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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平凡中的不平凡

    后来,兼任太子少师的程相来的越来越勤。

    每次来,都带些小玩意儿——

    西域的拨浪鼓,吐蕃的羊皮小鼓,回纥的彩色小毡毯,成套的小十二生肖小瓷偶小指大小,该有明显是李宏、程同七八岁面相的小泥人。

    东西都不贵重,却都是精心挑选过的。

    每次来,他总要抱一抱小李昭,抱的时候,脸上的表情温柔的能滴出水来。

    甚至有一次他还轻轻哼唱了一首曲子,那曲调她没有听过,有点像是蒙古的呼麦,内容又像是汉家的童谣,哼着哼着,这个撑起半个朝堂的拗相公忽然停了下来,低头看着怀里的孩子,眼眶微微泛红。

    李昭在他怀里咿咿呀呀的笑,伸出小手抓住了他的衣襟,嫣红的小嘴啄他的衣服,忽而一尿,直接淋湿了他的衣襟。

    于春要给他去寻衣服,他却抓住那只小手,贴在唇边,亲了又亲,一脸光荣的摆摆手,直接上门下省去了。

    她忽然想到了先前打听到的八卦,左相程同,年少时曾有一位白月光,绿茶婊那种,后来他迫于母命娶妻,几年的相处让他深深爱上了自己的妻子,奈何妻子早逝,怀着这遗憾,他立志终身不娶。

    于春只当是个伤感的爱情故事。

    但,不结婚不代表没有恋人,哈——

    两个人为了权势还是理想,亲手把彼此推开呢?

    入冬的一个深夜,于春在廊下遇到了参加大宴在东宫留宿的程同。(李昭住的也是东宫的侧殿)

    他站在廊下,望着远处的星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李昭被自己的奶娘带到殿里去了,他还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刚吃饱准备守夜的于春正要进去,却被他叫住了。

    “于尚宫。”

    于春只得上前行礼:“程相。”

    程同没有回头,只是轻声问:“你觉得,她会恨我吗?”

    于春一愣,谁,李宏还是李昭?李宏肯定不会,那定然是李昭,好好的天之骄女成为一个父亲存疑的复杂孩子,有资格恨,“谁?”

    “观音婢!”

    于春沉默了片刻,轻声道,“程相,我只是个宫女,未婚,无孩——”

    程同忽然笑了,笑声里有一丝苦涩:“你懂,比大多数人都懂。”

    于春没有说话。

    过了很久,程同才又开口,声音很轻,像是自言自语。

    “我跟阿红说过,我愿意等,等她做完她想做的事,等她累了,想停下来的时候。可她说,等不了的,她说,她要做的事,是一辈子的事,她说,如果我愿意,就陪她一起做。”

    搞半天渣的是李宏,程同这是看出她对他的气愤了?

    程同顿了顿,转过头,直视于春,“所以,我来了,不是等,是陪!”

    好吧,李宏是为大宣的延续做斗争,不惜牺牲自己的感情,是伟大的,他们都是!

    于春看着他,忽然觉得这个男人很了不起。

    不是因为他位高权重。

    而是因为他明明那么爱一个人,却愿意用一辈子,去陪李宏做她想做的“更重要的事”。

    大夏历五七零年,天宝二载,这一年,于春的弟弟于霄进长安了。

    于春去接他的时候,这小子已经窜高了一个头,六年的时间,他晒的黑黑的,眼睛亮亮的,见着姐姐就傻笑。

    “姐!”

    “嗯。”

    “姐,你真厉害,国子监,那可是国子监!”

    于春笑了笑,没有告诉他,这是谁的手笔,她真不知道!

    但,她知道领谁的情!

    “阿霄,将来如果有一天,有一个人来找你,让你跟她去做一件大事,你愿不愿意?”

    于霄愣了愣,“什么大事?”

    “很大的事儿,可能要去很远的地方,可能要很多年才能回来,可能——可能很危险。”

    于霄想了想,忽然咧嘴笑了,“姐,那个人是不是公主?”

    “于春一愣,“你怎么知道的?”

    于霄嘿嘿一笑:“姐,我又不傻,你这些年,信里三句不离公主,姐,你是不是跟着公主干大事?”

    于霄今年十岁,如今是天宝二载,若是没有变化,再十三年天下大乱,于霄要真能去新大陆成为公主的心腹,对他来说自然是天降大馅饼。

    额,十岁,于春才反应过来那个世界的于霄当初入长安的时候报低了两岁,于父有时候还是有些小聪明。

    眼见于春没有说话,于霄却认真起来,“姐,公主那样的人,愿意用我,是我的福气,危险怕什么?咱们这样的人,命硬!”

    于春拍拍弟弟的肩膀,“好,那你好好学本事,等公主需要你了,别给姐姐丢人!”

    “放心吧姐!”

    夜深了,于春一个人呢=坐在茶房里,对着炉子发呆。

    炉子里的火已经灭了,只剩下一堆暗红色的灰烬。

    她想起很多事。

    她忽然明白了,这三个人,从来没有争过什么。

    程同和李宏,是精神伴侣,是革命战友,李宏需要去积累资本,程同在朝中留下火种,控制局面不要积重难返,为十三年后的战争能少损失,他们之间,不需要名分,不需要婚姻,只需要——懂!!

    刘玄,作为李宏的前男友,是兄弟更是战友,他放下了儿女情长,接过了帝国西北边陲,其实就是抓住了枪杆子,为了给父亲报仇,更是为了家国天下。

    他们三个人,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为了天下大同,牺牲了爱情,牺牲了婚姻,牺牲了亲情,牺牲了本可在一起的日子。

    而她呢?

    她只是一个保姆。

    可她守着的这两个孩子,是他们三个人共同的——血脉、理想、未来!

    她于春,守着东宫,守着小厨房,守着这两个孩子,一天一天,一年又一年,等着李宏回来!

    盼望在久远的未来,这两个孩子长大,长成能照亮整片星空的样子。

    她想起李宏走前回头看她那一眼。

    有托付、有信任、有她知道她会懂的一切。

    她懂了,她什么都懂了,她只是一个月嫂,保姆,但她守着的,不只是一个孩子,是三个人的理想,是未来的火种,是万民的福祉!

    窗外,夜很深,很黑。

    可天边,已经隐隐有了一线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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