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90、00后你们赶上了这些假期和福利没了
21日审议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中,晚婚晚育励和独生子女父母励等被删除,也意味着“晚婚假”、“独生子女父母励”等带着着时代特色的词汇将逐步淡出。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律、法规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律、法规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该证的夫妻,按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残、,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当前,等只在相关条例中予以,此次修正草案将其写入计生法。相关违法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
实施独生子女政策时,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生育的第一孩存在残疾等,夫妻可以再生育第二孩。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再生育就是指生育第三孩。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在报告中提到,计生法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修正案实施前,按照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励扶助,已经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按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残、的,可以按照获得扶助。
以广东佛山南海区为例,如果按照女性最佳生育年龄为27岁,55岁退休,中国人平均寿命女性为77岁,从办理独生子女证后开始计算,每个月可以领取1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退休后每个月可以享受150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