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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沈大厨登场

    姚光启搁下茶盏,听赵明月把话说完,竟笑出了声:“我当是什么事,就这?”

    赵明月紧绷的神色松了松。

    “那便先让沈小娘子做着,”姚光启摆摆手,他是个很开明通达的人,“如今女子都能入学了,掌个勺又有什么不能的?你这思想,要跟上时势。”

    有了这番话,赵明月就放心了。

    出了司业院,春风裹着槐花香扑面而来,赵明月径直往小厨房去。

    “我?”沈宴清反手指着自己,不可置信。

    旁边正在揉面的两人齐齐停了手里的活,阿顺道:“沈姐姐最合适了!”

    沈宴清垂眸思索,庖厨每月工钱可比杂役高出许多,况且,也能改善自己的伙食,这活儿能干!

    可转念一想,她又有些发怵。

    她还没做过这么多人的饭食,上一回做的也不过是面食,其他几回做的是小锅小灶,几个人的量而已。

    如今膳堂里每日用膳的监生,少说也得几十人,再加上在廨房用膳的祭酒、司业并诸位博士们,这可是桩大工程。

    要是做不好……

    她脑海里已经浮现出自己被轰出国子监的狼狈模样,背上还背着那个破包袱。

    赵明月看着眼前的小娘子,一会儿笑眯眯,一会儿撇嘴皱眉,一会儿眼神发直,神色变幻不定,跟痴了似的。

    “你考虑的如何了?”赵明月轻咳一声。

    沈宴清这才如梦初醒,猛地抬头:“干!”

    话说出口,又觉得太急,忙补了一句:“我、我尽力而为。”

    *

    消息不胫而走,国子监内的众人得知新厨是沈宴清,开始议论纷纷。

    “怎么是她啊。”姜雪瑛的声音半点没压着,酸溜溜的,“沈家落魄成那样,她倒好,先是进了国子监做杂役,如今又要做庖厨,凭什么?”

    从前沈家风光时,沈宴清便是长安城里知名的世家小娘子,后来竟还嫁给了她心慕多年的裴邵,为了那桩婚事,她足足暗地里哭了三宿。

    谁承想沈家败落,她却还能这般好运,不仅留在长安,还在国子监过清净日子,如今竟还能摇身一变,杂役成了庖厨。

    “对啊,她凭什么做饭,是经过正规选拔的吗,她有过掌勺的经验吗?”宇文义也反对。

    那日在八珍楼,因着她挨了裴照野一顿打,这梁子在他心里还横着呢。

    旁边几个狐朋狗友搭上他的肩膀,嗤笑一声:“怕什么,一个月试用期,她有没有本事过,还两说呢。”

    说罢便挤眉弄眼地笑起来。

    李大厨不就是被姜雪瑛一哭二闹给弄走的么?这般看来,赶走一个沈宴清,也不是什么难事。

    *

    外头,春日阳光正好,照在廊下的青砖上,映出一片暖融融的光。

    姚光启陪同太子殿下,刚刚巡看完书院的藏书楼。

    萧宸一袭玄色长袍,负手走在前面,面容清俊,眉眼间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慵懒。

    他步履不疾不徐,目光随意地扫过廊外的景致,偶尔能听见远处传来的琅琅书声,断断续续,散在春风里。

    萧宸忽然想起什么,随口问道:“听闻膳堂换了新厨?”

    姚光启赶紧上前一步,把事情原委禀明了。

    话音方落,他目光忽地被廊桥下的一道身影牵住了。

    远远的,廊桥那头,一个穿着青布衣裙的小娘子走过,萧宸看了好一会儿,而后才注意到身后的裴邵。

    两人都逆着光,看不清神色。

    “裴院正和沈小娘子……”姚光启也盯着看了许久,捋着胡子,语气里带着几分八卦,“这是和好了?”

    想起去岁冬日,沈宴清那封辞婚书还是托他送去东宫的。

    那时听闻裴邵一向对这桩婚事颇为冷淡,他还以为这般郎才女貌的璧人,终究是没有缘分。没想到,兜兜转转,又走到一处去了。

    萧宸没接话,只是微微挑了挑眉。

    实际上,对面的两人谈的并不愉快。

    “你凭什么说我干不好?”沈宴清不满地走在前面。

    “我都想好了,每周提前拟订好每日餐食,小厨房三个人,我、瑞奴、阿顺,以后一人负责一道菜式,先紧着拿手的做,之后再研究新花样。”

    “菜色也尽量丰富些,兼顾南北的口味。”

    沈宴清在前面说的头头是道,裴邵就跟在后面慢慢听着。

    “饶是你计划得再周全,”裴邵打断她,声音不重,却字字清晰,“这么多人的饭食不是你能兼顾的。”

    沈宴清听这话猛地一转身,险些直直撞上他的胸膛。

    “你、你这话提醒我了,”她退后半步,摸了摸鬓边被风吹乱的碎发,“我得让赵掌事再安排个洗菜洗碗的人。”

    说完一溜烟地跑了,留裴邵独自一人在原地。

    春风卷起他青衫的一角,又缓缓落下。他望着空荡荡的廊桥那头,看她裙角翻飞,像一只受惊的雀儿,扑棱棱地飞远了。

    *

    沈宴清可不服输。都说她做不下来,她偏要做出个样子来给人瞧瞧。

    当下回到小厨房,将瑞奴和阿顺召到跟前,细细商议。

    这两人的长处她心里有数:瑞奴擅长面食——与其说是擅长,不如说只会做面食。大火快炒的菜式考验的是眼疾手快与火候拿捏,瑞奴压根掌控不住,阿顺在这方面倒还有些功底,灶上功夫算得扎实。

    明日朝食是第一顿,得打个漂亮的头阵。

    做什么好呢?

    她托腮思索片刻,忽然有了主意。

    唐人好食“御黄王母饭”,以雕胡饭为底,上覆肉丝、鸡蛋、薤白诸物,黄白交映,滋味相融,食之如享王母赐膳。

    简单来说,就是一种上浇油脂和菜肴的黄米蒸饭。

    这菜用料不多,形式也很有借鉴意义,只需将浇头提前备好,垫底的米饭蒸得松软热乎,出餐时一盖一浇,又快当又稳妥,绝出不了差错。

    至于浇头做什么,她心里也有了主意——肉沫茄子。

    茄子便是落苏,这东西最是妙极,既登得了宫廷御膳、寺院斋席,在寻常百姓的粗陶碗碟里也是常客。

    唐时食茄,花样百出,可腌,可蒸,可糟,可炙,最常见的如“糖蒸茄”“糟茄”。

    又因它质地疏松,极易吸收汤汁调料,是天生的载味之器,用来做浇头,再合适不过。

    她当即嘱咐瑞奴,提前蒸好一锅雕胡饭,别的要求没有,只是量一定要够。

    二人还等着她吩咐些别的,结果她只说了句“就这些,其他的明早再做”。

    别说瑞奴,阿顺也看不明白了。

    就准备这么点东西,哪里能正常出餐?又不像之前熬腊八粥、做豌杂面,配料全都是提前备好的,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沈宴清微微一笑,明日,且看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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