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失败,一刀去了何处?”
得知归海一刀失踪后,朱无视脸上的表情有些难看。
如今天字一号密探段天涯在东厂的诏狱之中,而地字一号密探归海一刀却又离奇失踪。
他这护龙山庄还干不干了?
“一刀当真是独自离开的京城?”
朱无视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他知道归海一刀去了东厂,若说对方被曹正淳所擒,那还说得过去。
但对方既没有落入曹正淳手中,又不返回护龙山庄复命,反而不声不响的离开了京城,这是要做什么?
他的眼里还有没有自己这个义父了?
“据京中密探回报,归海大侠似乎是受伤离开的,本来我们的人想要追上去看看,但一出京城后,便彻底失去了对方的踪迹!”
堂下,一名护龙山庄的密探战战兢兢的说道。
对方毕竟是地字一号密探,不管是武功还是侦查能力都在他们之上。
除非归海一刀主动现身,不然他们又如何能追踪到对方?
要是大内密探这么容易就被跟踪的话,还值得神侯费心尽力的培养他们吗?
朱无视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而这也是他当初培养“天地玄黄”四大密探的初衷。
他需要的是精锐中的精锐,而不是一群废物。
沉吟片刻后,朱无视下令道:
“全力追查一刀下落!”
“另外,派人去找无痕公子,召回玄字密探!”
堂下的密探闻言,当即应声道:
“是,属下这就去办!”
说罢,便忙不迭的退了出去。
却见朱无视坐在大殿之上,表情严肃,一言不发。
唯有一双眸光不停的闪烁着,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
转眼数日过去。
林平之已入锦衣卫北镇抚司任职。
虽是一名普通的缇骑,也就是锦衣校尉,但由于他特殊的身份,却是南镇抚使亲自接见的,并一上来就向他表明了忠心。
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曹正淳将林平之安插在锦衣卫中,为的就是扶他上位,怕是将来自己这北镇扶使的位置都是对方的。
尽管心中多少有些不甘,但谁叫对方有背景呢?
与其表达不满,跟这位小少主对着干,最后落得一个不得善终的下场,倒不如主动向其示好,这样就算吃不到肉,跟在对方身边喝口汤也是好的。
毕竟这么多年,该赚的他也赚够了,可不想临了为了一点权力,而亲手将这一切覆灭。
“大人如何称呼?”
林平之一脸和善的问道。
“不敢当,不敢当,在下陆均!”
“若在外面,咱们自当称职务,但私下无人的时候,林缇骑与陆某不妨以兄弟相称!”
陆均看起来四十岁上下,嘴角与颌下都留着浓密的胡子,一双眼睛透着几分圆滑市侩,虽有八尺之高,但与林平之说话时,却总是不自觉的躬下腰来,带着几分谄媚。
“陆大哥看起来年纪不大,却能坐上北镇抚使这四品要员的位置,算得上是年轻有为啊!”
林平之本意是想低调些的,但条件不允许,他也只好坦然接受了。
“多亏了曹督主提携,不然陆某怎能身居这北镇抚使的要职,督主大恩,陆某没齿难忘啊!”
陆均还当林平之在试探自己,立时便拍了一句曹正淳的马屁,以表忠心。
“那也是陆大哥才德配位,义父才能扶持你坐上这个位置,不过,若是知道陆大哥这般记恩的话,想必义父他老人家也会十分欣慰的。”
听到林平之的话,陆均顿时眼前一亮道:
“那还需要林贤弟多替为兄,在曹督主面前美言几句了!”
“好说好说!”
林平之笑着摆了摆手。
上面有曹正淳给他撑腰,北镇抚司中又有陆均为他保驾护航。
林平之可谓是混的如鱼得水。
短短半个月的时间,便已破获了不少案子,从缇骑升任到了小旗,又从小旗升为正七品的总旗。
晋升速度就跟坐火箭一样。
偏偏他所立下的功劳,也都是曹正淳提前给他准备好的,实打实的功绩。
就算是有人想要鸡蛋里挑骨头,也挑不出任何毛病。
曹正淳既然有意想让林平之成为驸马,自然不会让他有任何污点。
所用的手段都十分高明。
就算真的遇到了解决不了的问题,曹正淳也会亲自出手,帮他解决有问题的人。
主打的就是一个陪伴和真实。
而林平之除了是曹正淳的义子外,本身也是林家福威镖局的少镖头。
林震南的武功虽然不行,但赚钱的本事却要远胜于祖辈。
家业到了他这一代,已经被做到贯通南北的地步,再加上有曹正淳帮他打点了不少关系,林震南这几年赚的钱都快赶上他前面十几年赚的都多了。
因此林平之的手上也从未差过钱。
而每年林震南夫妇来京城看望他时,都会把缺失的父爱和母爱,变成没有温度且冷冰冰的金银。
所以林平之在打点人际关系时,出手也是十分的阔绰。
一个有背景,有实力,又出手大方的同僚,就算想不得到拥戴都难。
毕竟谁会跟自己的钱程过不去呢?
这一日休沐。
林平之为了巩固关系,便将一众同僚尽数邀请到京城有名的安庆酒楼,盛情招待。
“今日一切消费,由林总旗买单!”
“诸位同僚,我等同敬林总旗一杯?”
随着一个名叫丁修的小旗举杯表态,众人纷纷站起身来,目光灼灼的朝着林平之的方向举杯。
“感谢这段时间诸位同僚的照顾,林某略表心意,只盼大家能吃好喝好,不醉不归!”
林平之缓缓起身,简单的说了一句后,便将杯中酒水一饮而尽。
见他喝下后,众人这才举杯痛饮。
林平之刚一坐下,同桌的丁修便迎上来道:
“若非大人宴请,我等怎有机会来这安庆酒楼大饱口福,还请大人容许小的私下敬您一杯!”
林平之似笑非笑的看着对方。
这个名叫丁修的小旗,是他特意调入自己麾下的,算是他的亲信之一。
不错,正是加钱居士的那个丁修,除了名字一样之外,对方就连相貌和性格都与那位极其相似。
也正因如此,林平之才会特意找到陆均,将对方从一名百户手中调来。
林平之举起酒杯,抿了一口。
丁修顿时受宠若惊,喝了一杯不够,又连喝了两杯这才停下。
林平之其实并不喜欢热闹,但必要的交际还是需要的,因此便让丁修和另一名小旗替自己去给众人敬酒。
而其余人也知道丁修他们代表的是林平之,哪怕是堂堂千户面对二人,也不敢有丝毫怠慢。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后。
林平之就提前离场了,毕竟吃喝只是上半场,真正的重头戏都留在了下半场。
只可惜下半场对他来说,就有些眼花鸟乱,惨不忍堵了。
至于剩下的事,有丁修等人在,林平之也能放心的交给他们。
看着繁华热闹的街道,林平之忽然想体验一下这烟火气,便打算徒步回去,顺便解解酒。
但走着走着,他便看到前方聚集了不少百姓,乱哄哄的,隐隐还传来几道谩骂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