑娘,杜若也不可能让她进门。
开玩笑,牙刷和男人绝不共用。
这是她的底线。
看在吕冒的份上,杜若也懒得拆穿她,沉吟片刻,然后道:
“依我看,入府做妾并非最好的选择,世人不知内情,只会说我家夫君觊觎属下之妻,人刚死便迫不及待地纳了他的未婚妻为妾,不仁不义。”
“甚至怀疑吕冒的死,是我家夫君故意为之,对你的名声也不利。”
“将来孩子长大了,万一听信谣言,要为父报仇杀了江漓,岂不是得不偿失?”
戚小雅忙道:“不会的,我自会和他解释清楚……”
“先别急,我有更好的办法,你听完再做决定。”
杜若抬手打断她,“你担心的无非是未婚先孕,名声有瑕,还会连累孩子。”
“不如我送你远离京城,去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对外就说夫君病故了,自己是个寡妇。”
“这样一来自然不会再有人看轻你们母子,甚至还会帮衬你们一把。”
“至于生活方面,你不用担心,我会赠你白银千两,够你们母子一辈子衣食无忧了。”
戚小雅脸一白,连连摇头,“不成不成,人生地不熟的,万一有人欺负我们孤儿寡母……”
“这点你大可放心,我会安排可靠的人保护你们,除非你们主动惹事,否则没有人能动得了你们。”
“日后你要是有了情投意合的人,还可以做正头娘子。”
“你觉得如何?这可比你入府做个有名无实的妾强百倍!”
杜若提出的这个建议,可以说方方面面都考虑到了,但凡正常人都会答应。
除非对方从一开始就心思不纯。
压根儿不是为了什么孩子,什么名声,而是奔着江漓和荣华富贵来的。
戚小雅放在桌下的手指几乎要抠进了肉里,扯了扯嘴角:“多谢夫人,只是故土难离,小雅实在不愿离开京城,还请夫人成全。”
“这样啊……”杜若哪里还不明白她的算计,眼中闪过讥诮,“那好,我答应你。”
红苕急了:“夫人!”
戚小雅也不敢置信地瞪大了眼睛,豁然起身,声音抖得厉害,“当真?夫人真的同意我入府了?”
“自然。”杜若笑着点头,“不过这件事还得大人点头,我虽是主母,总不好越过了他去。不如这样,你先回去,有消息了再派人通知你。”
戚小雅激动得眼泪都差点下来了,再次跪下磕头。
“多谢夫人成全!”
“夫人放心,等小雅入了府,一定好生伺候夫人,把夫人当成亲姐姐一样看待,绝无二心!”
杜若吩咐金珠送她出去。
走出统领府,回头望着那座富贵奢华的大宅院,戚小雅脸上的感激逐渐褪去。
取而代之的,是嘲讽和势在必得的冷笑。
差点被杜氏唬住了,还以为真有几分聪明劲儿呢,原来不过是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
还要多谢吕冒,死得这样早,才让她有机会接触到统领大人。
统领大人可是朝廷新贵,位高权重,还长得那样英俊不凡,谁能不爱呢?
尤其是上次为她出头打跑那帮坏蛋,简直如天神下凡,让她一颗心扑通扑通跳得厉害。
杜氏那个蠢货,还真当她是为了吕冒的孩子,孩子只不过是她的筹码和跳板而已。
有他在,便永远是自己的护身符,统领大人自会对她另眼相对。
时间久了,就不信捂不热他那颗心!
钱和人,她全都要!
......
“夫人,您怎么能答应她呢?”红苕气鼓鼓道。
杜若慢条斯理地喝了杯茶水:“急什么,我答应了,不代表事情就一定能成,你家大人还没答应呢。”
红苕呆了呆,“大人难道还会拒绝?”
杜若笑笑,“问问不就知道了。”
想了想,吩咐红苕去把冷面叫来,让冷面去前院打听打听,看江漓今天回府不,什么时候回。
冷面从前院回来复命的时候,还带上了一个人。
就是上次和王不就一起去接应的其中一个御林军,叫马六的。
马六听说杜若在打听江漓的行程,立马就亲自过来了。
“回夫人,今儿天刑台有人被斩首,大人奉旨带兵镇场子去了,等人头落地就能回来了。”
天刑台?斩首?
杜若好奇地问:“谁被斩首?”
皇帝老儿特意下旨,御林军统领亲自镇场子,肯定不是什么普通犯人。
“就是那个祸害百姓的百毒门门主,叫长生老鬼的家伙呗。”
杜若豁然起身,“你说谁?长生老鬼?!”
马六点头:“可不就是他。”
“上面担心有人劫法场,所以阵仗搞得比较大。”
“那长生老鬼作恶多端,早就该死了,之前上面一直争来争去,有人说留着还有用,有人说死不足惜,反复拉扯来拉扯去的。”
“昨儿新任国师进了宫,给卜了一卦,说今天是什么天刑日,适合斩首,尤其是像长生老鬼那样的大奸大恶,斩了后魂飞魄散,连投胎的机会都没有。”
“圣上就听进去了,这不,当场下旨,斩了拉倒。”
管他为什么突然下旨呢,反正长生老鬼死了就行。
“什么时辰斩?”杜若问。
马六看了看天色,“午时三刻,在外城朱雀大街,现在赶去还来得及观刑,夫人您要去吗?”
杜若用力点头,“必须去!”
不亲眼看到莫长生人头落地,她不放心。
马六自告奋勇:“冷面兄弟对京城还不熟悉,我带你们去吧,顺便帮你们驾车,我驾车技术可好了。”
有人领路,那当然最好。
说走就走,为了让杜若坐着舒服,马六当即牵来了府里最宽敞的那辆马车,还是并驾齐驱的那种。
直奔朱雀大街。
赶到的时候,现场早已经是人山人海,水泄不通。
马六和冷面仗着人高马大,硬是护着杜若挤到了最前面。
杜若一眼就看到了江漓。
不是她眼尖,实在是男人太惹眼,想忽视都难。
一袭绯红色武官制服,将他的宽肩窄腰展露得一览无余。
两人近一年没见,杜若看着他,总觉得熟悉又陌生。
这人好像没变,又好像变了。
眉眼比以前凌厉了许多,也黑了点,权力浸染的威严越发深沉。
气质越发沉稳内敛,如一把出鞘的刀,危险又迷人。
杜若心里忽然就有点泛酸。
不见面,她感觉自己忙得很充实,似乎也并没有多想念江漓。
可一旦看到人,心口仿佛瞬间被某种情绪填满,快乐得想爆炸。
站在台上巡视的江漓也立马发现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