皑皑白雪,覆盖了山野、道路与远方起伏的丘陵,一眼望去,苍茫无际,望不尽那天涯路远。月光如练,皎洁无瑕,静静地洒在这银装素裹的大地上,映照着世间万物,却映不完那人心深处纠缠的恩怨情仇。
就在刘乾与家老刘安沉浸在往昔回忆、篝火旁温馨弥漫之际,一位自号“京城故人”的男子,踏着积雪,从夜幕深处寻来,打破了这份难得的宁静。
刘乾那不悦被打扰的眉头刚刚皱起,循声望去,只见官道左侧那片黑黢黢的小树林里,一个模糊的身影正缓缓走来。那人腰佩长剑,身形颀长,步伐轻快,脚步落在积雪上,竟悄无声息,仿佛踏雪无痕,只有极细微的“沙沙”声被夜风偶尔送过来。刘乾眯起眼,盯着那越来越近的身影,心中立刻有了判断——入境文人,而且境界不低。寻常人在这深雪中行走,哪有不留下深深脚印、不发出“咯吱咯吱”声响的?
“大人!”刘乾的侍卫长——一位跟随他十余年、身形精悍的中年武夫,从暗处疾步上前,压低声音拱手禀报,语气中带着一丝紧张,“来者身法轻灵,步履无声,应是致物境文人无疑。需卑职即刻召集人手戒备?”
“嗯。”刘乾轻轻应了一声,面上不动声色,目光却始终锁定那道身影。他沉默了几个呼吸,脑海中急速转动,忽然开口问道,“你……可打得过他?”
侍卫长闻言,老脸微微一红,有些汗颜,但还是如实回答,不敢有丝毫欺瞒:“回大人,卑职是破城境武夫,若论境界,差着一大截。若是一对一整面攻防,正面厮杀,卑职……肯定打不过。但若兄弟们合而围之,结成战阵,以武夫之气血相抗,或可一战!”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大人放心,卑职等定当拼死护大人周全!”
刘乾听了这话,却没有露出满意的神色,反而伸手扣了扣鼻子,带着几分不满和揶揄地嘟囔道:“去年……老夫不是托人给你搞了几本江湖上流传的武学秘籍么?都是好东西,花了不少银子呢!怎么还是破城境?是那秘籍不好使,还是你太没用?”
他这话说得随意,但言语间却透着一股对身边人的关切——若是真的没用,他早换人了;正因为在意,才盼着对方能更进一步,才能真正护得住自己。
侍卫长被这话说得更加汗颜,惭愧地低下头,恭声解释道:“大人有所不知,武夫修行,最重根基积累,绝非朝夕可成。纵有天地神物加持、高深功法辅助,亦需假以时日,循序渐进,方能厚积薄发,破境而上。卑职资质驽钝,但有负大人厚望,实在惭愧。然大人放心,下官定夙夜匪懈,勤修不辍,争取早日踏入上境,届时必当以死报效,护大人周全!”他追随刘乾十余年,忠心耿耿,这番话发自肺腑,说得恳切。
刘乾又是一声轻“嗯”,便不再说话,摆了摆手示意他退下。
在了解了敌我实力对比之后,他需要思考的事情便转换了方向——对方到底是谁?为何而来?他自认阅人无数,洛阳城乃至整个帝国朝堂的年轻俊彦,他大多有印象。可眼前这道渐渐清晰的身影,他反复在脑海中搜索,却始终找不到对应的记忆。陌生的面孔,陌生的身形,却自称“京城故人”……这其中必有蹊跷。
终于,那男子潇洒地走近前来,踏入了篝火映照的范围。
黯火微芒中,刘乾仔细端详着面前的年轻人。白衣胜雪,气度不凡,眉目俊朗,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矜持与骄傲——那是刻在骨子里、从襒褓中便熏陶出来的世家风范。年轻人走到刘乾面前,停住脚步,恭恭敬敬地执了一个晚辈礼,声音清朗:
“大人,可还记得晚辈?”
刘乾借着火光,又仔细端详了一番,最终还是无奈地揉了揉有些酸涩的眉心,苦笑着摇了摇头,坦然地承认:“老糊涂啦!老夫年逾古稀,记性是一日不如一日。这世上的故人之子、故人之孙,如过江之鲫,许多老夫都记不得喽!”
