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沧桑文学 > 重生80,分家后带妻女吃香喝辣 > 第156章 结婚六周年纪念日

第156章 结婚六周年纪念日

    “前阵子去县城找金铺打的。”林国强拿起那只金镯子,拉起赵素梅的左手,轻轻套了上去。

    镯子有点凉,贴在她温热的皮肤上,冰得她微微缩了一下手指。

    他又拿起另一只,套在她右手上。

    两只镯子在她腕上轻轻碰了一下,发出一声清脆的金石之音。

    然后是项链。

    他站到她身后,把项链绕过她的脖颈,手指摸索着搭扣。

    搭扣太小,他扣了好几下才扣上。

    梅花坠子落在她锁骨中间,红玛瑙衬着她白净的皮肤,好看得刚好。

    接着是耳环,他小心翼翼地穿过耳洞,手指蹭过她的耳垂。

    赵素梅的耳朵红了,心跳也加快了几分。

    最后是那只戒指。

    他拉起她的右手,把戒指轻轻推到无名指上。

    麦穗纹在阳光里微微闪了一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还有三只平安金锁。

    林国强拿起来给赵素梅看,锁面上一笔一画刻着“长命百岁”四个字,背面是“岁岁平安”。

    “静静一个,薇薇一个,庆安一个。”

    他把金锁放回布袋里,“保佑咱们三个孩子平平安安。”

    赵素梅低头看着满手的金饰。

    镯子在手腕上晃一晃就闪光,项链贴着心口,凉意渐渐被体温捂暖。

    她抬起手,对着光转了转无名指上那只戒指,麦穗纹时隐时现,像是在对她眨眼。

    她的眼眶渐渐红了。

    “素梅?”

    她抬手擦了擦眼角,声音带着一点鼻音:“现在建新饭庄正是用钱的时候,你花这么多钱买这些……”

    话说到一半又咽了回去,她知道林国强不爱听这个。

    可她还是心疼。

    不是心疼钱,是心疼他。

    最近他工地、饭店、鸡场、鱼塘来回跑,每天都累得不行。

    还有新饭庄要投资不少钱。

    可他偏在这个节骨眼上给她买金子。

    “赚钱是为了什么?”

    林国强把她两只手都握在自己手里,镯子硌在他掌心,凉丝丝的,“就是为了花,给你们花,我心里高兴。

    再说了,金子这东西买了也不算乱花,以后金价会越来越高,这也算投资。”

    他拉过一把椅子,坐到她对面,认真地说:“以后每年结婚纪念日,我都给你们置办几件金饰。

    你一件,静静一件,薇薇一件,庆安一件。

    等孩子们长大了,一人一盒金首饰当嫁妆聘礼。

    到时候你攒了一柜子金银珠宝,戴都戴不完,走出去人家就知道这是林老板家的富太太。”

    最后那句话把赵素梅逗得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她伸手在他肩膀上捶了一下,力道轻得像挠痒痒,然后顺势倒进他怀里,脸埋在他胸口,闷闷地说:“谢谢你,国强,真的谢谢你……”

    林国强把下巴搁在她头顶上,收紧了手臂。

    她身上的热气混着灶台边沾上的米粥清香,让他想起自己刚重生回来的时候。

    那时候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眉心带着愁苦。

    他站在门口对自己说,这辈子,不能再让她受苦了。

    现在她穿着碎花连衣裙,手腕上戴着金镯子,耳朵上挂着梅花坠子,头发是大波浪卷,皮肤白嫩光滑。

    她不再是那个被妯娌挤兑也不敢吭声的可怜媳妇了。

    她是敢跟田满仓夫妇拍桌子谈彩礼嫁妆,能把周桂芳堵得哑口无言,能对他平静地说“赔了就从头再来”。

    她站在他旁边,腰杆笔直。

    这个人,是他上辈子辜负的妻子。

    赵素梅靠在他怀里,听着他有力的心跳,闭上眼轻轻叹了口气,笑容慢慢浮上来。

    这个男人,一向把钱花在刀刃上。

    可为了她和孩子们,他会把金子藏在怀里,一大早骑十几里地去金铺取回来。

    他自己什么也没添。

    还是那双旧布鞋,那件灰扑扑的褂子。

    可给她买的镯子,是光面厚实的足金。

    两个人抱了好一会儿,林国强的手不自觉地在她背上慢慢滑动。

    她的腰身曲线隔着薄薄的衣服传递着温度,他的呼吸渐渐有些不稳。

    手指摩挲着她手腕上那道被金镯子衬得格外白皙的皮肤,探进她上衣的下摆。

    赵素梅的呼吸也跟着乱了一拍,连忙从他怀里挣脱出来。

    她脸红得像灶膛里的火,赶紧整了整衣服,把被他揉皱的衣角拉平。

    “大白天的……孩子们还在外头呢!”

    林国强看着她慌张的模样,嘴角忍不住往上翘:“那就等晚上?”

    赵素梅红着脸没答话,又嗔又羞的看了他一眼。

    她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一个包袱,塞到他怀里,语气故作镇定:“给你买的,你试试合不合身。”

    林国强打开包袱一看,里面是几身新衣裳。

    两件的确良白衬衫,挺括崭新,一件藏蓝色中山装,料子厚实垂坠,一件灰色夹克外套,休闲式样,平时出门不用穿得太正式时正好穿。

    最底下是一双崭新的三接头皮鞋,黑牛皮面擦得锃亮,鞋底厚实耐磨。

    还有一个巴掌大的丝绒盒子,打开一看,是一块手表,上海牌的,全钢表壳,白盘黑针,表带是不锈钢的,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他认得这牌子,县城百货大楼一楼钟表柜台里锁着卖的,一块要一百二十块,还得凭票。

    她什么时候去买的,他竟然都不知道。

    “素梅,你……”

    “只许你给我买金子,不许我给你买衣裳买手表?”

    赵素梅学着他的语气,眼里还有未褪尽的红意,但已经挂上了笑意。

    她拿起那件藏蓝中山装往他身上比了比,“你现在也是个老板了,出门办事、见人谈生意,不能老穿着后厨那身油渍麻花的衣裳。

    先敬罗衣后敬人,走到哪儿都是这个理。

    在后厨颠勺穿什么无所谓,但出去谈工程、跑土管局、见客人,就得穿得体面点。”

    她帮他把中山装套上,绕到前面系扣子。

    手指在纽扣间灵巧地穿梭,偶尔碰到他的胸膛,指尖温热。

    系完最后一颗扣子,她退后两步,上下打量了一番,满意地点了点头:“正合身,我看着比城里那些大老板还精神。”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