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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06章 幸福着

    “那也得回去坐着,万一有病人呢。”陈秀芳站起来,理了理裙子,伸出手,“钥匙给我,我先回去,晚上等你下班。”

    沈临风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取下其中一把递给她,“这把是我常用的,你先拿回去用,家里还有几把新的,等回家我给你找一把,以后啊,我家也有女主人了,我也不用带钥匙了。今天我没想到你会出门,看你睡觉也没忍心打扰你,是我的疏忽,要不作为补偿,我给你提供点活动经费?”

    陈秀芳接过来,攥在手心里,毫不领情地说:“不用,我有经费,你的还是留着你自己活动吧!”

    “你去哪儿?我送你下楼。”沈临风要跟着。

    “不用了,我就在附近转转,买点菜。”陈秀芳把钥匙放进包里,“冰箱里太空了,晚上给你做顿好吃的。”

    沈临风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手指在屏幕上划了几下:“我必须得给你转点钱。”

    “不用不用。”陈秀芳赶紧按住他的手,“你这样让我觉得咱们的关系挺怪的。”

    沈临风看着她,不再强求,把手机收了起来,伸手把她拉进怀里,又抱了一下。

    “喜欢什么就买什么,别省钱。我养得起你。”他在她耳边说,声音低低的,像在说什么了不起的秘密。

    陈秀芳的脸贴着他的白大褂,消毒水的味道钻进鼻子里,她忽然觉得这个味道不难闻了,甚至有点好闻。

    “知道了。”她在他胸口蹭了蹭,然后推开他,“我走了,你好好上班。”

    她转身拧开门,走出去。沈临风站在门口目送她,她回头看了一眼,朝他摆了摆手,然后快步往电梯方向走。

    电梯口,指示灯亮着,正在上升。她按了一下,等着。门开了,里面站着一个人——短发,精致妆容,白大褂里面是一件深蓝色打底衫。

    高敏手里拿着一份文件夹,正要往外走,一抬头,四目相对。

    空气好像停了一瞬。

    高敏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嘴角动了动,像是想说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那种尴尬让人有点窒息。

    陈秀芳看着她的表情,心里忽然觉得很平静。她微微扬起下巴,嘴角慢慢弯起来,露出一个淡淡的、不卑不亢的微笑。

    陈秀芳本想一笑而过,可突然的,她改变了主意。她微微侧了侧身子,没有急着进电梯,就那么看着高敏,嘴角的笑意从礼貌变成了不动声色的淡然。

    “高医生,”她的声音不大,不高不低,像在说一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操心太多,容易长皱纹。你年轻这么多,别因为这点小事破了相。”

    高敏的脸僵了一下。

    陈秀芳没有给她反应的时间,不紧不慢地补了一句:“另外,您觉得我没品位、穿得土、皮肤暗沉——这些你得跟沈临风说。让他听进去,只在背后传播达不到目的的。”

    她顿了顿,微微歪了一下头,语气甚至带了一点真诚的关切:“您在他身上花了这些年的功夫,挺不容易的。我替他谢谢您。”

    说完,她一步跨进电梯,按下了一楼按钮,转过身,面朝外,对高敏笑了笑。

    高敏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从脖子一直烧到耳根。她攥着文件夹的手指猛地收紧,纸页发出细微的褶皱声。嘴唇哆嗦了两下,像是想说什么,却被一口气堵在喉咙里,只挤出几个破碎的音节:“你……”

    电梯门在这时缓缓合上了。最后一丝缝隙里,陈秀芳看见高敏猛地转过身,踩着高跟鞋“噔噔噔”地走远了,那背影笔直而僵硬,像一柄被折断的剑。

    文件夹被她狠狠攥在手里,她都担心里面的纸张被揉皱了。

    陈秀芳靠在电梯壁上,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手心里出了汗,心跳也比平时快了一些。她低头看着自己交握在身前的手,嘴角慢慢地翘了起来。

    她在前一秒还因为当时没上去给高敏两巴掌而气愤不已,现在已经觉得怨气全消了,刚才高敏的表情,让她太解气了。

    她不怕高敏去跟沈临风告状,也不怕她在背后再说什么,她有沈临风的爱,足够了,那是最有力的武器。

    电梯到了。门开了,她走出去,穿过门诊大厅。阳光从玻璃幕墙外面涌进来,落在她身上,暖洋洋的。

    她把手插进外套口袋里,摸到了那把钥匙,冰凉的,但握久了就开始变暖。

    她忽然笑了一下,加快脚步,往菜市场的方向走去。

    陈秀芳买了菜,又拐进花店挑了一把百合,白色的,花瓣上还带着水珠,新鲜得像刚从枝头摘下来。

    她想起沈临风窗台上那盆兰花,养得好是好,就是太素了,屋子里缺一点鲜活的颜色。这把百合插在客厅,他推门进来第一眼就能看见,应该会喜欢。

    回到家,她换了鞋,把菜拎进厨房,找了一个玻璃花瓶把百合插好,摆在客厅茶几上。然后她撸起袖子,开始大扫除。

    沈临风的房子已经够干净了,可她是个当过保姆的人,眼睛里揉不得沙子,茶几下面的地毯角上有一点灰,书架顶层有一层薄薄的浮尘,厨房油烟机的边角有一点点油渍——这些沈临风可能永远都不会注意到的地方,她一处一处地擦过去。抹布在水里浸湿,拧干,再浸湿,再拧干,来来回回的,像是在执行某种仪式。她一边擦一边在心里感叹:这房子也是真大。擦完客厅擦餐厅,擦完餐厅擦走廊,擦完走廊擦卧室,一套下来,腰酸背痛,扶着墙喘了口气。

    “太大了,”她自言自语,“累死个人。”

    可嘴角是翘着的。她想着,这是沈临风的家,以后也是她的家了,累一点算什么?她拿起抹布继续擦,擦到床头柜的时候,看见上面摆着一张沈临风的照片,估计是前几年拍的,头发还是乌黑浓密的,西装革履的,站在一个什么学术会议的展板前面,笑得温润又自信。

    她拿起来看了好一会儿,然后轻轻地放回去,用手指把相框摆正。

    她不合时宜的忽然想起王建军。

    她跟王建军过了二十年,从来没有在他身上感受过这样的幸福。他不会给她做早饭,不会给她留纸条,不会在同事伤害到自己时不正面冲突的情况下维护自己,不会问她钱够不够花。

    那些年,她以为自己不需要这些,以为婚姻就是搭伙过日子,把该做的事做了,把该尽的责任尽了,就行了。可在沈临风身边待了这几天,她才明白——不是不需要,是没有遇到对的人。遇到对的人了,哪怕五十多岁,也会觉得自己像个公主。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她自己先笑了,笑着笑着脸就红了,一个人站在客厅里,耳朵尖烫得像被火烤过。

    她四下看了看,确定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才放下心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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