他这话说得坦诚,却也带着几分试探——既然你自称晚辈,那便说说你是谁,为何而来。
年轻人却似乎并不着急自报家门。他微微一笑,那笑容在月光下显得有些神秘。他指了指远处,说道:“晚辈自长安赶来,一路风尘仆仆,日夜兼程,不敢有片刻歇息,只为见大人一面。此刻……有些疲啦!”
说完,他也不等刘乾回应,径自走到营地边缘的简易栅栏旁,俯身捧起一把洁白晶莹的积雪,双手合拢,然后毫不犹豫地敷在了脸上。那彻骨的寒意激得他浑身一颤,却又无比舒爽,他长长地“哈”出一口白气,仿佛要将连日赶路的疲惫都随着那口气吐出来。清了清面容,他缓缓走到篝火旁,竟然就那么随性地坐了下来,然后——直勾勾地盯着那只架在火上、烤得滋滋冒油、外焦里嫩的野兔,喉结滚动,明显地咽了口口水,却一言不发。
那眼神,那动作,那渴望,简直再明显不过了——这个从京城来的家伙,想吃眼前这只野兔。
站在帐篷里的刘乾、家老刘安、以及刚刚退到一旁的侍卫长,三人一时间面面相觑,竟不知如何是好。
场面陷入了奇妙的、令人尴尬的僵局。
来客不报姓名,不说缘由,不说明来意,只往那里一坐,死死盯着人家的兔子。刘乾不知来人所为何事,不敢轻易留人,亦不好直接逐客,毕竟对方是入境文人,又自称“故人”,万一真是哪位故交之后,自己贸然赶人,岂不是平白得罪人?双方就这样大眼瞪小眼,僵持在了那里,只有篝火噼啪作响,以及那只肥美的兔子,无辜地被夹在中间。
那男子盯着兔子,眼神渐渐迷离,仿佛陷入了某种幻觉。或许是连日赶路太过饥饿,或许是那烤兔的香味实在太过诱人,他竟然不知不觉地伸出手去,直接抓向那还架在火上、烫得惊人的兔肉!
“嗞——!”
火星四溅,烫得他猛地缩回手,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那刺痛终于将他从“梦”中唤醒,他愣愣地看着自己被烫红的指尖,这才意识到自己方才的失态。
回神后的年轻男子,脸上闪过一丝尴尬与羞赧,连忙站起身,匆匆整理了一下衣衫,将那一身白衣胜雪的飘逸重新收拾妥当。他深吸一口气,压下那窘迫的情绪,再次拱手,这一次,态度更加恭谨,声音也恢复了清朗:
“晚辈,李杉蘅,拜见刘大人。”
李杉蘅?
刘乾心里迅速划过一道念头:李杉蘅?这是哪家的娃娃?沧州李?还是陇西李?抑或是哪个没落世族的旁支?如何自己一点印象都没有?
不过,刘乾毕竟是刘乾。宦海沉浮数十载,断物识人的本事,早已炉火纯青。他见这白衣公子穿着华贵,衣料是上好的云锦,腰间玉佩温润细腻,一看便是宫中之物,再加上那举手投足间骨子里透出的骄傲与矜持——心中立刻有了计较:这必是哪家朱门豪族的后生公子,而且与宫中关系匪浅!
