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黄金首饰店家开“假” 市民要退货
因为准备结婚,邢先生的弟弟1月22日下午在西安一家金店买了结婚四件套黄金首饰,邢先生要求店方开具,谁知店方竟然给他开了张“假”,他上网一查,发现号和盖章单位不符。
今日,市民邢先生说,他弟弟准备近日结婚,22日下午4时许,在西安土门的老凤祥金店挑了一套结婚戴的黄金首饰,花了8000多元,当时他要求店方开具购货,店方却说没什么用,只要有店里开具的质保单就可以了,作为后期保养的凭据。 但是邢先生认为,索要是消费者的,要求开具,店里的工作人员又说没有,因为别的顾客都不要。后来他说没有就不买了,店员就到旁边的一家金店去借了一张,说两个金店是一个老板开的。可是邢先生回家上网一查,发现号在网上显示的信息和盖章单位不符,他又向税务部门查询,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说这样的没有用,是假的。
今日中午1时许,在邢先生所说的老凤祥金店,华商报记者询问买黄金首饰是否可以开,店员说到月底了不知道还有没有,如果有就可以开。对于邢先生的投诉,一位店员说,邢先生非要开,店里没有,她们就到旁边的金店去找了一张,又盖了店里的章子,她们对这也不太懂,不知道这样的不能用,但是邢先生以此为由要求退货。如果不是产品质量问题,店方是不予退货的。
今日下午,华商报记者咨询纳税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说,如果信息和盖章单位不符,这张就是无效的。是依据,根据相关法律,质保单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而是做账凭据,也是法律认可的正规凭据,所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服务应主动索要。如果消费者怀疑商家有偷逃税款的行为,可以向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