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起争执媳妇回了娘家丈夫竟上门打了丈母娘
这一不顺心就的毛病,必须得改改了。
原告晨,女,30岁。被告河,男,32岁。
10年前,晨和河经人介绍后相识。经过短暂的相处,俩人匆匆结婚。婚后第二年,儿子出生。在一起生活时间长了以后,晨发现河的脾气十分暴躁,一不顺心就对晨。
儿子未满周岁,河就因刑事案件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在这期间,晨独自带着儿子,日子过得十分艰辛。河服刑的3年期间,晨心心念念想着等丈夫回到家,两个人一定好好过日子。晨原本认为,经过3年的劳动,丈夫的脾气会有所。可是,晨等来的是失望,丈夫的性情,依然暴躁。
2014年年底,晨生下女儿。她原本以为,女儿的出生,能让丈夫有所改变,可晨再次感到了失望。2015年农历七月的一天,晨因家庭琐事与婆婆发生争执。之后,晨回了娘家。当天晚上10点左右,河到了岳母家。进门后,河竟不问,对晨及其母。
河的行为彻底了晨的心,晨提起诉讼,要求与河离婚,婚内生育的两个孩子,各抚养一个。河则表示,不同意离婚。
考虑到晨并没有证明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法院驳回了晨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