于是,老刘乾脸上瞬间堆满了惊喜的笑容,那笑容之真诚,仿佛真的见到了失散多年的故人之子。他赶忙上前两步,伸出双手,将李杉蘅虚扶起来,哈哈大笑道:
“哎呀呀!原来是李公子!老夫说怎么看着眼熟,原来是故人之子!”他上下打量着李杉蘅,那目光里满是慈爱与欣慰,“来来来,让老夫好好看看!日子不抗混啊,一晃二十年流水一般就过去了!当年见你时,你还是个蹒跚学步的娃娃,扎着两个小揪揪,流着口水叫伯伯……如今,竟已出落成这般俊俏的大小伙子啦!老夫心中,甚是欣慰啊!”他一边说,一边拍着李杉蘅的手臂,那亲热劲儿,仿佛真是看着长大的晚辈。
李杉蘅闻言,眼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感动——他不知刘乾这番话真假参半,但至少此刻,这份热情是真切的。他再次拱手,不卑不亢,声音平稳而有力:
“家姐常对晚辈提起大人,说李大人乃国之柱石,当年若无李大人在朝堂上力挺家姐,使家姐得以召集二十八家世族从龙,共襄盛举,也便不会有当今的天子正位,更不会有我沧州李氏今日的富贵荣华了。晚辈在此,谨代家姐,谢过大人当年鼎力相助之恩!”说完,李杉蘅深深一揖,态度诚挚。
老刘乾果然高明,只凭一个称呼、一个姓氏,便不动声色地摸清了对方的底细,避免了一场尴尬的“认亲”闹剧。然而,此刻他虽然面上笑容不减,心中却已是波涛汹涌!
沧州李家!面前这小子,竟是当今皇后李凤蛟的族弟!
他来作甚?难道……李凤蛟知道了自己与皇太后的那场私下交易?不应该啊!那件事做得极其隐秘,知道的人屈指可数,且都是绝对可靠之人。皇太后和皇后,表面上虽然一团和气,母慈子孝,但刘乾浸淫宫闱多年,总觉得这俩人相处起来有一种若即若离的微妙感。那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像是平静水面下的暗流,随时可能翻涌。
倘若皇后李凤蛟真的晓得了自己和皇太后一党私下里的那些勾当,难保不会给自己暗中下绊子。皇后虽年轻,却心思深沉,手段了得,绝非易于之辈。
心中虽然疑惑重重,疑虑万千,但是,刘乾还是沉住了气。他脸上依旧挂着那副“老来得子”般的喜悦笑容,拉着李杉蘅的手臂,亲热地往篝火旁带:“来来来,贤侄,咱们坐下说!这俗话讲得好,‘来得好不如来得巧’!你瞅瞅,这野山兔刚烤到焦嫩可口、火候正好的时候,你便到了,这不是缘分是什么?”他指着那只依旧架在火上、散发着诱人香味的兔子,笑道,“咱们一边吃肉喝茶,一边叙话家常,慢慢聊,可好啊?”
李杉蘅心中正有此意——他一路疾驰,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方才盯着兔子差点失态,便是明证。见刘乾如此“懂事”,主动给台阶下,他便顺坡下驴,谦恭地再次拱手:
“皇叔盛情,小侄便恭敬不如从命了!”
他这一声“皇叔”,称呼从“大人”变成了正式的尊称,说明已经认可了刘乾的热情接纳。而刘乾听他这声“皇叔”,心中更加笃定——妥了!从两人的互相敬称中,遍阅人情世故的老狐狸已经彻底摸透了:这小子,就是皇后李凤蛟的族弟,此番前来,必有缘由。
姜还是老的辣啊!
摸透了对方身份,剩下的事儿就好办了。刘乾仿佛一个慈祥的长辈,热情地将李杉蘅招呼到篝火旁坐下。他侧头对侍卫长吩咐道:“再去寻些野味来,来者是客,一只兔子哪够吃?再弄些山珍野果,咱们今晚好好招待京城来的贤侄!”侍卫长领命而去。
家老刘安不动声色地侍奉在一旁,添茶倒水,动作娴熟。他与刘乾相处六十余载,默契早已融入骨髓。趁着李杉蘅不注意,他对刘乾使了个极细微的眼神——那眼神的意思是:来者不善,善者不来,公子小心。
老刘乾心领神会,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他站起身,趁着家老递茶水的当口,趁热拽下一只肥硕的兔腿,那兔腿烤得金黄流油,香气扑鼻。他绕了小半个圈子,走到李杉蘅右手边,双手捧着那兔腿,热情地递了过去,脸上堆满长辈的慈祥笑容,温和地说道:
“贤侄千里来此,一路舟车劳顿,想必早已饥肠辘辘。来来来,山野粗味,贤侄莫要嫌弃,敞开了吃!不够还有,老夫已经让人再去寻了!”
