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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软卧禁区:带血的手表

    那只断手就在地板上,孤零零的,惨白得像是一截被剥了皮的莲藕。

    粉红色的电子表还卡在手腕上,表盘上的数字还在跳动,一秒,两秒。

    那一瞬间,雷霆感觉脑子里的血“轰”的一下全冲到了头顶。

    那是林晓晓的手表。

    那个白天还笑眯眯地给朵朵分饼干吃,文静得像只小白兔一样的女大学生。

    一股难以言喻的暴怒,像岩浆一样在雷霆的胸腔里翻滚,烧得他五脏六腑都在疼。

    他握着枪的手指节发白,青筋像蚯蚓一样在手背上暴起。

    这帮畜生!

    他们怎么敢!

    门后传来那嚣张的狂笑声,像是一根根毒刺,扎进雷霆的耳朵里。

    “警察叔叔,这份礼物喜欢吗?哈哈哈哈!”

    雷霆深吸了一口气。

    那口气很长,很沉,像是要把肺里的浊气都排空。

    他没有像那帮匪徒预想的那样失去理智地冲上去送死,也没有崩溃地大喊大叫。

    他只是慢慢地蹲下身。

    那双鹰一样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地上的断手。

    不对劲。

    雷霆是老刑警,见过太多的尸体,也见过太多的现场。

    这只手,太白了。

    不是那种失血过多的苍白,而是一种毫无生气的、灰败的白。

    在断手的指缝里,隐约能看到几块暗紫色的斑点。

    尸斑。

    而且,断口处的肌肉组织是收缩的,没有新鲜血液喷涌出来的痕迹,只有一点点干涸的黑血渣子。

    这是一只死人的手。

    而且死了至少有两天了。

    这帮混蛋,是在用库存的“零件”来诈他!

    他们在玩心理战,想激怒他,让他像个无头苍蝇一样撞在那扇焊死的铁门上。

    雷霆眼里的血色慢慢退去,取而代之的,是比这钢铁车厢还要冰冷的杀意。

    他站起身,甚至都没有去捡那只断手。

    “朵朵,退后。”

    雷霆的声音很低,很稳,听不出一丝波澜。

    朵朵抱着布娃娃,站在爸爸身后。

    她虽然只有五岁,但她是个蛊师。

    她对死亡的气息比雷霆还要敏感。

    她早就看出来那只手不是晓晓姐姐的,因为上面没有晓晓姐姐那种好闻的香皂味,只有一股让人作呕的福尔马林味。

    “爸爸,他们太坏了。”

    朵朵的小脸蛋涨得通红,那是气得。

    她把布娃娃塞进那个百宝箱一样的书包里,然后把手伸进了最里面的一个小口袋。

    “他们用假手骗人,还想杀阿狼哥哥。”

    “我要把他们的门牙都敲掉!”

    雷霆没有说话,他警惕地盯着那扇铁门上的观察窗,身体紧贴着车厢壁,防止里面打黑枪。

    “这门是特种钢板焊的,还有多重锁,硬冲不行。”

    雷霆迅速判断着局势。

    如果强行破门,里面的匪徒一旦狗急跳墙,撕票或者引爆炸药,后果不堪设想。

    必须悄无声息地弄开它。

    “朵朵,有没有办法,让这扇门‘生病’?”

    雷霆回头看了一眼女儿。

    朵朵眨了眨大眼睛,立马明白了爸爸的意思。

    “有哦!”

    她从那个小口袋里,掏出了一个看起来像是用某种黑色石头磨成的小瓶子。

    瓶塞一拔开。

    一股酸涩刺鼻的味道飘了出来,就像是陈年的老醋缸子被打翻了。

    “这是‘腐蚀蚁’,它们最喜欢吃铁了,尤其是硬硬的铁。”

    朵朵小心翼翼地把瓶口凑近铁门的合页处。

    几只通体呈现出一种诡异的亮绿色、只有米粒大小的蚂蚁爬了出来。

    它们的触角在空气中晃动了一下,似乎闻到了钢铁的美味。

    然后,迅速爬到了门轴和锁芯的位置。

    “滋滋滋……”

    一阵令人牙酸的细微声响传来。

    就像是把冷水倒进了热油锅里。

    坚硬的钢铁在这些蚂蚁分泌的酸液下,竟然开始冒起白烟,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软、发黑,最后化成一滩黑色的铁水。

    雷霆看着这一幕,虽然早就见识过女儿的本事,但还是忍不住眼角抽搐了一下。

    这哪里是蚂蚁,这分明就是生物强酸!

    与此同时。

    头顶的通风管道里。

    阿狼正趴在一个通风格栅后面,像一只蛰伏的豹子,一动不动。

    他的下方,就是9号车厢的其中一个软卧包厢。

    但这里已经完全看不出软卧的样子了。

    原本舒适的床铺被拆掉了,中间摆着一张冰冷的不锈钢手术台。

    四周的墙壁上贴满了厚厚的塑料布,上面溅满了各种陈旧的、发黑的污渍。

    一股浓烈的消毒水味混合着血腥味,直冲阿狼的鼻腔。

    手术台上,林晓晓正被五花大绑。

    她的嘴里塞着口球,眼神里充满了绝望和惊恐,眼泪顺着眼角不停地往下流,把鬓角的头发都打湿了。

    在手术台旁边,站着三个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的男人。

    但这身白大褂穿在他们身上,怎么看怎么别扭。

    尤其是主刀的那个,手里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手术刀,眼神却像是在看一块猪肉。

    “动作快点,这可是个极品,这一身零件能卖不少钱。”

    主刀医生冷漠地说道,声音里透着一股让人毛骨悚然的平淡。

    “尤其是眼角膜和肾脏,买家都等急了。”

    旁边的助手正在配药,针管里的液体泛着浑浊的光。

    “老大,门外好像有条子。”

    “怕什么?那门连手雷都炸不开,等他们进来,这娘们早就变成一堆零件了。”

    主刀医生不屑地哼了一声,举起了手中的手术刀。

    灯光打在刀刃上,反射出一道刺眼的光斑。

    阿狼趴在上面,透过格栅的缝隙,死死地盯着那把刀。

    他的瞳孔收缩成了针尖大小。

    这种眼神,他在丛林里见过。

    那是偷猎者剥狼皮时的眼神。

    贪婪,冷血,对生命没有一丝敬畏。

    阿狼的手,慢慢地摸向了腰间。

    那里挂着他的弹弓。

    那是用千年拓木做的弓架,皮筋是用最好的牛筋绞成的。

    他从兜里摸出一颗钢珠。

    这颗钢珠表面有些磨损,是他平时练习用得最多的,也是手感最好的。

    他没有急着出手。

    他在等。

    等一个最好的时机。

    手术刀慢慢落下。

    刀尖距离林晓晓腹部的皮肤,只剩下不到五厘米。

    林晓晓绝望地闭上了眼睛,身体剧烈地颤抖着。

    主刀医生的注意力全在刀尖上。

    他头顶的那盏无影灯,照得他视野一片雪白。

    这就是机会!

    灯下黑!

    阿狼深吸一口气,屏住呼吸。

    拉弓。

    皮筋被拉到了极致,发出极其细微的紧绷声。

    瞄准。

    不是瞄准医生。

    而是瞄准那盏亮得刺眼的无影灯的灯泡核心!

    “崩!”

    阿狼的手指一松。

    钢珠带着破风声,像一颗愤怒的流星,穿过格栅的缝隙,直射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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