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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9章 闲完了

    第二天一早吃了饭,两口子就回了家。

    孙传武年前儿是不打算招人了,现在人手目前来说够用,今年铺了几个地方,新人倒是够用,老人明显不够了。

    开疆扩土这种事儿,必须要有信得过的人来做。

    年后孙传武打算先让常春去县城,省的自己总往县城跑。

    至于将军县,年后直接让唐盛智过去就行,到时候等他老丈人把门面支起来,自己再找几个差不多的新人过去。

    唐孙朱沙四个徒弟倒是上进,除了沙宝亮不苟言笑是个闷葫芦,其余三人都能独当一面。

    现在缺的也不过是经验而已。

    这种事儿急不来,一切等明年再说。

    今天四个徒弟都不在家,这两天紧着忙活。

    县城不小,现在孙传武的生意做的大,很多乡镇的白事儿先生索性也不干了,干也挣不了几个。

    这么一整,偌大一个县,孙传武手底下的这几个徒弟还真不够用。

    “没在丈母娘家待两天啊?”

    老爷子叼着烟袋锅,靠在炕柜上吞云吐雾。

    “没,这不是怕有活么。”

    老爷子点了点头,没有接话。

    他也是没话找话,总想着说上两句,也不知道说啥好。

    爷俩就坐在大屋,敞着电视,电视上播着二人转,以前孙传武最不愿意听这玩意儿,现在一听,还真别说,还挺有意思。

    胡晓晓端着一个大盆儿进了屋,里面装着一颗酸菜。

    “哎呀,陈文腌酸菜真有一手,你瞅瞅,干黄干黄的。”

    陈文跟在身后有点儿不好意思,老爷子收起烟袋锅,笑着夸奖。

    “陈文这丫头心灵手巧,是过日子的好手。”

    陈文红着脸说道:“爷,你这是瞅着自己家人咋瞅咋好。”

    孙传武看向陈文,问道:“对了,上回王奶说接堂口的事儿,这两天有啥感觉没有?”

    陈文点了点头:“倒是有点儿,晚上做梦的时候有老仙儿来梦里教我东西。”

    “最开始我还挺害怕,做梦也梦的迷迷糊糊的,后来习惯了就好了。”

    陈文接堂口的事儿上个月孙传武就带着陈文去解决了,包括自己拜师的事儿。

    孙传武拜了老王太太,陈文拜了孙传武,成了老王太太的徒孙。

    老王太太的堂口老仙儿本事不小,早些年在这一绺也特别有名。

    能接了她的堂口,陈文日后的成就肯定不低。

    孙爷说道:“习惯了就行,这玩意儿有人授法是好事儿,你慢慢学,等到了日子啊,老仙儿就自己下山了。”

    陈文点了点头:“放心吧爷,我指定不着急。”

    胡晓晓撸着袖子,对着老爷子说道:“爷,咱中午吃酸菜包子呗?”

    老爷子笑着说道:“行,你看着做就行,你做啥爷就吃啥。”

    “放粉条子不爷?”

    “放点儿也行。”

    “好嘞,我去泡点儿粉条子去,昨天焖饭剩了不少饭饹馇,中午熬个粥喝。”

    胡晓晓领着陈文俩人出了屋,唐盛智自己在小屋吭哧吭哧的忙活着做纸活。

    难得清闲,孙传武闲的有些五脊六兽的。

    叼着烟,孙传武去了小屋,对着唐盛智说道:“咱俩去打野鸡去?”

    唐盛智眼前一亮,赶忙放下手里的活计。

    “去呗,咱家就一杆枪,我去大海叔家把他家的枪借来去。”

    孙传武点了点头:“收拾收拾,带着煤球,我开车拉你去赵叔家去,正好咱俩上南山上去。”

    “行,我穿衣裳。”

    唐盛智忙着穿衣裳,胡晓晓问道:“你俩现在去,不得下午回来啊?”

    “用不上,现在才八点来钟,俺俩十一点半就能回来,能打着就打,打不着拉倒。”

    “那行,你俩小心点儿,我去给你俩装水去。”

    胡晓晓拿上背壶,装上热水,孙传武拎着枪拿着水壶,领着唐盛智出了院子。

    解开煤球,煤球自己上了后座,唐盛智坐在了副驾驶。

    去大海叔家拿了枪,孙传武就领着唐盛智,开着车去了南山下面的大平地。

    大平地上面的南坡子是村里种的落叶松还有红松林子,是村里的集体林。

    像是野鸡,最愿意在林子和大平地中间儿的那一绺灌木丛里待着。

    到了地方,孙传武停了车,俩人拎着枪上了子弹,顺着大平地的边缘往山里走。

    煤球在雪地里撒着欢儿,一点儿忙帮不上。

    走进去百十米,一只野鸡从灌木丛中飞了出来。

    野鸡飞的不算高,离地也就五六米,斜着往上飞,孙传武抬起枪,瞄准了野鸡,扣动了扳机。

    “砰!”

    一声枪响,野鸡扑棱了两下,应声倒地。

    煤球赶忙朝着野鸡冲了过去,不一会儿叼着野鸡屁颠儿屁颠儿的跑了回来,围着孙传武摇头晃脑。

    孙传武接过野鸡,摸了摸煤球的脑袋瓜。

    “还行,还有点儿用。”

    煤球冲着孙传武汪了一声,骂的挺脏。

    俩人顺着大平地一直往上走,统共打了两只野鸡。

    时间还早,俩人直接顺着坡子往上爬,进了红松林子。

    除了野鸡,他们这还有种飞禽比较好吃,这玩意儿本地叫树鸡儿,还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飞龙。

    飞龙这玩意儿不大,大点儿的拔了毛去了内脏,也就小半斤儿。

    别看长的小,味道却比野鸡好上不少,就是没多少肉。

    这小玩意儿吊汤最好,以前都是上供的东西,属于东北山珍里的上品。

    它们一般都生活在红松林子和杂树林子附近,群居,一群三五只七八只都有。

    俩人找了半天,放了四枪,就打了四只。

    虽然不多,也够吃了。

    俩人见好就收,孙传武看了眼手表,十点半了。

    这也就是这个年代自然环境还不错,山上猎物多,而且专门儿打猎的,都打大玩意儿,这种小玩意儿不说不打,但是一般不会专门儿为这玩意上山。

    子弹不便宜,单独为这玩意儿上山,不值当,而且家家都有枪,打了也卖不上价。

    下了山,孙传武见时间还早,就去了知青坟地下面的暖泉子。

    暖泉子冬天不上冻,里面窝了不少过冬的蛤蟆,孙传武换上水裤,不一会儿功夫就抓了三十多只。

    往水桶里一装,俩人就溜达着朝着停车的地方走了过去。

    “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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