这一个细节——不是随手递过去,而是亲自起身,绕到他身边,双手奉上——瞬间赢得了李杉蘅的好感。他没想到,这位位高权重的皇叔,对自己一个晚辈,竟如此礼遇,如此周到。心中甚暖,暖意驱散了一路奔波的疲惫与寒冷。他也顾不得那兔腿如何滚烫灼手,赶忙站起身,伸出双手,诚惶诚恐地接过,诚挚说道:
“大人……皇叔盛情,晚辈实在……难以言表!”他的声音有些哽咽,不知是被烟熏的,还是真被感动了。
刘乾哈哈大笑,那笑声爽朗而亲切,他伸手将李杉蘅按回原位,说道:“白日里,老夫在白马寺听一禅大师讲法,大师曾对老夫说,‘心里有了,便是有了’。贤侄若是觉得难以言表,那就不必言表,只需——”他指了指那只兔腿,又指了指整只兔子,促狭地眨了眨眼,“把这只兔子全部吃掉,便算是对老夫最好的答谢啦!”
此言一出,连旁边的家老都忍不住嘴角上扬。这老狐狸,哄人的本事果然一流。
三个人,三盏茶,一只兔子,一团篝火,其乐融融,气氛渐渐热络起来。
野果很快被一扫而空,那只肥硕的兔子,在两个饥肠辘辘的男人的扫荡下,片刻间便只剩骨架。意犹未尽,李杉蘅舔了舔嘴唇,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就在这时,侍卫长和几名侍卫背着猎物回来了!他们肩上扛着两头体型不小的苏门羚,手里还拎着两只羽毛鲜艳的红腹锦鸡。又有几名侍卫前后脚跟着进来,手里捧着在山里寻来的野果、野菜,甚至还有两人抱着两壶酒——那是从附近村落的百姓家里,用银子买来的。
这下子,原本只是“小吃一口”的野炊,立刻变成了盛大的欢宴!
由于来了贵客,家老刘安便又亲自将营地仔细拾掇了一番。他命人把刘乾所在帐篷内的篝火生得更加旺盛,让那热气蒸腾而起,驱散冬夜的严寒。帐篷里,他从车上取下几件随身携带的精致摆件——一个青瓷花瓶,一尊铜制香炉,一幅小小的山水挂轴——错落有致地摆放好,简单又不失气派。地上,更是清一色铺盖了厚实的羊毛毯子,踩上去软绵绵的,隔绝了地下的寒气。
原本,家老只按照惯例,在帐中一东一西设置了两张席案——一张主位,一张客位。但在刘乾的授意下,他又在刘乾的左后方,额外设置了一张席案,摆上了同样的茶盏果品。
那个位置,是刘乾特意为家老设置的。
一场精心准备的宴席,便在这荒野雪夜中开场。
帐外,白雪千顷,冷月寒枝相应,天地间一片清冷孤寂。帐内,热气蒸腾,篝火熊熊,烟火成双,人声笑语,暖意融融。
老刘乾频频举杯敬酒,那一杯杯温热的酒液入喉,暖了胃,也暖了场。李杉蘅连连客套,谦逊有礼,却来者不拒。家老刘安穿梭其间,连连上肉,将烤得滋滋冒油的苏门羚肉、鲜嫩的锦鸡肉,切成薄片,送到两人案前。家老自己也时不时坐下,饮一杯酒,吃两口肉,脸上满是笑意——他这辈子,何曾想过能跟公子这样,在风雪夜里,与京城来的贵公子,把酒言欢?
