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妻子夜不归宿疑出轨 男子起诉索回彩礼
原标题:新婚妻子夜不归宿疑出轨 男子起诉索回彩礼 本报讯(记者 郑芳 通讯员 池明志 韦明姣)已办婚宴并同居,但因女方未达婚龄没登记结婚的新婚夫妇,因感情不和分手后,男方是否能讨回婚前给付女方的聘礼?近日,邕宁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婚前财产诉讼中,支持男
原标题:新婚妻子夜不归宿疑出轨 男子起诉索回彩礼本报讯(记者 郑芳 通讯员 池明志 韦明姣)已办婚宴并同居,但因女方未达婚龄没登记结婚的新婚“夫妇”,因感情不和分手后,男方是否能讨回婚前给付女方的聘礼?近日,邕宁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婚前财产诉讼中,支持男方的部分要求,女方需退还彩礼1.5万元。家住邕宁区的男子阿峰与女子阿梅相恋不久便谈婚论嫁,因阿梅未满结婚年龄,两家决定先摆酒后登记。2017年1月,阿峰按照当地习俗将阿梅一家要求的3万元彩礼钱交给阿梅父母。2017年2月,两人在家中办喜酒后租房同居。

然而,阿梅在两人同居后不久经常夜不归宿,阿峰怀疑阿梅与其他异性有不检点行为,因此要与阿梅分手,并且要求退还彩礼,阿梅及父母不同意退还。
协商不成后,阿峰在2017年5月将阿梅一家诉至法院。庭上,阿峰要求阿梅全额返还3万元彩礼并支付相关利息。可是阿梅说,她和阿峰事实上已经结婚,彩礼也是阿峰自愿支付的,并且自己也用部分彩礼钱购置电视机、被子等物品给阿峰家,所以不愿退还彩礼钱。此外,就阿峰怀疑其与其他异性有不检点行为,阿梅一口否认。
邕宁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阿峰与阿梅虽已按照农村风俗习惯举办婚宴,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双方感情破裂,阿梅应退回彩礼。但因为两人已经同居且阿梅曾购买电视机、被子等物作为嫁妆,所以阿梅应将彩礼3万元的50%返还给阿峰。此外,阿峰赠与的戒指、手链,拍摄婚纱照的费用以及阿峰父亲转账给阿梅的4000元治疗费用都是在两人恋爱期间产生,不属于彩礼范畴,阿梅无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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