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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不要脸也得有个度

    古沙把买的烧鸡和猪肘子塞到峰叔的怀里:“带回去给爷爷下酒。”

    “你咋买了这些,好贵的。”

    “尝尝,还没我做的好吃,改天再来镇上,买只生鸡,再买些猪下水,我给你们炖,先凑合着吃吧。”

    “这个你也会呀。”

    “那当然,”

    说完古沙上了车,直接躺在车上就睡,鲁峰还在她的脑袋下塞了一个布包。

    人睡着,可是她的意念却在空间里劳作着。

    粮食,蔬菜,药材,果树,成熟的收进仓库,地空了再种。

    不知过了多久,峰叔喊她:“丫头醒醒,快进村了,警惕着点。”

    古沙扑哧一下笑出声来,看来,鲁家人比她还防着古家呢。

    她坐起身,整理了下头发,看了眼车上的村民,他们都对她傻笑两声,等着瞧热闹。

    古沙看着前方,嗯?那不是原主的爹嘛,又怎么了?

    车上的村民跟打了鸡血似的,精神的很,他们看见古家主立即喊道。

    “丫头,快跑,他又来找事了。”

    古沙跳下车,搓搓手,先看看这狗东西又出什么幺蛾子再说。

    鲁峰停下车,叫村民们下去,他挡在古沙面前,怒视着古家主。

    “老古头儿,不要脸也得有个度,你到底要做什么?”

    古家主板着脸,训斥鲁峰:“真是没家教,我可是你的长辈。”

    “长辈就要有个长辈的样子,你配吗?”

    “哼,你起开,放心,我不会对她做什么,就是问问。”

    鲁峰冷哼一声,向旁边度了一步,古沙娇小的身影露了出来。

    老古头看到古沙就来气,他硬憋着火,冷脸问她。

    “四丫,你自立门户,我就不说了,你受了神仙指点,会采药赚钱了,也不知道接济一下娘家。”

    古沙直接啐了他一口:“臭不要脸的,你没儿子,还是你全家死绝了?”

    “你找死!”

    以前他在家里骂惯了,见到四丫这个赔钱货就生气,从没给过原主好脸。

    古沙勾唇邪邪一笑,若是刚穿来时,兴许会低调些,一个多月的调养,加之她勤奋的锻炼,身体素质早就今非昔比。

    “古正非,我再说一遍,从你们把我卖去冲喜配冥婚的那一刻,我和你家再没关系,以后莫要纠缠,若是你的三儿子养不起你,那你就去死好啦。”

    这小声音清冷冰脆,每句话就象刀子扎人。

    古家主气的捂着胸口,若不是他家人过来扶着他,一直给他拍胸口,怕是要中风了。

    古沙趁乱冲出人群跑走了,她一溜烟的跑到自家,一个纵身翻墙而过,别提有多利落。

    慕风站在自家门口,目光跟随着古沙,看到她翻墙的动作,心中一动,这小丫头会武吗?

    他扭过头,看着围在那的一堆人,慢慢走了过去。

    眼尖的村民看见他,立即给他让出一条路。

    “小风啊,你咋来啦。”鲁峰问道。

    待慕风来到古家主及其家人面前,他们全都默了声。

    他看着老古头儿,缓缓说道。

    “四丫是我家买来冲喜的,神仙老爷爷说了,只有她单住,我的身体才会好,这才给她买了那宅子,又托村长一家修好了房子,古家主,你这是两头饭都想吃吗?”

    古家人全都默不作声,他们全怕慕风这个十五岁的少年。

    慕风见他们不作声,再次强调了一遍:“你是卖,不是嫁,懂不懂啥叫卖?”

    古家主小声嘟囔道:“就算卖,她也是我闺女。”

    慕风轻哼一声说道:“你要是觉得你家儿子不顶用,养不活你,我不介意神不知鬼不觉的,让你的儿子少上一两个。”

    一句话,古家主不敢再说一句,立即叫家人扶着回家去了。

    慕风白了一眼村民:“四丫是我的救命恩人,以后谁欺负她,若让我看见,别怪我心狠手辣。”

    村民们忙说:“是,是,是。”

    他们散了后,鲁峰冲慕风一笑:“还是你厉害,老古头狗屁不通,气死个人。”

    “以后他要闹,就来找我,今儿我把话说清了,虽然四丫从我家脱离,但她是我的救命恩人,我有责任护好她。”

    “你是个好的,谢谢了。”

    “应该是我谢谢你们。”

    鲁峰回到家,把烧鸡和猪肘放在饭桌上。

    “爹,娘,这是四丫给你们买了,天热不能放,晚饭把它消灭了吧。”

    “这丫头又乱花钱。”

    村长嘴上埋怨,脸上却笑开了花,刘氏赶紧去厨房,把烧鸡撕吧撕吧,猪肘去了骨切好,端到桌上时,刘氏问鲁峰。

    “四丫呢?”

    “她不吃,让咱们吃,说晚上不过来了。”

    “这孩子。”

    鲁峰坐下,把鸡大腿夹给村长:“爹,吃,”

    “拿酒,”

    这顿饭是鲁家吃过最好的,过年他们都不舍得这样吃。

    这时的古沙,早就进了空间,她在食品库挑了一块五花肉,两个肘子,两个猪蹄,还有一套猪下水,这些都是清洗干净的。

    取出一口大锅,生上火先把这些东西焯了水。

    然后把配料挑好,用一块纱布包好,往锅里倒上水,酱油,老抽,料包,老姜....下锅后,再把肉放到里面。

    把锅盖儿一盖,拿了本书躺下看起来。

    一个时辰后,火熄了,肉香味充斥在鼻间,古沙掀开锅,叉了一个猪蹄到碗里,又剥了一瓣蒜。

    戴上一次性手套,一手拿猪蹄一手拿蒜,一口肉一口蒜,吃的那叫一个满足。

    一个多月了,除了在鲁家吃过两片肉,到现都没吃过一口。

    不是她不想,而是这身子很弱,猛的一吃大肉,身体受不住,偶尔馋了,就切几片香肠垫垫。

    卤肉咸淡正好,泡上一晚,会咸一点,正符合北方人的口味。

    她的空间很奇怪,只有仓库是保鲜的,出来就不是这样了,田地虽然时速快,但熟了长时间不收,也会腐烂。

    所以,她把炖好的肉放在仓库,不论什么时间都是热乎乎。

    刚开始,她是打算教鲁家做这个生意的,但镇上穷人多,富人没多少,猪肉三十文一斤,熟的成本要四十文,卖的话,最少五十文,穷人吃不起呀。

    想法刚冒出来,就被她否决了。

    而腐乳是百姓吃的起的,农忙的时候,带上干粮和水抹上这个,在地里就可以解决温饱,还很好吃。

    尝过酒楼的肉后,她改变了主意。

    穷人吃不起,可以赚富人的钱,都说酒香不怕巷子深,好东西一但传开,就算县城,府城也应该有人特意跑来买的。

    虽然她不缺钱,但总要有些事干,在自己有自保能力时,叫古家眼红一下。

    三天后,鲁峰准备出车拉脚,被古沙包了车。

    “我说丫头,你这是想干啥?”

    “帮我把这个炭炉,还有这口铁锅,搬到牛车上。”

    “你想干啥?”

    “卖卖肉试下,看看好不好卖。”

    鲁峰一愣“你啥时候买肉了?”

    “我自己去镇上买的。”

    “你咋不坐叔的车?”

    “锻炼身体。”

    鲁峰帮她把东西搬上车,两人坐在牛车上,有去镇上的村民被鲁峰拒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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