一番推杯换盏下来,李杉蘅已经五迷三道,神晕目眩。他毕竟年轻,酒量哪比得上刘乾这宦海沉浮几十年、不知喝过多少场酒的“老酒缸”?几轮下来,他已是醉眼迷离,几乎要醉倒在案上,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
席间,刘乾对李杉蘅所来何事,半句不提,只管酒肉招待,殷勤劝酒,仿佛真的只是接待一位远道而来的故人之子,叙叙旧情。
李杉蘅毕竟初出茅庐,虽然被家中寄予厚望,但在这宦海老蛟面前,哪里是对手?在好酒好肉、热情款待面前,他竟找不到合适的机会开口说明来意——每次话到嘴边,刘乾便举起酒杯,笑道:“来来来,贤侄,再饮一杯暖暖身子!”然后话题便岔开了。几次三番,李杉蘅只能把话咽回肚子里,继续埋头吃肉。
酒足饭饱,篝火也烧得只剩下红彤彤的炭火。
家老刘安命人撤掉残羹剩菜,换上了干净的木盘,端上了五花八门的果子——有从附近村落买来的梨子、沙果,还有从车里取出的干果蜜饯。
李杉蘅酒意上头,也不客气,伸手便拿了一颗梨子,大口啃了起来,汁水四溢,吃得津津有味。
刘乾则没有急着动手,他目光在果盘里扫了一圈,最终伸出手,缓缓拿起了一枚沙果。
那沙果不大,圆溜溜的,表皮有些粗糙,颜色也不够鲜亮,看起来普普通通,甚至有些丑。但在篝火的映照下,它却泛着一层淡淡的暖光。
刘乾没有立刻吃。他将那枚沙果托在掌心,仔细端详了许久。那目光,不像是在看一个果子,倒像是在看一件稀世珍宝,又像是在看一个……久别重逢的故人。
他那苍老的、布满皱纹和老年斑的脸上,缓缓浮现出一丝慈父般的笑容。那笑容里,没有皇叔的威严,没有政客的算计,只有纯粹的、发自内心的慈爱与温柔。
他拿起那颗沙果,没有像李杉蘅那样直接啃,而是先用自己身上那件藕色衫子的袖子,仔仔细细地蹭干果子上面的水渍,一下,两下,三下,直到那果子表面变得干干净净,微微泛着光。然后,他用自己修剪得整齐的指甲,在果子上轻轻抠了一个小洞,洞口不大不小,正适合伸进一根小手指。接着,他把小拇指伸进那个洞里,轻轻那么一搅——果汁连着果肉,便沾到了他的指尖。他拔出小拇指,看着那沾满果汁和果肉的指尖,眼中满是温柔。最后,他将那根手指放入嘴中,轻轻地吮吸着,品尝着那混合着果香、甜意与回忆的滋味。
甜。真甜。
他闭上眼睛,任由那甜意在舌尖蔓延,任由那回忆在心头翻涌。
陛下啊……
他在心中轻轻呼唤。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那时,刘彦还只是个孩子,尔虞我诈,明枪暗箭,让那个小小的孩子过早地学会了沉默与隐忍。只有在他——皇叔刘乾面前,那孩子才会偶尔露出属于孩童的天真。
刘乾记得,那时刘彦最喜欢吃沙果。每次他来探望,那孩子总会眼巴巴地看着他,等着他从袖子里变出一颗沙果来。然后,他就会像现在这样,把沙果擦干净,用小拇指抠开一个小洞,沾上果汁,再伸到那孩子嘴边。那孩子便会张开小嘴,含住他的手指,用力吮吸,然后眯起眼睛,露出满足的笑容,奶声奶气地说:
“皇叔,甜!还要!”
刘乾便会再抠一下,再喂一次。有时候一颗沙果,能喂上十几口,那孩子也不嫌烦,就那么乖乖地张着嘴,等着他的“投喂”。那时候,刘乾看着那小小的、柔软的孩子,心中便暗暗发誓:无论如何,也要护他周全,让他平安长大,让他稳稳当当地坐上那把龙椅。
后来,刘彦长大了,登基了,成了万人之上的天子。他们之间,便再也不能像从前那样亲近了。君臣之分,如天堑鸿沟,不可逾越。那些喂沙果的日子,那些亲昵的时光,便永远留在了记忆深处。
我的陛下啊……
刘乾在心中轻轻叹息。
怪不得你小子当年喜欢裹老子的手指,这滋味儿,真甜呐!
他睁开眼,看着手中那颗已经抠出一个小洞的沙果,眼中既有慈爱,也有酸楚,还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复杂情感。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或许再也没有机会,像当年那样,亲手喂那孩子吃一颗沙果了。
但他依然愿意,用自己的方式,守护那个孩子——哪怕那孩子如今已是万人之上的天子,哪怕自己在他眼中,或许只是一个“老谋深算”的皇叔。
他拿起那颗沙果,放到嘴边,轻轻咬了一口。
甜的。酸酸的,甜甜的,像极了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